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并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规定的义务。1985年我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巴黎公约》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公约,Trips协议是在《巴黎公约》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条款。Trips协议包括对各种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十年来,它对商标领域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3.
4.
随着中国的入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因此,我们必须根据WTO规则的要求.尤其是《TRIPS协议》(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切实有效地搞好商标国际保护工作.并使商标国际保护工作成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相似文献
5.
正为了满足Trips"有关获得和维持知识产权的程序等作出的终局行政决定,均应接受司法或者准司法当局的审查"的要求,我国《商标法》于2001年作出修改时正式确立商标授权确权司法审查制度。入世十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观念的深入人心,商标(品牌)的培养和保护逐渐得到重视,相应地,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 相似文献
6.
构建合理的地理标志保护国际法律框架的方案——对TRIPS协议第23条保护的扩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Mathias Schaeli 《中华商标》2007,(7):9-12
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地理标志保护延伸到除葡萄酒和烈性酒以外的产品(以下简称:地理标志延伸)是世界贸易组织所讨论的主要的知识产权问题之一。它是当前在国际层面上寻求适当的解决方案以确保对所有产品地理标志进行有效保护的最有效的方法,同时,也为在国家层面上的操作提供了足够的灵活性。 相似文献
7.
地理标志与葡萄酒原产地域保护
根据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的定义:地理标志是指原产于某一成员国领土或该领土上某个地区或某一地点的产品的鉴别标志:标志产品的质量、声誉或其它确定的特性主要决定于其原产地。很显然,地理标志属于保护工业知识产权的一个分支部分,我国也于1985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国际范围内来承认和保护地理标志。 相似文献
8.
新修改的《商标法》一个重要内容是取消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裁定权,这意味着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本文试图通过商标评审程序与司法审判程序的比较,引发对商标评审程序改革的思考。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海峡两岸各领域的交流合作不断拓展深化。尤其是两岸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与《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以下简称《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后,两岸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速发展。 相似文献
10.
11.
地理标志保护中的冲突及完善设想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一、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现状 地理标志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将地理标志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明确要求各缔约国给予保护。我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国家,地大物博,历史悠久。 相似文献
12.
地理标志,从词义上讲,应该与原产地名称等同,均指表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质包括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这一点。无论是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国际条约还是从国内农业、质监、工商部门有关地理标志管理规定中,均能得出该结论。 相似文献
13.
14.
一、问题提出——混乱的驰名商标定义
众所周知,驰名商标制度始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此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定)继承并发展了《巴黎公约》中有关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规定。 相似文献
15.
侵权隐蔽性大、调查取证难是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相比较其他民事侵权案件的一个明显特征。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知识产权法律及司法解释作了调查取证相关条文之规定。入世后,在知识产权方面,《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是须遵守的文件之一。探讨与寻找调查取证方法,总结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证据收集 相似文献
16.
17.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在《商标法》中已有明确的规定。同样,商标的国际性保护问题虽然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已有了原则性的规定,然而,随着知识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及网络社会等一系列新生事物的出现,如网上广告、网上购物等均涉及商标权的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18.
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商标法》也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并于2002年12月1日起 相似文献
19.
20.
我们在加入WTO后应加强研究WTO《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有关内容,其中第6条过渡保障条款的规定常常被美国等发达国家利用,对一些国家的纺织品进口加以限制。本文通过WTO的一个真实案例,对该条款进行介绍和评析。希望引起国内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关注,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运用WTO的有关规则,行使我们作为WTO成员国的权利,维护国内企业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