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近几年来,我国对高风险金融机构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处置工作,但风险形势仍然较为严峻。建议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培育专业处置问题金融机构的市场体系。借鉴国际经验,组建并完善专业化的托管处置机构,集中统一管理问题金融机构的退出问题,专职负责对问题金融机构的托管、清算和重组工作。同时,要在组建专业化问题金融机构托管处置机构的基础上,建立中国问题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并抓紧完善问题金融机构退出机制的支持体系:健全问题金融机构托管处置的法律体系,规范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置方式,完善问题金融机构救助的资金体系,提升问题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实质性处置,充分发挥存款保险机制的作用,延伸相应的运作体系。 相似文献
2.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各国纷纷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其中存款保险机构在银行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应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体系,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发挥现有金融稳定机制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3.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难,一难在债务处置,二难在成本分担。建设制度、健全退出法规、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完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4.
本文基于国际视角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实践经验与制度安排进行了比较研究,从法律制度、组织机构、处置手段、救援资金来源与损失分担、不良债权处置等方面深度剖析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存在的缺陷,最后就建立完善契合我国金融发展特征、法律体系、金融监管体制的市场化退出机制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5.
6.
王笑笑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0,34(1):75-79
2018年出台的资管新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19条明确规定了将哪几种情形视为“刚性兑付”及对存在刚性兑付情形的机构如何进行处置。从合同法和信托法的角度来说,现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针对信托业刚性兑付存在“一刀切”的法律漏洞,而以强监管迅速解决信托刚性兑付多年遗留的问题绝非易事,亦有可能带来更大的风险危机。资管新规对信托业刚性兑付带来了深层次影响,实践中应针对刚性兑付的不同情形限制性打破刚性兑付,由政府居中充当刚性兑付准入许可人的角色,合理引导信托资金朝资金需求方流动;完善受托人责任承担机制;健全信托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7.
8.
2020年5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颁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简称"资金信托新规"),对信托公司的转型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战略转型的方向有二:一是产品转型,包括资产证券、股权信托等标准信托产品,和"例外条款"服务信托中涵盖的信托业务类型;二是机构转型,将信托公司定位为集团的资产管理和处置机构,即"机... 相似文献
9.
金融风险防控是事关海南自贸港建设成败得失的关键变量,作为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的重要工具,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要切实发挥好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金融安全网、经济稳定器、资源调配器、跨境资金链”作用。海南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面临不良资产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海南自贸港资产价值历史性重估、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要素需求旺盛、不良资产市场对外资深化开放四大历史机遇,存在省内不良资产交易不够活跃、资金来源渠道不够丰富、配套政策制度不够健全、资产处置难度不断加大等问题,需要以平台化赋能、基金化运作、投行化思维、数字化转型方式发展,高质量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 相似文献
10.
中国的创业投资业从2001年起进入了调整阶段。制约创业投资持续发展的最主要因素有创投资金的入口狭窄、退出渠道不畅通等。本文介绍了资产证券化的源流和技术体系、信托和资金信托以及资产证券化与信托之间的关系等,提出在信托法颁布实施后的现有法律框架下,引入信托工具,对创业投资公司的投资组合进行类似证券化的处理,从而实现在更广的范围内募集创业资金和更灵活地投资退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