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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8,(4):20-23
新修订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近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布。该《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1999年2月14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该《办法》规定,国内以销售为目的制造计量器具,以经营为目的修理计量器具,以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省、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还规定,申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应当具备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相适应的固定生产场所及条件;保证所制造、修理计量器具量值准确的检验条件;相适应的技术文件;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本期栏目全文刊登《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供读者参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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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1999,(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以销售为目的制造计量器具,或者对社会开展经营性修理计量器具业务,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证”或者“修理许可证”)。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标准物质,按《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管理。第四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制造、修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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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5,(5):5-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Ⅸ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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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7,(2):4-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管理,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规范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