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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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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收入性质的预收账款。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发现企业“预收账款”科目余额很大。对应合同、发货等情况,该预收账款应确认为会计收入,当然亦属于纳税收入。企业汇算清缴工作中,由于延迟确认了会计收入,也忽略了该事项的纳税调整,事实上造成了少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结果。  相似文献   

2.
《会计师》2014,(11):80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现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下同)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相似文献   

3.
《会计师》2014,(6):80-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现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下同)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相似文献   

4.
查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财税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汇算清缴是对财税人员能力的大检阅,财税人员需谙熟各种财税法规,并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汇算清缴中任何一个细节性的问题处理不当,都会给国家或企业带来风险,对于税务稽查中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尤为关注。  相似文献   

5.
《中国工会财会》2014,(8):63-63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2014年5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现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下同)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相似文献   

6.
7.
《财会学习》2014,(7):6-7
正政策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5月23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以下简称"29号公告"),明确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将国有资产划入企业,企业应根据资产划入方式进行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相似文献   

8.
2010年10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20号)一文,对税务机关检查调增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税务处理作出规定.2010年第20号公告的出台,查增应纳税所得的税务处理又成为纳税人关注的焦点.笔者从新旧税法对应纳税所得额界定差异,税务处理差异、案例分析以及同虚报亏损来联系如何处罚等角度,来分析税务机关检查调增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处理.  相似文献   

9.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的、纳税人在一个时期的计税所得,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相似文献   

10.
史俊 《上海会计》2003,(9):38-40
一、 股权转让损益与所得税的相关规定1.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改组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国税发[1998]97号,以下简称《规定》):(1)企业转让股权(指转让股票或其他股权,作者注)的收益,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转让股权的损失,可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股权转让价-股权成本价。(3)如被投资单位有已征税的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等留存收益的,随转让股权一并转让该留存收益的金额(以不超过出让方对被投资单位账面留存收益应享有的份额为限),属于该股权出让人的投资收益额,不计为股权转让价。(4)股…  相似文献   

11.
税法上的股权转让损益与会计上的股权转让损益存在一定差异,这就要求在会计利润基础上,对所得额进行纳税调整,以正确计算应交所得税及确认所得税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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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在进行税务会计处理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这样的问题:税务会计处理是在财务会计处理的基础上根据税法的规定所作的局部调整,二者有时处理的结果完全相同,有时账面信息大相径庭。究竟哪些项目需要调整?哪些项目可以直接以财务会计信息为依据进行所得税的计算交纳?特别是各种来源的资本公积的调整,更让报税人员满头雾水。笔者选择几个较为复杂的“资本公积”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借以说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差别。资本公积通常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金。其形成的来源主要包括…  相似文献   

14.
15.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一、企业支付给季节工、临时工等相关费用如何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  相似文献   

16.
《会计师》2012,(11):81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  相似文献   

17.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已经引起了财务报表利益相关者的高度重视。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通过对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在计算主体、计量目的以及确认、计量的标准不同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明确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差异的原因和表现,灵活掌握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关系,在计算缴纳税款时,纳税人的会计利润与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一致时纳税人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18.
刘琳霞 《时代金融》2014,(8X):118-118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已经引起了财务报表利益相关者的高度重视。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通过对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在计算主体、计量目的以及确认、计量的标准不同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明确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差异的原因和表现,灵活掌握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关系,在计算缴纳税款时,纳税人的会计利润与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一致时纳税人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19.
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工作正在开展中,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实施后,由于会计与税法仍存有实际差异,企业财务人员依然要面对许多税务问题。其中,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中正确填列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申报实务中需要关注的主要难点。  相似文献   

20.
王振猛 《会计师》2010,(8):38-39
<正>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会计利润总额的构成和计算方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应纳税所得额新的构成和计算方法。两者比较,存在较大差异。本文从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的构成项目出发,探讨二者之间存在的差异及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缩小差异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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