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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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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庆市巫山县某镇一位姓黄的妇女来信反映:她出嫁前家里有父母、她和弟弟四口人,共分得四个人的承包地。1988年嫁到外乡镇后,男方村组未给其分配承包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男方家庭也是按原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并未给其分配承包地。而她娘家在第二轮承包过程中,依旧按原人数签订承包合同。2005年,县里建垃圾处理厂,将她娘家的全部承包地和自留山进行了征收,获得土地补偿费5万多元。黄某的母亲已经去世多年,父亲随其弟弟生活。土地征收后X IAN G ZH EN LU NTA N她向弟弟提出,她应当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用,但她的弟弟认为她没有资格享…  相似文献   

2.
张驰 《经营者》2007,(6):62-62
物权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财产法。它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是否应该明确城镇集体所有权的归属、小区车位和车库归谁所有?业主大会有无提起诉讼和申请仲裁的权利等立法争论焦点,都一一作出明确回答。  相似文献   

3.
《乡镇论坛》2008,(25):40-40
辽宁省建昌县某村干部问:我们村一户村民在土地承包后分了家,将承包地分成三份,两个兄弟和父母各种一份:现在两位老人先后去世,我们准备将二老的那份地收回重新发包,可两个兄弟不同意,认为地应由他们种:请问,我们能收回承包地吗?  相似文献   

4.
重庆市奉节县某村周某来信反映:我所在的村民小组有农业人口(本刊专家组解答)155人,承包人口127人,还有28人没有承包地,人地矛盾十分突出。然而我们村民小组的某些人因外出务工和女儿出嫁等原因,将其承包地卖给外地人,导致本村大量人员无法承包责任田,而且这种现象还有蔓延的趋势。我多次向乡、村领导反映,均无处理结果。请问,这种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吗?答:《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作了明确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  相似文献   

5.
甘肃省撤县游龙乡人民政府张新文问:我乡李某和张某是同村村民,在土地承包到户时,考虑到生产上的方便,经协商,李某将自己的部分承包地与张某的进行等面积互换,并实际耕作了十几年。现在,李某因以前自己方便的条件没有了,又向张某提出换回他原先那块承包地的要求。张某不同意,村委会调解意见认为,李某当初换地是图自己方便主动要求同张某换的,如果要换回自己那份原承包地,须征得张某同意,否则,李某的理由无效。虽然原承包地原始记录已与现实不相符合,但已成事实,就应维持现状。请问这块地究竞应归谁?现任的村委会有权更正原…  相似文献   

6.
我承包了本村10亩耕地,近两年由于种种原因,农作物收入入不敷出。因而我想用这10亩地作股份投资办联营企业,不知法律是否允许?答:要回答你的问题,首先得从土地所有权谈起。我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都属于集体所有。”由此可见,我国的土地都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你承包IO亩耕地,只是得到了生产经营管理使用权,并没有得到所有权。其次,承包户对承包的土地要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合理加以使用。《土地管理法》第…  相似文献   

7.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某镇一位农民来信反映:1984年我县开展第一轮土地承包时,以我弟弟是超生子女(当时我弟弟三岁)为由,未给我母亲和我弟弟分配承包地。最近我们县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就此事我们向县里反映。县里通知镇政府予以处理。前几天,镇政府有关人员会同村干部到我家,告诉我们说计划生育是国策,这种处理是合法的。因此仍决定不给我母亲和我弟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请问,我母亲和我弟弟是否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答: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2001年发布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  相似文献   

8.
江苏省常熟市某村干部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是否表明对于林地之外的土地如稻麦田等,若承包人死亡,村集体就可收回承包地?这与中央“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是否抵触?答: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地,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和调整,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27条的明确规定,也是中央的一贯政策《。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当然不会与上述规定相抵触,也就是说,第31条的规定并没有林地之…  相似文献   

9.
颜东岳 《乡镇论坛》2011,(13):39-40
编辑同志: 10年前,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根据我家庭成员人数,与我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确定由我家承包耕地5.3亩,承包期限为30年。随后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承包地块名称、亩数、期限作了进一步确认,并注明我为承包方代表,属家庭承包。前不久,因我与儿子、  相似文献   

10.
《乡镇论坛》2020,(4):43-44
一位读者来信咨询:我父亲曾是一名农村代课教师,因教学业绩突出,获得正式教师身份。2000年我母亲户口迁至附近一集镇。但她还一直在村里生活、种地,并于1999年取得了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2015年,我母亲觉得户口在集镇上意义不大,提出将户口迁回村里。村里同意迁回,但前提是不再享有承包地分配,不享有村里农民相关权益。  相似文献   

11.
江苏省新沂市某村民问:我家在一轮土地承包时分得责任田5.93亩。1990年我把一家四口人的户口迁入新沂市区(未转非),但仍居住在本村,并继续耕种责任田。但二轮土地承包时,村组干部以我家户口迁出为由,强行收回了我家的责任田。几年来我一直向村组干部反映,要求给我一点土地,均遭到拒绝。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答:村组干部收回你的承包地是合法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之一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但这是有条件的,其基本条件就是承包者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而是否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关键看户口是…  相似文献   

12.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镇一村民来信问:我哥哥年初时为了筹钱建房子,在自留山上砍伐了自己种植的林木20立方米出售,后来被公安机关拘留了。公安局说他没有经有关部门的批准,虽然砍伐的是自己种的林木,也是违法行为。请问,我哥哥砍伐自己种植的林木,也违法吗?答:根据我国《森林法》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屋前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森林法》又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  相似文献   

13.
1998年福建个体户陈礼铨在湖南省宁远县柏家坪镇胡家村办了一个红星砖厂。红星砖厂与胡家村 4户村民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赁 16亩耕地和自留山、自留地,红星砖厂以每年每亩 500斤粮食计价。这 16亩耕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胡家村第 5村民小组所有,红星砖厂向村委会交了管理费后,该村村委会未经该村的村民小组同意就在介绍信上盖章,后国土局在未审核的情况下,办理许可红星砖厂使用土地取土的《土地使用许可证》。红星砖厂在办砖厂过程中毁坏了许多土地,该村第 5组村民怨声载道,为了子孙后代,不得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  相似文献   

14.
问:我是一个农民。我村所在位置交通便捷,经济繁荣,我想利用这一有利的地理位置做些生意,但苦于没有资金。最近,我找到信用社,申请办些贷款,信用社提出办贷款要有担保,找保证人担保或拿财产抵押均可,我想拿自己承包的10亩耕地使用权作抵押,不知是否可以。答:《中个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根据该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  相似文献   

15.
法律顾问     
村委会收回我的土地对吗陕西省略阳县某村一位姓庞的农民来信说:我家附近有一个国有林场,现在这里已经开发成了“森林公园”。今年三月份,森林公园管理部门提出要在我的承包地里修建一个排污池,占用一亩多地。他们跟我协商,提出让我把地租给林场。我也同意了此事。可是过了几天,林场负责人和乡长、村主任以及村支书等一起找到我。村主任说我没有权力租地,也不能转让买卖土地,林场要长期占用你这块土地,从今天起,村上要收回你的土地。就这样,我的土地被收回了。我这块地是2002年村里承包给我的,承包期为26年,我没有违反合同方面和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16.
法律顾问     
在自家承包地上建房为什么被处罚山西省大同市一位姓王的农民来信咨询:我村几年前开展了土地二轮承包工作,我家的承包地由河边被调到了公路边。种了几年后,我觉得利用承包地有利的地理位置发展商业,更有可能增加收入,遂准备在我家承包的耕地上建几间房子开个饭店。谁知刚开始挖地基的时候,就被县国土资源局发现了。他们要求我限期拆除,对我罚款并要求我恢复土地原状。我不明白的是,我在自家的承包地上建房,为什么还被处罚,他们这种做法合法吗?答:县国土资源局的处罚是正确的。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加大了对耕地的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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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东宁县老黑山镇永红村村委会里聚集了百余村民,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发表着自己的看法和观点,气氛热烈,时不时地传出争论声。原来,这是该村在召开村民自治会,专门研究村里是否给予杨某想要回的土地问题。永红村杨某6年前走出去闯世界,当时他只是将家搬走,而户口未动,承包的耕地退回了村里。几年下来,在外面闯荡出了自己的天地。可是,当他听说去年省里落实了中央“一免两补”政策后,他觉得承包土地一事有利可图:即使不种地,承包出去也可以获得补助。于是他便回村向村里要承包地,理由是他虽然人走了,但户口没迁走,应该有承包土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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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收回的承包地能否高价转包四川省盐亭县双碑乡一姓何的村民问:我们村在1999年进行了第二轮土地承包,事后县政府向承包方发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其中写明:“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请问,如何理解这一规定?这一规定现在还有效吗?我们这儿将收回的承包地高价重新发包。请问,这样做合法吗?答:所谓“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即在承包期内,除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两种情形外,作为发包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因承包方家庭成员的增减(如婚丧嫁娶、考学、工作等)而收回部分…  相似文献   

19.
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某村村民王某来信称:2000年年初,我村村支书王某与现承包人王某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在村两委会议讨论未通过的一份土地承包合同上签字,致使本村集体利益严重受损。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镇政府应如何指导和帮助村两委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答:土地承包关乎村民和村集体的利益,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大事,不论承包地范围有多大,承包期有多长,也不论什么样的人来承包,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在处理土地承包这类事关村民和村集体利益的大事时,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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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盐亭县某村民问:1999年我们村进行了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县政府还于当年8月份向我们发放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其中明确写明:“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请问,如何看待这一证书及有关规定的效力?我们村将出嫁、离婚、死人、上学等情形下的承包地收回,作为机动地重新高价发包,请问是否合法?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199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中办发犤1997犦16号)明确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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