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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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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该文着眼于如何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这一问题,在深入剖析当前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基础上,从5个方面提出推进我国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构建的对策建议——稳步推进土地走向适度规模化经营,逐步培育和壮大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加快构建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破解农业投资机制与政策初衷错位的局面以及优化经营体系建设的外围环境。  相似文献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中国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主要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目前还存在着诸如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模糊等阻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法律缺陷,应从深化农村承包地土地产权改革、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律地位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3.
新世纪以来,党中央相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新型城乡关系的历史性任务,中央财政支农惠农的力度不断加大。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要摆脱土地财政困境,必须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效益和效用,改变"小农业、弱农民、穷农村"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形成"大农业、强农民、新农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服务于构建差异性一体化的新型城乡关系这一历史任务,激发和增强农村内生发展动力与活力,深化财税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支农资金管理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八大三中会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当前,首先要理顺土地所有权,建议把中国现行的国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二元所有制”改为全部国有化的“一元土地所有制”。在此基础上构建国营农场、合作社、家庭农场“三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主义农业经营体系。同时深化改革国家对农业的投资,以促进加速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  相似文献   

5.
新型经营主体是农村土地流转后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新型经营主体的投资、决策、生产经营水平直接决定农村土地流转后产出的效率、粮食生产能力、农业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本文将安徽省农村土地流转后调研样本的新型经营主体作为研究对象,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本着科学性、系统性和综合性的原则,构建了涵盖4个方面20项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运用多种数理方法综合计算各评价指标权重,对安徽省不同类型的新型经营主体的流转绩效进行了全面测评,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四种新型经营主体中,农业公司的土地流转绩效最高,达到86.34分,家庭农场次之,大户最低,为72.25分。其中,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为农业公司绩效最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专业合作社绩效最高,社会发展推动能力方面则是大户绩效最高。在此基础上,对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经营绩效进行比较排序,进而深入剖析了不同类型的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指出了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6.
"十三五"时期,在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应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变化,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优化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新形势下我国粮食生产经营出现一些新动向。为更有效防范粮食生产经营风险,应重视土地经营行为、新型经营主体与资金配置行为、资本投资行为及经营模式创新等方面的风险因素。通过构建风险防范与转移体系,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改善资本经营模式,创新粮食生产经营信息化路径等措施,防御粮食经营风险,提升粮食经营管理质量,稳定粮食产能。  相似文献   

7.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大新 《生产力研究》2014,(2):75-79,93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承包经营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为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指明了方向和提出了新的要求。文章围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一重大课题,展开深入探讨。笔者认为,推进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多样化发展,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切实保护农户承包土地的合法权利,是创新农业经营体系的必要前提;鼓励农户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途径;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强大动力。  相似文献   

8.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河南新乡作为全国农村改革实验区积极探索实践多种农业经营方式,基于新乡部分地区城镇化、工业化水平有限,农民恋地情结较重,土地托管这一新的土地流转经营模式悄然出现。以河南封丘亲耕田种植合作社的做法为例,剖析土地托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农业经营主体的状况决定着现代农业发展的水平,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承包农户的基础上,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内容,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现代农业建设的重大而紧迫任务。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要保证家庭经营的基本地位,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发展规模经营以及发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服务功效。  相似文献   

10.
纵观新中国成立70年来农村改革历程,一条主线就是农业经营体系的改革和完善,经历了农民土地所有制下的农业经营体系、人民公社化的农业经营体系、双层经营体制下的农业经营体系、城乡一体化下的农业经营体系四个阶段。"三个坚持"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论断,为当前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奠定了改革基调,也指明了发展方向。结合农业经营体系改革中的实践问题,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需要注重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支持多种经营主体融合发展以提升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并进一步优化财政政策支持的方向和方式。  相似文献   

11.
为突破农业生产的资源环境约束和传统经营模式的困境,必须创新农业经营模式,实施差异化、品牌化、集约化和多功能战略,走特色农业、品牌农业、高效农业和绿色农业之路,但在此过程中,仍存在土地管理制度、农村金融和保险制度等体制机制障碍。因此,应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创新政策支持体系等方面,助推新型经营主体的模式创新。  相似文献   

12.
合作制经济是马克思主义对未来社会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科学论断,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农业合作经济具有土地私有制和土地公有制两种不同的发展路径,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农业合作经济能够更好地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利益,进一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导向,在规范和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前提下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我国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13.
王胜强 《当代经济》2017,(36):114-115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实施,能有效的放活经营权,促进农村农业生产,是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出的关键步伐.围绕土地经营主体的讨论不绝于耳,全国各地作出的创新性土地流转模式也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但大多只适合本地区的农业生产,无法大规模的复制和推广.因此,探索出一条适用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显得尤为必要,使之有利于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逐步推进.  相似文献   

14.
家庭农场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力量。结合实际积极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是吴江完善农业经营体系的必然选择。一、家庭农场的内涵及特点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是我国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上世  相似文献   

15.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实践和改革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业经营体系的改革和完善是我国农村近四十年改革的一条重要主线。近年来,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产生了崇州农业共营制、宿州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及鹊山模式等发展模式,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和借鉴价值。但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能抛弃、遗忘小农户,搞"一刀切",要注重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支持多种经营主体融合发展提升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优化财政政策支持的方向和方式。  相似文献   

16.
明晰的土地产权制度是土地有序、高效、积极流转的前提,进而才能更好地为中国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设服务。但目前中国的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尤其是主体制度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对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是在新形势下提出的伟大战略,通过改革开放后的快速发展,农村形势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兴起,正是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生事物。通过几年的发展,湟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实现了规模化生产和经营,在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中开辟了一条新型的道路,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增加了农民就业渠道,增加了农民收入,转变了以农户为单位的个体化农业生产模式,进入了规模化生产和经营的格局。  相似文献   

18.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针对我国国情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阶段特征为未来农业体制机制创新和现代农业发展指明的方向.  相似文献   

19.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此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八大关系:现代农业经营与家庭承包经营的关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关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四化"特征之间的关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各经营主体间的关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关系,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静态与动态的平衡关系,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与现代农业人才短缺的关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构建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评价体系,有助于科学认识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更好地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并保障其正确发展方向。本文从农业产出效益水平、家庭农场发展水平、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水平4个方面构建了包括16项具体指标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评价体系,并对我国农业大省——吉林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测评,得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处于从初级农业现代化向基本农业现代化转型阶段的结论。未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应促进其适度规模经营,保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助推其转向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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