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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就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的问题发出通知。其中对化肥企业原免征税的碳铵、磷肥、小尿素、磷铵等产品在2000年12月31日前继续执行免征增值税。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一、下列货物至2000年12月31日继续免征增值税饲料,农膜,化肥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碳酸氢铵、普通过磷酸钙、钙镁磷肥产品和小化肥生产企业改产生产销售尿素、磷铵和硫磷铵,化肥生产企业以本款第3条所列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生产销售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  相似文献   

2.
<正>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饲料”注释重新修订,并对饲料免征增值税的管理进一步明确。 修订后的“饲料”注释即“饲料”的范围是:饲料指用于动物饲养的产品及其加工品,本货物的范围包括: 1、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及其副产品。 2、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  相似文献   

3.
国家税务总局最近以国税发[1999]39号文发出通知,对“饲料”注释重新修订,并对饲料免征增值税的管理进一步明确。修订后的“饲料”注释即“饲料”的范围是:饲料指用于动物饲养的产品或其加工品。本货物的范围包括:一、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  相似文献   

4.
最近,浙江省国税局下发了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使用发票及有关增值税抵扣问题的相关文件。  相似文献   

5.
财税[2001]121号 2001年7月 1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分饲料产品继续免征增值税的批示,现将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及国内环节饲料免征增修正税的管理办法明确如下:一、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一)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二)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单一大宗饲料、粮食、…  相似文献   

6.
国家对饲料工业继续给予税收优惠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明确对饲料工业企业继续给予税收优惠。其中包括:①自1994年5月1日起到1995年底以前对饲料的批发、零售、生产经营免征增值税。②自1994年1月1日起到1995年底以前对饲料加工企业...  相似文献   

7.
中国政府网19日全文刊载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完善农产品流通税收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相似文献   

8.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完善农产品流通税收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意见提出,以加强产销衔接为重点,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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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目录共包括根菜类、薯芋类、葱蒜类、白菜类、叶菜类等14个类别219个品种的蔬菜。预计该政策实施后减税规模将达到150亿元左右。  相似文献   

10.
据财政部、国税总局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包括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  相似文献   

11.
本刊讯经国务院批准,“十二五”期间我国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这是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种子f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2012年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中披露的消息。  相似文献   

12.
新华社消息,据罗马尼亚中央电台日前报道,该国政府决定从7月中 旬起对进口的小麦和饲料免征关税。 此举是对今年罗马尼亚严重干旱、小麦大面积减产所采取的紧急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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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近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十项政策措施,以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会议确定,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用水执行工商业用水价格的较低标准或非居民用水价格。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同价。  相似文献   

14.
正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在全省培育5万个家庭农场,将对家庭农场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意见》规定,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可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还能享受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运输自产鲜活农产品可走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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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涉及蔬菜包括根菜类、薯芋类、葱蒜类、白菜类、叶菜类等14个类别219个品种的蔬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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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2004年降低农业税税率,并在部分粮食主产区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同时明确了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的相关政策。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2004年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在部分粮食主产区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今年在吉林、黑龙江两个粮食主产省先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11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并主要用于鼓励粮食生产;其余地区总体上降低农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沿海及其他有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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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按照国务院规定,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实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方针,对退耕户根据退耕面积由国家无偿提供粮食补助。因此,为粮食部门经营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凡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比照“救灾救济浪”免征增值税。2001年1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18.
编辑同志:您好! 我叫臧家忠,是山东省诸城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的会计。最近,不少农民兄弟到税务机关询问,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待遇。对此,我查阅了国家税法和有关税收文件。现行国家税法对免征增值税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规定,想通过贵刊告诉农民兄弟:  相似文献   

19.
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茁)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2012年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十二五”期间我国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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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有关部门决定,将从六个方面免征农产品税。一、对乡镇企业和个人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生产、销售的化肥、农药、兽药、小农具、陶器、车马鞔具等,免征产品税。二、对乡镇企业生产的砖瓦、石灰等建材,按优惠价供应本乡范围内兴修农田水利、学校、医院、道路、桥梁等公益建设的,免征产品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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