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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贪污罪被检察机关逮捕,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账本等也被检察机关扣留,公司未参加工商年检。工商机关为此吊销了该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检察机关无罪释放,要求工商机关恢复其营业执照。经研究,工商机关恢复了该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然而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还能否恢复,执法人员存有不同的认识。笔者认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能否恢复,关键取决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到底丧失了什么资格。这里笔者想就此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以求有助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执法实践。一、吊销营业执照的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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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和国家对企业依法管理力度的加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大量增加,吊销营业执照已成为乡镇企业终止的一个主要原因。然而,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企业对吊销营业执照所引起的企业诸多法律关系的变化认识不足,一些企业在受到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后产生了许多问题。明确吊销营业执照后乡镇企业的权利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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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05年第4期刊登了杨学红同志的题为《试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的恢复问题》(以下简称《杨文》)的文章,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资格认定问题、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可恢复问题进行了阐述,详细地说明了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当事人丧失的只是经营资格,未经注销登记,当事人的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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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针对我市吊销企业退出市场的比率始终保持在94%以上,被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印章的收缴率不到20%,部分吊销企业逃避债务、损害股东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拖欠职工工资造成人民来信来访,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的现状,我们江苏省泰州工商局在强化对市场主体退出行为监管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在全系统推行吊销企业后延监管工作,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清算、注销、公告等行为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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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根据一份签订于2006年6月28日的民事债权债务转让四方协议,原告上海市汇兴实业有限公司向温州市新荣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荣基公司)主张债权。2008年3月13日,在原告向被告温州市工商局查询新荣基公司的企业登记情况时,发现该公司由于未参加2002年度的企业年检,于2003年10月27日被温州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2008年3月24日,原告认为被告吊销营业执照的程序违法,且认为是该违法行为导致原告的债权落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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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规定,我国市场主体退出市场主要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主动退出,即市场主体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二种是被动退出,即市场主体被工商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我国法律法规对这两种退出方式均明确规定了适用的具体情形。主动退出与被动退出的根本区别在于,主动退出即注销登记以企业申请为前提,是市场主体在法定事由出现时主动采取的退出市场的行为;被动退出即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法违规市场主体实施的行政处罚,是市场主体被动退出市场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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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既需要有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亦需要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以保证市场参与奇的相关权利。而我国现行法律对于相是市场退出机制的规定比较模糊,市场主体对吊销营业执照与公司注销认识不清,甚至把“吊销”等同于“注销”,如恶意不参加午捡以求“解脱”,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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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16,(4):148-149
吊销营业执照作为非自愿终结主体资格的一个因素,是市场经济自由秩序原则和理性的规制风险的体现。企业和行使经济行政行为的主体均应在市场经济的活动过程中充分自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开展吊销营业执照的原因、吊销营业执照的实施行为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后果等问题的法理分析,对全面的认识现实立法与司法选择,理性认知吊销营业执照的相关法律问题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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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同时撤销注册号,收缴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并通知开户银行。但某些企业因不参加年检而被登记主管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往往不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其营业执照和公章等法人主体资格证明也不予上交。在这些被吊销的企业中,绝大部分企业的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股东是很难找到的。这些“只在形式上被宣告死亡但没有料理后事”的企业的大量存在,既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也造成市场经济秩序的信用危机。企业的经营者对企业不参加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持放任态度,这是一种典型的遗弃行为。对企业被遗弃,我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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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实践当中普遍存在但理论上又颇具争议的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律地位问题为切八点,指出运用传统民法解决商事问题的局限性,进而提出引入商事能力概念的必要性。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商主体依旧存在着商事权利能力,仍然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清算,参与诉讼,承担财产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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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某县城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负责人张某,持有2025年到期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长期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23年6月,张某因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卤肉制品被追究刑事责任,该县法院根据案情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张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该县市场监管局在张某判刑后并未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作出吊销处理,2023年9月收到了该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要求该县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履行职责,依法吊销张某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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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02,(2)
<正> 李某系一经营冷饮的个体户。去年8月,李某的朋友给了他10箱苹果,李某就将苹果放在摊前销售。税务部门的两名干部查看了李某的营业执照,见经营一栏只写经营冷饮而无水果,便以李某超出经营范围为由扣缴了李某的营业执照。李某多次索要未果,便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税务部门返回扣缴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具备营业执照。国家授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核发、扣缴或吊销营业执照的权力,税务部门无权扣缴工商部门核发给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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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营业执照和注销登记是企业终止的两种主要方式。目前,我国在企业吊销营业执照后清算责任的追究问题上已经有了比较有效可行的解决办法,但在实践中,还有不少企业尚未进行清算就办理了注销登记,针对这种情况下清算责任的追究还有待理论和实务界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