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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捐赠资金和村级其他资金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如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可以增设“专项应付款”科目,以反映和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应付款的使用情况。“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由上级财政部门拨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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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2004年第1版,以下简称《教材》)的规定,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核算是将"一事一议"筹资部分投入项目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在项目完工后转入公积公益金;筹劳部分投入项目时就直接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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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在科目设置中设有“补助收入”和“专项应付款”科目。“补助收入”科目用于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专项应付款”科目用于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拨人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各项专项资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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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对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会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所采用的会计科目也并不统一。曾有作者主张将收到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贷记在"补助收入"科目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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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某项目捐赠款、专项应付款等资金都应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但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对专户存款的核算未作具体规定,只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存款的收付及结存情况必须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进行核算,即总账核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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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收入与专项应付款比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为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等有关部门补助资金设有“补助收入”会计科目,同时,在会计科目的附注中说明:有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的,可增设“专项应付款”科目。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地方在对上级拨入的资金进行会计核算时,不分资金性质,一律作为村集体的补助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年终将上级拨人的所有资金全部由“补助收入”科目转入“本年收益”科目,虚增了村集体的收益,这是不符合制度本意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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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会计》2005,(8):33-33
6.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益性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应当计入()。A.经营支出B.管理费用C.其他支出D.福利支出7.村集体经济组织下列收入项目中,不构成经营收益的是()。A.经营收入B.发包及上交收入C.投资收益D.补助收入8.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收益分配的顺序是()。A.提取福利费提取公积公益金农户分配向投资者分利B.提取公积公益金提取福利费农户分配向投资者分利C.提取福利费提取公积公益金向投资者分利农户分配D.提取公积公益金提取福利费向投资者分利农户分配9.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取的公积公益金,按规定不得用于()。A.转增资本B.弥补亏损C.个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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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用于议事项目,有形成固定资产的,有不形成固定资产的,按照《新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2004年第1版)的规定,对形成与不形成固定资产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核算是一样的,都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转为公积公益金。这样核算,没能反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用于议事项目的不同情况。所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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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资产还是负债,应根据在建工程最终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决定。如果在建工程最终形成固定资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在资产类科目核算;如果不形成固定资产,那么又分为两种情况:在建工程转为经营支出或其他支出,那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既不属于资产也不属于负债,应归为可分配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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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村级财务中常有一些专项资金,如土地补偿款、移民安置费等,由于资金额度大,广受农民朋友关注。为合理使用这些资金。防止村干部挥霍浪费,村级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收到应计入公积公益金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及拍卖荒山、荒地、荒水、荒滩等使用权的价款,或者收到由其他来源取得的公积公益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但如果仅这样简单处理,往往会与其他性质的财务收支资金混算混计,不利于监管这些资金。因此,在处理相关账务时,可先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过渡,在具体使用时再转入“公积公益金”科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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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4期的<农村财务会计>刊登了张景然、张云华撰写的<生态村项目建设相关账务处理>一文,该文提出:"收到用于建设文明生态村的各项资金应记入'资本'科目,并按照资金来源设置二级科目.凡是涉及上级单位拨款、社会团体赠款、个人捐赠的款项、'一事一议'筹措的款项都要纳入本村'资本'账户核算,并按照拨款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本人认为这样的账务处理欠妥,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用于建设文明生态村的各项资金不应记入"资本"科目,应根据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分别记入"专项应付款"、"公积公益金"、"一事一议资金"等科目进行分类核算.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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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作为试点,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开始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一事一议形式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行为给予奖励补助,这是一项新的财政支农政策,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一事一议资金的来源之一。而现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没有与此相关的会计处理规定。对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一些粗浅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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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4期的《农村财务会计》刊登了张景然、张云华撰写的《生态村项目建设相关账务处理》一文,该文提出:“收到用于建设文明生态村的各项资金应记入‘资本’科目,并按照资金来源设置二级科目。凡是涉及上级单位拨款、社会团体赠款、个人捐赠的款项、‘一事一议’筹措的款项都要纳入本村‘资本’账户核算,并按照拨款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本人认为这样的账务处理欠妥,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用于建设文明生态村的各项资金不应记入“资本”科目,应根据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分别记入“专项应付款”、“公积公益金”、“一事一议资金”等科目进行分类核算。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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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后,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管理,对保护农民利益意义重大。一事一议筹资是由村民通过的,具有专门用途的专项资金,其主要用于兴办集体生产或公益性事业。它可能形成固定资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也可能不形成固定资产的一次、多次消耗或减少负债。同时,一事一议筹资必须专款专用,结余款应退还给农户,在退还前的筹资结余,实质上是村里的一笔负债。根据一事一议的性质,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人对一事一议提出如下核算意见:为加强对村一事一议筹集的管理,应增加三个会计科目:一是一事一议筹资项目资金收入的“专项收入”科目;二是一事一议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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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事一议资金”科目的一点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参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对"一事一议"科目的使用规定,笔者对《新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教材》(2004年11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中"一事一议资金”的核算提点不成熟的建议,以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