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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任雪婷 《税收征纳》2009,(4):9-10,13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规定使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的认定标准由“独立核算”转变为“具有法人资格”.确立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法人所得税制。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两处及两处以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以下称分支机构)的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对汇总纳税企业采取由总机构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征收办法称为汇总纳税。  相似文献   

2.
咨询服务台     
<正>分公司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相似文献   

3.
《中国金融家》2015,(4):13-14
第一条为了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投保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投保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适用前款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对存款保险制度另有安排  相似文献   

4.
银发[2005]16号2005年1月1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办法》和本实施细则所称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批准设立,可经营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进行检查监督。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和其他合法手段,对银…  相似文献   

5.
徐峰 《中国外汇》2024,(2):19-21
<正>民生银行作为首家启动外汇展业试点的银行,按照《展业办法》要求推进外汇业务流程再造,不仅为企业办理外汇业务“减负”,也为银行开展外汇便利化业务“减压”,改革试点成效显著。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在充分总结近年来有益经验以及多家银行试点的基础上,发布《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展业办法》),推动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再造。中国民生银行是全国首家启动外汇展业试点的银行,较好地发挥了“试问题”“试细节”的改革先锋作用。笔者对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再造的实践路径与发展思考加以总结,希望能为同业提供参考与借鉴。  相似文献   

6.
殷兴山 《上海金融》2001,(10):27-2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引进外资银行的同时,逐步建立起了对外资银行的立法框架和监管体系。一方面,制定了有关专门的法规规章,相继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件》及其它实施细则、《在华外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暂行管理规定》、《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上海浦东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等,使监管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2号)实施两年多来,资产评估机构规范化发展已经取得良好成效。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审批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审批办法》施行前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完全具备《审批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在2008年6月30日前达到《审批办法》规定的条件。为保证资产评估机构平稳过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屈国柱 《中国外汇》2009,(18):27-28
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六部门联合颁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指出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试点企业通过境内结算银行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后,可以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境内结算银行可向境外企业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等多项服务。对于企业,这不仅为中国本土外贸企业.也为海外企业带来了贸易便利化、规避汇率风险、降低经营或夺等诸多好处.对于银行,《管理办法》将改变中资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目前只经营外币业务的局限,优化调整中资银行的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从而直接促进我国银行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一、对外签字授权在授权体系中的地位。根据《商业银行法》(1995年制定,2003年修正)第2条的规定,商业银行的法律性质是依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在组织体制上,商业银行应实施统一法人体制,“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商业银行》第19条)。“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商业银行法》第22条)。  相似文献   

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债管理,规范举借外债行为,提高外债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外债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债”,是指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境内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常设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相似文献   

11.
<正> 一、银监会县级派出机构的职能和权限 《银监法》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银监会县级派出机构应在“集中管理、集中使用”的管理模式下,根据上级授权,具体履行如下职能:负责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退出进行审批或初审上报;对辖内银行  相似文献   

12.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4,(8):30-31
跨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是否需要进行年终汇算清缴?答: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相似文献   

13.
胡俊坤 《税收征纳》2005,(12):40-41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一)项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行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进一步明确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一)项所称利息支出,是指建造、购进的固定资产竣工决算投产后发生的各项贷款利息支出。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一)项所称向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包括向保险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  相似文献   

14.
我国担保行业监管机关的历史演进及对担保业发展的影响1993年,我国第一家全国性的担保机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1994年人民银行颁布《金融机构管理规定》(银发[1994]198号文),文件将信用担保公司列为金融机构,其第二条又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是金融机构的主管机关,依法独立履行对各类金融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批职责,并负责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明确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的监管机构。  相似文献   

15.
《金融科技时代》2018,(3):97-97
2月24日,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修改〈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是对《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包括增加关于外资法人银行投资设立、入股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许可条件、取消多项业务审批、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等.  相似文献   

16.
<正>以《展业办法》为基础的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再造,是国家外汇局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也是推动外汇管理方式转变的一项基础性、长远性工作。2023年12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发布《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展业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展业办法》是国家外汇局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外汇微观监管领域的一项重大变革,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银行外汇展业能力,更好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有效防范资金跨境流动风险。  相似文献   

17.
问:外债结汇可否用于支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答:根据《外债登记管理办法》(汇发[2013]19号)及其操作指引的规定,外债结汇不得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如外债债务人从境内其他机构采购货物,货款支付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在汇票到期日,债务人按规定提供相应结汇用途的证明材料,银行尽职审查办理外债结汇后。  相似文献   

18.
一、金融服务现状 (一)金融信贷服务情况。 1.信贷机构情况。截至2012年12月末,杭锦旗境内共有金融机构7家,其中国有商业银行2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政策性银行1家(农业发展银行)、信用联社1家、邮政银行1家,村镇银行l家,鄂尔多斯银行1家,小额贷款公司5家,意向设立旗域银行分支机构2家(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已初步形成了以国有银行为主体,农村信用社、邮政银行、村镇银行、鄂尔多斯银行为辅翼,小额贷款公司为补充的金融和准金融机构体系。  相似文献   

19.
《中国税务》2010,(8):44-4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境外分行取得来源于境内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现通知如下:一、税收协定列名的免税外国金融机构设在第三国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与其总机构属于同一法人,除税收协定中明确规定只有列名金融机构的总机构可以享受免税待遇情况外,该分支机构取得的利息可以享受中国与其总机构所在国签订的税收协定中规定的免税待遇。在执行上述规定时,应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因此,非居民企业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如外国企业在我国设立的分公司、代表处以及提供劳务的场所等;另一类是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如通过间接投资取得来源于我国的股息、利息、租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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