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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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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指导2020-2022三年各地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中专门谈到了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之一的家庭农场。说到家庭农场,大部分国家都是针对农场经营主体是农民家庭而言的,即家庭经营的农场,不论它是大农场还是小农场。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基本特征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相似文献   

2.
文章从家庭农场的内涵和特征出发,分析了家庭农场与兵团其他主要经营主体的区别和联系,探讨了现阶段兵团发展家庭农场的条件和制约因素,应遵循的原则和发展的主要模式,最后提出发展家庭的主要措施,以期对兵团发展家庭农场有一点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种,家庭农场通过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经营,有效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户收入的增加。文章针对辽宁省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土地流转水平低、缺乏专业经营管理人才、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发展资金不足、抵御风险能力差"等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了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4.
南充市地处西部,经济欠发达。南充相关部门认定的30个家庭农场地域分布不均、经营规模较小、范围较窄。但与传统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相比,家庭农场从业人员素质较高、科技利用意识和能力较强、经营效益较好。就整体发展水平而言,南充市家庭农场尚处于发展初期,还存在许多问题。南充要发展家庭农场,必须基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农业的约束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从家庭农场的基本要素入手,探索出欠发达丘陵地区发展家庭农场的模式。  相似文献   

5.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或生产经营者,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既坚持了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地位,又克服了传统农业土地细碎化、经营效益低的不足,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的有效形式。家庭农场以其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产出率和农产品商品率,提高农业机械化和集约化水平,倍受社会的普遍关注,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引导农业走向市场化、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6.
家庭农场在我国的发展及若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作为农业的微观组织形式,家庭农场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有几百年的发展历史,坚持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是世界农业发展的普遍做法。在中国,家庭农场于2008年首次写入中央文件,也就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所作的决定当中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  相似文献   

7.
随着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家庭农场"新概念的提出,关于农业经营模式的探讨增多。其实,土地规模化经营一直就是国家探索的方向,但是家庭农场毕竟是一个新的概念,其发展面临着许多复杂问题,要综合考虑城镇化建设水平、不同地区的发展差异、农业生产的需求以及现代化建设大局,确保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家庭农场提出的总体背景家庭农场概念的提出与经济社会的总体发展速度相关,更与  相似文献   

8.
家庭农场是我国重要的农业经营主体。江苏省作为农业发达地区,家庭农场的发展状况十分重要。文章阐述了家庭农场的概念,总结了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加强第三方监管;推动金融机构下乡服务,为家庭农场提供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家庭农场产销一体化,建立特色品牌等措施,以期为江苏省家庭农场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家庭农场是以农村家庭为基本组织单元,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或经营管理者,专业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虽然各地严格意义上的家庭农场还不多,但江苏省南京市已经在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上进行了探索。经过多年的发展,南京郊区具备了一定数量的规模生产经营大户,  相似文献   

10.
<正>注册登记家庭农场要立足于当地产业特点,切忌盲目跟风,一哄而上。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的形式,把各个分散经营农户的零散土地适当集中,成方连片,统一经营,是现代农业的基本构成单元,为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奠定了基础。国家和各地政府部门支持、扶持家庭农场建设,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社会环境。但是,  相似文献   

11.
家庭农场是一种重要的现代农业微观经济组织,是解放生产力,推进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本文以政策分析的视角,对家庭农场的概念、资格条件及登记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梳理与归纳,并对家庭农场的经营者身份、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从业人员以及登记主体类型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探讨。  相似文献   

12.
<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伴随着城乡统筹发展、农村改革不断深化而逐步发展。近年来,上海松江区家庭农场模式发展已具规模,对上海乃至全国探索农业经营主体的制度创新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快探索建设家庭农场,全国范围内形成了探索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热潮。然而,家庭农场仍处于试点阶段,要深入剖析上海发展家庭农场的实践,客观把握全国农业经营组织发展形势,才能科学发挥松江家庭农场模式的推广价值。  相似文献   

13.
从广义上来说,以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专业从事农业生产,并为社会提供农产品的农业家庭组织都可以称为家庭农场,包括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小农户和一些规模种养大户,但这些传统的农业家庭经营组织同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家庭组织相比还有很大差别。现代农业家庭经营组织(以下称为家庭农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市场为导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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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据广西区工商局《关于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广西家庭农场申请工商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相似文献   

15.
家庭农场是农业经营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基于我国家庭农场发展较晚之事实,基于实界和学界对于家庭农场发展中的一些模糊认识,有必要对家庭农场的概念特征、家庭农场与其它经营主体的区别、家庭经营体制的兼容性、家庭农场发展的局限性等问题进行再认识和探求,以期促进家庭农场的健康与快速成长。  相似文献   

16.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甫一提出,立即成为一个热词,引起了各方前所未有的关注。实际上,中央文件中并非首次提出这一概念,五年前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17.
家庭农场是农业经营组织自身演变的一种典型模式,在西方发达国家经历了较长的发展历程,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文章主要通过皖、粤两省2013年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的实地调查,总结家庭农场取得的成绩,分析其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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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坚持把家庭经营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聚焦农村改革发展问题,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出现了"家庭农场"的概念,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这里说的是"规模经营主体"。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第  相似文献   

19.
2013年,"家庭农场"这一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作为一种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模式,素有"鱼米之乡"美誉的嘉兴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催生了一批具有现代农业经营特征的家庭农场。该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给农户带来切实利益的同时也遇到许多障碍问题。笔者通过实践调研,以分析嘉兴家庭农场发展概况、障碍问题,并提出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20.
家庭农场发展实践及其对策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结合调研情况,认为家庭农场是今后商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的主要形式,将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占重要位置。围绕与其他经营主体关系、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在宏观政策层面如何引导家庭农场又好又快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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