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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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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格式合同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现代经济活动中广泛使用的一种交易工具,文章对我国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制现状展开评析,并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
格式合同的出现,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合同进步的必然结果,它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给现代社会带来便利和效益的同时,也随时可能损害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对格式合同加以法律规制。本文从格式合同的订立、格式合同的效力、格式合同的解释三方面入手,探讨对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制问题,并且提出了完善格式合同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3.
格式合同具有安全、高效、迅捷等优点,但其往往违背合同自由和公平原则。我国现行法律对格式合同的相关规定极不完备,应建立一个系统的、运用多种手段将事前规制与事后规制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格式合同制度。  相似文献   

4.
格式合同的出现极大地促进了整个社会效率的提高,大大节省了社会交易费用,节约了交易时间,使得经济流转迅速、简捷。正如一个硬币也有两面,格式合同自身存在的缺陷也是不容忽视的,在带给社会便利的同时也对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形成了威胁和损害,形成事实上不平等的情形。如何对格式合同的缺陷加以法律规制,目前的法律规制有何不足之处,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裴磊 《大众商务》2010,(1):223-224
对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规制是法律对格式合同规制的前提。实践中,格式条款订入合同除使用要约、承诺规则外,在消费者合同中为了平衡双方缔约能力的差别,可以通过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来弥补;商业合同中因没此差别而无需进行特别规制。同时,格式条款不应属于异常条款、不能与非格式条款相抵触,版本选择上在没约定的情况下应选择最新的。我国《合同法》39条对其作了相应的规定,但仍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6.
对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规制是法律对格式合同规制的前提。实践中,格式条款订入合同除使用要约、承诺规则外,在消费者合同中为了平衡双方缔约能力的差别,可以通过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来弥补;商业合同中因没此差别而无需进行特别规制。同时,格式条款不应属于异常条款、不能与非格式条款相抵触,版本选择上在没约定的情况下应选择最新的。我国《合同法》39条对其作了相应的规定,但仍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7.
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的运用,使当事人能够预测风险、确定交易的成本和费用,有效地促进了经贸和社会发展。在实践中,却存在一些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在与相对人订立合同时常以免责条款加重对方义务,免除或减轻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致损害相对人的利益。免责条款的“公允”性多为相对人(大多为消费者)所质疑。我国法律对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虽有规定,但较为简单。因此,正确理解与适用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8.
由于格式条款往往由经济势力强大的一方预先拟定,相对方不能与之协商,导致相对方常签订明显对自己不利的合同,故法律有必要对其予以规制以匡扶正义。法律对格式条款的规制一般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规制格式条款的使用,提供方将格式条款纳入合同时应负一定的义务。第二,规制格式条款本身,要求其内容合法、合理、公平。第三,规制格式条款的解释。  相似文献   

9.
文章在考察了电子技术特别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对缔约形式的影响后认为:(1)电子格式合同(如拆封合同、按键合同)已成为软件业乃至整个新经济的基本交易形态,并给传统合同法的改革带来了新的契机;(2)应在法律效益原则的指引下,突破传统要约与承诺的狭窄、僵固模式,赋予电子格式合同以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3)电子格式合同同样应满足一般合同法上诚信和公平原则的基本要求;(4)根据电子商务的特性,对电子格式合同公正性的检测,其着眼点应是程序公正,以程序公正实现实体公正。  相似文献   

10.
文章在考察了电子技术特别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对缔的形式的影响后认为:(1)电子格式合同(如拆封合同、按键合同)已成为软件业乃至整个新经济的基本交易形态,并给传统合同法的改革带来了新的契机;(2)应在法律效益原则的指引下,突破传统要约与承诺的狭窄、僵固模式,赋予电子格式合同以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3)电子格式合同同样应满足一般合同法上诚信和公平原则的基本要求;(4)根据电子商务的特性,对电子格式合同公正性的检测,其着眼点应是程序公正,以程序公正实现实体公正。  相似文献   

11.
格式合同作为规模经济和专业化生产的产物,产生并最先运用于垄断成份较重的行业,而后经历扩展,在日常经济生活和交易活动中被普遍使用。已有的关于格式合同文献多从法律的角度,也偶有从经济学的角度对格式合同进行分析,但它们都对格式合同中交易成本因素着墨不多。现代经济分析中,交易成本概念作为一种技术概念,被用于度量与缔约相关的各种成本(搜寻信息成本、缔约成本、监督履约成本);另一方面,交易成本概念作为一种解释工具,被用于诠释经济现象和经济变革。①②本文以交易成本理论为工具,对格式合同进行了微观剖析,指出格式合同的本质和生命在于节约缔约当事人的交易成本,从而节约社会总交易成本,以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也正因为格式合同追求节约交易成本的本质有可能带来社会交易成本的增加而使其成为行政机关、自律团体和法律规制的对象。  相似文献   

12.
原告理由 1、格式合同的签订违背了法律的规定.被告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履行明确提示义务,对被告不应享有的权利强行制定在合同中,对原告应有的权利给予剥夺,损害了一方的利益.  相似文献   

13.
合同自由是现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但格式合同的广泛使用对合同自由原则是一个很大的冲击。在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格式合同中还有一些“不公平”条款存在,这些“不公平”条款导致旅游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不对等,与合同法精神不一致,严重损坏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改变目前旅游格式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必须从法律、行政等多渠道来完善旅游合同相关内容,确立预防性审查制度,减少甚至杜绝旅游格式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  相似文献   

14.
格式合同制定人常在免责条款中规定不论情况如何,该方"概不负责".为了维护格式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权益,本文拟对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的使用进行论述,为格式合同的正确适用,提供必要的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15.
合同格式条款与其他合同条款相比较具有鲜明的特点和功能优势 ,适用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 ,受到各国立法的重视。格式条款与合同自由原则冲突中表现出来的先天不足成为格式条款规制的理论依据。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 ,从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方面完善格式条款规制 ,则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相似文献   

16.
论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各国法律在承认其存在的基础上,又对格式条款的效力,特别是无效情形进行严格的规定。中国合同法也对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但不够完整,大体可以分为未成立的格式条款的无效和已成立的格式条款的无效这两种情形。与一般格式条款相比,中国合同法对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两种无效情形的规定不够清晰,对此进行探讨,并认为中国合同法的规定有助于在经济生活中矫正不公平格式条款。  相似文献   

17.
本文通过对格式合同中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限制的分析,探讨了如何通过规制格式合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格式条款作了明确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格式条款未作规定.《合同法》和《公约》之所以对格式条款持不同态度,是因为二者的立法属性、立法目的、调整范围、使用者不同.国内商事主体参与国际贸易应注意准据法的选择.国内立法机关在法律移植过程中应注意比较,有选择的借鉴国外立法经验.  相似文献   

19.
电子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电子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认为预先审视的机会和明示同意构成了电子格式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购买支付行为对电子格式合同并不具有合同成立的标志性意义,而使用行为则构成了最终的承诺。以此为基础,指出授权条款应具有商业合理性并且授权条款的范围应当受到限制。同时特别提出,冗长的电子格式合同条款,虽然不能作为不审视合同的理由,但应当受到限制。  相似文献   

20.
互联网账号不属于虚拟财产,而是用户和网络运营商签订服务合同的一部分,是证明用户身份的一种债权凭证,它从属于用户与网络服务提供商之间的服务合同,体现的是债的性质。网络服务提供商与用户签订的格式合同中排除用户处分互联网账号的内容违背了合同法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互联网服务账号是可以被继承的。针对目前出现法律空白等问题,立法、行政、司法部门应当共同努力,促进整个互联网服务行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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