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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 ,以行贿论处 ;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 ,以受贿论处。商业贿赂中的“财物” ,是指现金和实物 ,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 ,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 ,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商业贿赂中的“其他手段” ,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商业贿赂法律责任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  相似文献   

2.
严格区分回扣与折扣、佣金界限黄建华包括回扣在内的商业贿赂行为是伴随商品经济发展出现的一种社会腐败现象。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收买对方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其实质是在市场交易过程中,通过给予对方金钱、实物等收买的方式,...  相似文献   

3.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2006年,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中央已明确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2006年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商业贿赂,是指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以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于己方的交易条件的不正当行为。“财物”既包括现金和实物,也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另外提供国内…  相似文献   

4.
从商业贿赂手段的本质看其表现形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立法对商业贿赂手段的规定1993年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对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第二十二条进一步对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做出处罚规定,这两条规定是我国反商业贿赂立法最基本、最权威的渊源。国家工商管理局1996年11月15日发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细化了对商业贿赂手段的列举,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的“财物”贿赂手段具体为“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  相似文献   

5.
商业贿赂行为的构成要件有 :1、商业贿赂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经营者的职工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 ,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 ,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2、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 ,目的是为了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3、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收买 ,这是贿赂的本质。其手段是给付现金、实物以及财物不好概括的其他方式。4、商业贿赂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权和社会经济秩序。商业贿赂行为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6.
在查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工作中,各级工商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要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实质,特别要注意的是,《意见》在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安排中,要求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自觉依法合规经营。显然《,意见》讲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所指的商业贿赂行为应当有所区别。《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句中“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是对商业贿赂的一般性规定,也…  相似文献   

7.
工商公字[2000]第246号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是否超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请示》(苏工商[2000]88号)收悉。经研究 ,答复如下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其中所指的贿赂既包括行贿也包括受贿。对于有关当事人在商品购销中收受贿赂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进行查处。二、“…  相似文献   

8.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反不正当竞争角度规定商业贿赂的,即商业贿赂行为首先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力图阐释商业贿赂行为存在的现实性,各国现状及立法对策等,分析其社会危害性,并从实践的层次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
官旭明 《商场现代化》2006,(33):269-270
商业贿赂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经济现象,它严重破坏了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对商业贿赂的概念及表现介绍的基础上,指出商业贿赂的犯罪主体主要是经营者,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具有商业目的的主观故意,商业贿赂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收买。  相似文献   

10.
一、贯彻执行《办法》应注意的两个问题1.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的不公平交易行为与商业贿赂行为的关系《办法》规定的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的不公平交易行为大致可归纳为8种。其中,对于《办法》第十三条(四)、(五)、(六)项规定的零售商以店铺改造、节庆等名义未提供服务而向供应商收取费用的不公平交易行为,是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贿赂行为有不同的认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应该说《,反不正当竞争法》从行贿的角度对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体现了商业贿赂行为…  相似文献   

11.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湖南平和堂实业有限公司在柜台联营中收取对方商业赞助金、宣传费、广告费的行为能否按商业贿赂行为定性的请示》(湘工商公字犤2001犦7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宣传费、广告费、商业赞助等,应是对宣传行为、广告行为及其他具体商业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如果未发生宣传、广告等相应的具体商业行为,而是假借宣传费、广告费、商业赞助等名义,以合同、补充协议等形式公开收受和给付对方单位或个人除正常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以外的其它经济利益,即构成商业贿赂,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  相似文献   

12.
一、案情某新药特药公司在向某医院销售药品时,在5%药品折扣以外,另以“质量保证金”的名义给付一定款项,以获取商业竞争优势。工商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在药品销售活动中,采取串通约定的方式,在5%的药品折扣之外,假借“药品质量保证金”名义给付对方单位药款10%的款项,作为财物手段进行贿赂,以维持药品购销关系,侵害了其他药品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权和药品市场交易秩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遂向当事人某新药特药公司发出告知通知书,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一款、国家工商总局第60号令《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2条…  相似文献   

13.
刑法语境中的商业贿赂概念可以借鉴经济法层面的商业贿赂,但绝不能受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暂行规定》中对商业贿赂概念界定的影响,应该将一切能够揭示商业贿赂本质且大量客观存在的商业贿赂现象都包括进去。应立足于当前治理商业贿赂犯罪的现实需要,以现行的《刑法》规定及司法解释为依据,认为商业贿赂犯罪是指在商业活动中,商事活动参与者为谋取商业利益而给予他人财物,或者与商业活动紧密相关的人利用商事管理职权而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为促成商事活动双方的行贿、受贿而居间介绍,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相似文献   

14.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医院代理推销保险并收取保险公司劳务费是否构成商业贿赂行为的请示》(鲁工商公字犤2000犦9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非法收受经营者给予的财物并为其牟取交易机会的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所禁止的商业贿赂行为。医院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收取保险公司给予的“劳务费”,利用自己的便利条件为保险公司向患者推销保险,属于非法收受经营者给予的财物并为其牟取交易机会的行为。医院无论是否将收取的“劳务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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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经营者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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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卡片     
其他利用合同欺诈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其他利用合同欺诈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是指除《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规定的七种合同欺诈行为以外,其他利用合同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实际生活中,合同欺诈的形式和手段花样翻新,经常变化,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从执法实践来看,这些手段有:虚构产品销售渠道或假称包销、回收产品,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和履行合同,从中骗取财物;提供虚假但保,即以虚假的财产、权利、保证人作担保,骗取对方信任,进行合同欺诈;以联营、合伙为名订立合同,骗取对方投资;把虚假的或者没有实用价值的所…  相似文献   

17.
执法卡片     
以部分履行骗取对方全部履行的合同欺诈行为合同欺诈与合同违约的区别合同欺诈行为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合同违约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合同欺诈与合同违约的区别:1.主观目的不同。合同欺诈是利用合同形式进行欺骗活动,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合同违约则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是希望通过合同的履行来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违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合同欺诈与合同违约的本质区别。2.未履行合同的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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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诈骗罪的含义及构成要件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1.主体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个人。2.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3.侵犯的客体是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权和市场管理秩序。4.客观方面实施了利用合同进行的诈骗行为。其表现形式为: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它虚假的产权证明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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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医院给付医生CT"介绍费"能否构成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请示}(豫工商字[1997]第m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医院以给付"介绍费"、"处方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为手段,诱使其他医院医生介绍病人到本院做CT检查或者其他检查的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医疗服务秩序,而且极易增加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单位及患者的负担,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医院给付医生CT“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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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主体资格,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根本不存在的或者未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的行为。所谓虚构主体,就是凭空虚设,实际上虚设的主体是根本不存在的或者未经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组织。虚构主体资格,往往要伪造营业执照,虚构名称、资金、经营范围等。虚构货源或者合同标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设、夸大货源或者标的,引诱他人签订和履行合同,骗取财物的行为。虚构货源和标的,可以是全部虚构,也可以是部分虚构。部分虚构的要看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没有积极履行合同的实际表现和行为人的主观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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