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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关总署发布168号令,放松对加工贸易货物外发加工的管制,允许企业将加工贸易主要工序外发加工,允许外发加工后的货物及剩余料件不运回原企业。新规定将于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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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加贸司单耗办 《中国海关》2006,(2):52-52
——加工贸易成品单耗分类及标准
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生产单位成品所耗用料件的数量。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净耗是物化在单位成品中的料件的数量。工艺损耗是指因加工生产工艺要求.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除净耗外所必需耗用.且不能物化在成品中的料件数量。工艺损耗率是工艺损耗占全部科件的百分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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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某海关在对鼎新公司加工贸易业务进行后续稽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涉嫌向国内其他企业擅自转让加工贸易保税物料,同时公司生产经营账册混乱,库存保税料件数量短少且不能提供正当理由。2004年12月24日,海关对鼎新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向该公司收取案件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经进一步调查核实,海关认定,鼎新公司在经营加工贸易业务期间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在国内转让保税料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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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实际加工方式可分为:作价加工和委托国内生产企业加工。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作价加工销售是指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用减免税的料件作价销售给生产企业,由生产企业购进料件后加工成成品,再由外贸企业收购复出口的方式。要做好这种方式的会计处理,必须搞清楚这种方式的相关税收规定。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对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先填报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请表,报经退税机关审核同意后,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外贸企业将有关免税证明报送其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并据此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规定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额,主管出口企业征税的税务机关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应缴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退税时在退税额中抵扣。以下举例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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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至2008年,中国A公司向美国B公司出口铅笔。最初,A公司采取进料加工的贸易形式,从国外购买原材料,同时从国内采购部分国产料件,在国内加工成成品后出口给B公司。随着加工成品需要耗用的部分国产料件、零部件数量目益减少,如果采用进料加工复出口,因退税率小于征税率,其耗用国产原料件、零部件等支付的进项税额中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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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8日,汇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公司”)向某海关申领B****8100002号来料加工手册,此后,汇丰公司持该手册以加工贸易方式陆续进口高密度聚乙烯原料150吨。2005年11月15日,某海关经稽查发现,汇丰公司进口保税料件存在数量短少情形。经进一步核查汇丰公司来料加工料件库存情况、合同执行情况以及国产料件采购情况,某海关确认该公司进口的聚乙烯原料数量短少55吨,同时掌握了上述短少料件已有部分在国内销售的初步证据。在此情况下,某海关以涉嫌擅自销售保税料件为由对汇丰公司立案调查,同时依法扣留了涉案进口原料及库存成品;鉴于手册项下进口的55吨高密度聚乙烯原料去向不明(有可能已被汇丰公司擅自销售)无法扣留,某海关向汇丰公司收取上述货物等值价款人民币65万元作为案件保证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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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25日海关总署以第111号总署令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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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单耗 单耗是加工贸易项下,加工企业和海关在申报和核定进口料件和加工成品之间定量关系时的一种习惯称谓,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生产单位出口成品(包括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所耗用的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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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口产品使用的进口原材料均以不含税价格出口
(一)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政策来看
1.进口料件作价加工
外贸企业进口料件后作价销售给生产企业时:
不计征税额=作价销售金额×进口料件税率
回购产品复出口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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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口产品使用的进口原材料均以不含税价格出口 (一)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政策来看 1.进口料件作价加工 外贸企业进口料件后作价销售给生产企业时:不计征税额=作价销售金额&;#215;进口料件税率 回购产品复出口后:应退税额=回购金额&;#215;出口货物退税率-应抵扣税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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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实际加工方式可分为:作价加工和委托国内生产企业加工.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作价加工销售是指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用减免税的料件作价销售给生产企业,由生产企业购进料件后加工成成品,再由外贸企业收购复出口的方式.要做好这种方式的会计处理,必须搞清楚这种方式的相关税收规定.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对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先填报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请表,报经退税机关审核同意后,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外贸企业将有关免税证明报送其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并据此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规定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额,主管出口企业征税的税务机关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应缴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退税时在退税额中抵扣.以下举例说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