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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吕宾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2,25(7):25-27,34,55
矿产资源补偿费调整与征收细化研究背景是:矿产资源管理处于转型和调整阶段,矿产资源补偿费改革亟待加快步伐。部分矿产资源资源补偿费费率研究成果是:参考国外权利金费率和国内规模以上企业平均销售利润,提出了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调整的两种方案,测算分析了对行业和企业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费率调整建议。 相似文献
2.
许大纯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7,20(5):28-30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权益的经济体现,也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一项重要制度。文章分析概括了我国现行费率的相关规定,指出目前费率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补偿费费率偏低,现行固定费率制度,难以根据市场状况及时调整;二是费率没有与资源利用水平相结合,没有起到促进提高资源回采率的杠杆作用。在此基础上,文章以石油和煤炭行业为例,对建立浮动费率制度进行了初步的测算分析。 相似文献
3.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制度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克强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8,21(12):13-14,34
我国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制度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制度、减免制度、分配与使用制度.其中存在着费率偏低、费率固定、征收力度不够、征收体系不健全、欠缴截留、坐支等问题.建议完善费率体系,建立浮动与差别费率制度,完善征收激励机制,完善征收管理与监督制度、计征体系、稽查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相似文献
4.
张华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7,20(11):27-28
文章根据国内外学者的矿产资源税费理论观点以及目前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征收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矿产资源补偿费在征收上应体现级差地租;矿产资源税费的制定要符合国家政策,并随着国家政策和经济形势的变化而调整;同时,对不同矿种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的制定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5.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7,(3)
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有利于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财产权益,创建矿山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实现矿产资源的集约与高效利用。国内研究主要聚焦于矿产资源税费关系优化、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设计、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等。我国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研究还需进一步明确界定税费关系、规范计征对象、丰富细化计征方式及注重保护资源环境。 相似文献
6.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3,16(6)
我国《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开采矿产资源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目前 ,我国矿产资源收益的实现形式主要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税、矿业权使用费、矿业权价款等四种形式。随着《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以及三个配套法规的公布实施 ,使得我国矿产资源收益理论和实践逐步完善。但是 ,由于长期以来资源资产性质及其产权界定不明晰 ,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社会管理者的职能相互交叉 ,所有者… 相似文献
7.
张永忠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1995,(7)
浅谈当前矿产资源补偿费在征收工作中突出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自1994年4月1日起施行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进资源有偿开采制度,经过一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征管工作中仍然存在许... 相似文献
8.
本文认为,我国矿产资源从无偿开采转变为有偿开采,无疑是正确的、必要的,但目前有关交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方面,与有一些问题值得深入探讨和进一步完善。文章就开发矿产资源时的超额利润、资源税的征收对象、资源补偿丰度性质、征收资源补偿费与地勘行业改革的"三化"方针相矛盾等问题作了简要的论述、提出了看法。 相似文献
9.
王凤俊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1992,5(8):24-28,4
本文根据我国矿产资源国情,论述了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必要性和矿产资源税、费的不同内涵,认为不能采取税费合一的办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征之于矿用之于矿,不断扩大矿产资源储备量,保证矿业的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0.
本文认为,国家根据《矿产资源法》实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一是有利于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二是有利于增加地勘投入,加强地勘工作;三是有利于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要求的地勘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四是有利于理顺矿产品价格,发展矿业生产。文章还就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与管理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1.
12.
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案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我国现有的矿业税费制度体系,特别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收费制度体系,无论在制度理论、收费项目设置、收取依据、收取标准和收益分配等方面均存在诸多问题。文章主要就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收费制度体系中的制度因子———矿业权价款的经济内涵做了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矿业权税费制度体系改进的基本方案。 相似文献
13.
14.
结合淮安市的农业水费收缴情况,从水商品的角度阐述淮安市水利工程供水的运行模式,结合目前供水体制改革,提出农业水费由委托代收改为由水利部门自收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从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角度谈矿权资产管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宇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5,18(8):17-18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主要体现在有偿取得矿权和征收资源补偿费两方面。矿权的有偿取得及许可在一定条件下转让,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中,以矿权的有偿流转制度为主。矿权资产管理的具体步骤为:①产权登记;②价值评估;③管理经营。矿权资产管理中应注意和有待完善的问题包括:①储量管理与评审;②建立矿产资源资产和价值的动态核算体系,为矿权资产管理提供基础支撑;③矿山企业应具有矿权资产维权意识;④应加强矿权市场建设;⑤加强资源补偿费、矿权价款的使用过程的监管;⑥国家在进行矿产资源资产管理的同时应注意矿产资源管理的强化。 相似文献
16.
以社会公正为视阈,当前我国城市化建设中的土地征收,实施以"保障"为基点的"社会补偿"政策,既不能合理分配土地增值资源,实现社会资源"分配的正义",又不能切实保障被征收土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达到社会资源"持有的正义"。因此,我国土地征收社会公正化,应在社会主义社会公正观指导下,实施以"保护"为基点的"社会赔偿"政策,使得城市化建设中的土地征收既"化地"又"化人"。社会赔偿区别于国家赔偿、民事赔偿,是基于社会发展需要而对承担社会发展代价一方给予的符合社会公正的赔偿。 相似文献
17.
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代价核算与补偿赔偿制度体系必要且紧迫。制度体系分两个方面:其一,以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代价核算制度为核心,与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代价核算监管机构、环境代价核算专业机构和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代价核算师(注册核算师)从业资质管理制度共同构成代价核算制度体系。其二,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矿山环境损害补偿赔偿制度、矿山环境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补偿赔偿责任鉴定制度共同构成补偿赔偿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8.
崔振民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2,25(7):31-34,55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中的四种经济关系,即由矿业权出让行为产生了矿产资源所有者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主体之间的权利过渡经济关系和国家作为前期投资者与矿业权受让方的投资利益过渡经济关系,由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产生了社会管理者与矿山生态环境破坏者之间的经济补偿关系和矿产资源所有者与矿产资源开采主体之间的因开采行为导致矿产资源耗竭的经济补偿关系。我国现行矿产资源税费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所调解的利益关系不清,有缺项;体系不完整,内部既有重叠又有欠缺;费率过低,相关参数设置不合理,缺乏弹性;利益分配不合理,欠缺向资源原产地倾斜的收益分配机制。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税费体系应是"一费一款一税一金":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环境税、权利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