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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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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童铁东  肖画 《金卡工程》2008,12(8):16-17
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符合犯罪的本质属性,动用刑法对其规制符合刑罚谦抑性,因此有必要将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犯罪化,在我国刑法中设立买卖人体器官罪.  相似文献   

2.
张大龙 《金融会计》2005,(11):55-56
完善我国反洗钱立法,其内涵不仅仅是制定一部反洗钱法律,还应包括尽快修改与反洗钱有关的法律和制度。就刑法而言,洗钱罪客观方面的规定过于狭窄。扩大洗钱犯罪概念的外延,将清洗一切严重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都认定为洗钱罪,才能有效打击洗钱行为。我国刑法至少应当在以下方面明确洗钱罪犯罪构成:第一,洗钱行为不应要求实际上具有破坏的后果,有破坏的可能性或危险性就应该可以定为洗钱犯罪的范畴。第二,清洗严重犯罪所得,构成洗钱犯罪。所谓严重犯罪应包括盗窃罪、抢劫罪、贪污罪、窝赃或销赃罪、诈骗罪、  相似文献   

3.
对我国恶意欠薪现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石金山 《金卡工程》2009,13(10):119-119
近年来,我国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十分普遍,民工因讨薪而发生的恶性刑事案件也呈逐年递增的趋势,拖欠民工工资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在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全球经济危机的今天,恶意欠薪成为当今中国社会无法回避的问题.笔者认为,恶意欠薪行为符合刑法有关犯罪的构成,恶意欠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使用刑法加以调整.  相似文献   

4.
将严重侮辱、损毁尸体行为犯罪化具有直觉上的吸引力。然而,自由主义犯罪化立场坚持损害原则和冒犯原则穷尽犯罪化的正当事由,侮辱尸体罪不能通过这一立场得以辩护。基于新自然法理论的法律道德主义立场则主张,国家有责任通过刑法手段回应侮辱尸体的行为。要证立这一立场,关键在于通过建构“人类尊严”和“共同善”这两个核心概念,说明侮辱尸体行为的道德属性和国家强制干涉的正当性基础。人类尊严是一类重要的共同善,国家权力的正当性基础则在于维护和促进共同善。侮辱尸体侵害人类尊严,因而是一种严重的公共道德不当,国家有责任通过刑法对这一类行为做出适当回应。因此,法律道德主义能为侮辱尸体行为的犯罪化提供最佳辩护。  相似文献   

5.
王玲 《新疆金融》2007,(10):34-35
我国对于洗钱上游犯罪界定现状和需要拓展界定范围的因素"洗钱"一词由英文Money Laumdering翻译而来。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先行犯罪)就是被一国或地区刑法明文规定为其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可以成为洗钱犯罪的行为对象的那  相似文献   

6.
台培森  李海 《金卡工程》2009,13(11):80-80
安乐死是一种无痛苦的提前结束垂危病人的行为。我国传统刑法认为其是一种帮助或者受嘱托的杀人行为。本文在对其概念和刑法特征分析的基础上,从犯罪的本质和特征、犯罪构成要件的角度说明它不是犯罪。  相似文献   

7.
陈丽娜 《金卡工程》2010,14(5):98-98
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划分罪与非罪的基本标准。但是,有些行为从表面上看,似乎具有社会危害性,具备了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条件,而实际上该行为由于存在特殊条件,不但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相反确是对国家、社会和其他公民有益的行为。这类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不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即是刑法理论上所谓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都属于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本文将从一则案例出发,来分析两种行为的差异。  相似文献   

8.
从严格意义上讲,复合行为犯罪和其他所谓单一行为犯罪没有区别,犯罪行为实际上是一个有机联系的体系,而该体系由结构性行为和实行行为组成。犯罪的未遂和中止应以实行行为的开始或自愿停止为标志,而犯罪的既遂则以结构性行为和实行行为的完成为标志。实行行为是对具体刑法分则条文中保护的主要法益具有现实威胁或直接侵害的行为。  相似文献   

9.
雷杨 《金卡工程》2009,13(7):86-86
盗窃与诈骗是常见性犯罪,但也历来是较难区分的犯罪。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刑法》对盗窃罪和诈骗罪的罪状规定得比较简单,直接以"盗窃"和"诈骗"叙明两罪的罪状,但没有明示两种犯罪客观行为的结构。本文拟通过对一个案例的剖析,来对盗窃与诈骗两罪的界定作法理上的甄别。  相似文献   

10.
肖正午 《河北金融》2010,(11):67-69
在当代刑法国际化趋势明显的环境下,近二三十年来各国刑法和有关国际公约中逐步规定一类新的犯罪—洗钱犯罪。在经济全球化和资本流动国际化的背景下,洗钱行为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洗钱行为不仅破坏了金融秩序,而且严重危害到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愈来愈被各国所重视,国际社会也加强了反洗钱的国际合作,频频签署打击跨国洗钱活动的国际公约。为了适应打击洗钱活动的需要,更好地承担国际公约的义务,洗钱行为逐步在各国刑法加以规定,洗钱行为刑罚化趋势明显。  相似文献   

11.
一、引言迄今为至,我国大约有4000多名腐败分子携带约500多亿美元,逃到国外进行清洗,从而导致大量资金无法追回。腐败问题的国际化趋势,引起了世界范围的反腐败运动。洗钱犯罪刑事立法的完善问题也成为当前国内外刑法研究的重点和热点。二、我国反洗钱立法的现状与刑事立法的不足(一)我国反洗钱立法的现状目前中国正处于新旧体制的变革时期,这也为洗钱犯罪提供了“温床”,各种手段的洗钱犯罪已成为一种新的严重的经济犯罪,且被以研究隐形经济著称的经济学家黄苇町称为极具“中国特色”的洗钱方式,即在被洗的钱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贪污、贿赂等腐败获得的非法收入。这些非法收入以各种方式不断地转移,逃避管制,严重侵蚀着我国的经济基础。洗钱犯罪已引起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采取了各种手段对其加以控制,而法律手段无疑是最有效的。在立法层面上,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反洗钱的法律体系,具体有以下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刑事立法。主要是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首次将洗钱犯罪纳入刑法规定,后经2001年《刑法》修正案(三)对其加以修改,将恐怖活动犯罪也界定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继而于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  相似文献   

12.
李笑春 《金卡工程》2010,14(10):37-38
关于犯罪故意中的明知是否包含"违法性认识"的问题历来是刑法学界争论的焦点。我国学者关于关于此问题的认识大致有否定说、肯定说和折衷说三种不同的观点,而世界各国刑法对此问题在立法上也表现为不同的模式。然而无论是传统刑法理论,还是目前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故意的规定均未提出犯罪故意中是否应包含"违法性认识"。  相似文献   

13.
苗振华 《金卡工程》2009,13(8):90-90
劳动教养是我国一项特有制度,在建国初期对当时违法的不够成犯罪无需刑法处罚的行为起到一定的教育和震慑作用,有利于政权巩固、社会稳定,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已严重不适应建立法治国家的要求,缺陷更加明显,因此,完善此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4.
李贞 《金卡工程》2009,13(9):148-148
对于信用卡犯罪体系的构建,特别是<刑法修正案(五)>的立法价值,我们应该予以充分的肯定.然而,任何一项的立法都不会做到尽善尽美,必有其存在的缺陷.诸如多数学者对单位不能成为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表示质疑,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定盗窃罪的法律设定更是受到多数人的抨击.现抛开条文规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不谈,单就信用卡犯罪的刑事立法的技术以及模式而言,笔者认为也有可探讨的空间.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未能完全覆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链条,不利于应对日益凸显的个人信息安全泄露事件。非法持有公民信息行为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增设非法持有公民信息罪是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协调平衡的结果,符合刑法立法精神,对遏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充分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6.
方彬微  柳玲 《金卡工程》2009,13(4):41-42
犯罪基本特征是犯罪本质的体现,是犯罪成立条件的高度概括。学界对犯罪的基本特征存在争议,本文认为通说所赞成的应受刑罚处罚性并非犯罪的一个独立特征,主张犯罪的基本特征有两个,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其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犯罪的这两个特征是紧密联系、不可分离的。  相似文献   

17.
张利娟 《金卡工程》2010,14(10):55-56
婚姻家庭犯罪是我国刑法中一个错综复杂的犯罪体系,在刑法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家庭暴力是所有婚姻家庭犯罪的共性问题,婚内强奸是婚姻家庭犯罪中极具特殊性问题,也是当前的热点问题,其正确认定和定性关系着法律的制定和适用,关系着亿万中国妇女的切身权益,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陆恩平 《金卡工程》2010,14(8):211-211
当前专利犯罪日益严重,如何加强专利权的法律保护特别是刑法保护便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课题。本文从专利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出发,对假冒专利罪的罪状进行了科学界定,并结合国外相关立法例,对专利侵权、冒充专利行为犯罪化问题进行了初步思考。  相似文献   

19.
何婉如 《金卡工程》2009,13(11):70-71
“着手”一词由贝卡利亚在其名作《犯罪与刑罚》中首次明确提出,并把它与犯罪未遂相联系。1810年的《法国刑法典》首次把“着手”一词法定化,后1871年的《德国刑法典》予以继用。此后,大陆法系各国的刑法典,在规定犯罪未遂时,也都采用了与《法国刑法典》相同或相近的表述,把着手实行犯罪规定为未遂犯必不可少的特征。我国刑法第23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犯罪的着手作为未遂犯的特征,它不仅是区分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标志,还对衡量正当防卫是否“适时”的判断有重要意义。因此,从理论上对犯罪着手进行界定和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20.
胡成胜  王莉 《金卡工程》2009,13(1):43-44
刑法上的不作为是危害行为的基本形态之一,与作为犯罪相比,不作为犯罪本身有许多特征,其以作为义务为存在之前提。构成不作为犯罪,需具备一定的条件,特定的义务是不作为犯罪的核心,一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罪的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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