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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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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谢绝自带酒水”的店堂提示如今随处可见,但理论界对此依旧争论不休。《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作为第一个全国性行规,“赋予了经营者谢绝自带酒水”的权利。本文将从法理学角度分析这一“权利”。  相似文献   

2.
"谢绝自带酒水"的店堂提示如今随处可见,但理论界对此依旧争论不休.<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作为第一个全国性行规,"赋予了经营者谢绝自带酒水"的权利.本文将从法理学角度分析这一"权利".  相似文献   

3.
2002年5月,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颁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开始实施。 然而,一些消费者对《规范》第39条“饭店可以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酒吧等场所享用”提出质疑,认为“饭店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剥夺了客人的选择权”,“谢绝客人自带酒水是强买强卖行为”,“饭店谢绝自带酒水不是国际惯例”等等。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KTV投诉事项逐渐增加,大部分投诉事项由“谢绝自带酒水”引起。作者对KTV消费投诉处理及“谢绝自带酒水”合法性问题进行一番梳理,认为该类消费纠纷应该由文化主管部门处理,投诉人应至文化主管部门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符合法定程序。对投诉人认为KTV店堂告示“谢绝自带酒水”的格式条款无效问题,对于充分竞争的KTV行业而言,经营者不处于垄断优势,KTV“谢绝自带酒水”的告示作为一种等待回应的要约行为,事先向消费者履行了告知义务,依法保证了对方知情权,其行为本身合法,消费者完全可以进行利益衡量,选择接受与不接受服务的权利,如消费者仍选择消费,足以证明双方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格式条款生效。这对执法人员遇到类似问题时提供了参考。  相似文献   

5.
更正     
《糖烟酒周刊》2007,(3):11-11
2006年11月18日,鹿城区14家纯餐饮企业旗下的23家酒店,联合起来抵制消费者的自带酒水。而叶长青的声明意味着温州“谢绝自带酒水”同盟历时一个半月后哨然瓦解。  相似文献   

6.
酒店业,尤其是高档酒店“谢绝宾客自带酒水”现象已经存在了许多年,其“合理与否”的争论也一直存在着。2013年12月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的《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中提到,“酒店业谢绝宾客自带酒水”属于“霸王条款”,再一次将这一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全国各地酒店餐饮企业及行业协会纷纷对行政主管部门的这一发布表示了抗议。2014年2月14日,国家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问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关于酒水能否自带、是否应收取开瓶费问题已由来已久。此问题应从契约自由的内涵来考虑,消费者被限制了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因此"谢绝自带酒水"、收取高额"开瓶费"是不公平的契约内容。但是在取消"谢绝自带酒水"的前提下,对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取符合服务价值的"开瓶费"却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8.
从整体产品的概念看自带酒水纠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饭店营销的酒水是一种整体产品,消费者自带的"酒水"不是饭店的"酒水"商品。饭店允许顾客自带酒水是为了吸引顾客,是一种营销行为;而"谢绝自带酒水"则是为了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既合情也合理。  相似文献   

9.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自带酒水”的问题应该由市场自身来调节和解决。2006年7月19日,齐鲁晚报载:《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在立法研讨会上达成了共识,将明确写入饭店不得禁止自带酒水,焦点直指餐饮业。参与起草该条例的山东某律师事务所阐释:“谢绝顾客自带酒水”是一种带有强制性搭售商品的做法,也很明显地暴露出  相似文献   

10.
自2006年以来,江苏省、贵州省、甘肃省、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市怀柔区等地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行业规定等,将“酒店禁止自带酒水”这一格式条款作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予以废止。但是,在没有制定地方性法规、行业规定废止这一“霸王条款”的地方,餐饮服务经营者仍然普遍在收取“包间费”、“开瓶费”,设置“最低消费”、“谢绝自带酒水”等。  相似文献   

11.
“消费和谐”被确定为今年“3.15”消费维权年的年主题,但餐饮行业存在着的“谢绝自带酒水”或者收取“开瓶费”的问题,却让“消费”难以“和谐”。要把消费维权年的“消费和谐”主题落到实处,各行各业都须做出努力。[编者按]  相似文献   

12.
紧急修改的《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试行)》已将谢绝自带酒水条款删除。4月26日,武汉餐饮业协会秘书处向媒体解释时坚称,经营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允许自带酒水、是否收取服务费。  相似文献   

13.
“消费和谐”被确定为今年“3·15”消费维权年的主题,但餐饮行业存在的“谢绝自带酒水”或者收取“开瓶费”问题,却让“消费”难以“和谐”。要把“消费和谐”主题落到实处,其最为关注的就是——  相似文献   

14.
从长远来看,自带酒水是一股不可阻挡的消费趋势,客人自带酒水是一种理性消费的回归。如同“吃不了兜着走”的消费现象一样,“自带酒水”也必将会成为一种消费时尚和消费习惯。  相似文献   

15.
餐饮企业"谢绝自带酒水"行规引发法律和事实案例的争议从未停息,以消费者协会和餐饮业协会为代表的观点争锋相对,基于此本文通过从法律和事实方面浅谈该行规的合法性、合理性,实现强调消费者权利到两者权益的平等保护的过渡。  相似文献   

16.
论饭店“谢绝自带酒水”的合法性及引发争议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瑜 《商场现代化》2006,(3X):214-216
本文结合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和国际惯例对我国饭店“谢绝自带酒水”这一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分析,探讨了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关系,阐述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在监管部门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互劝和博弈中,交易条件自然会日趋合理,经营者与消费者会找到其利益平衡点。  相似文献   

17.
耿永芝 《糖烟酒周刊》2007,(32):124-126
近几年,酒类市场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现象.就是酒店终端的自带酒水消费大幅增加,2005年,糖烟酒周刊把这种自带酒水现象称之为“后备箱时代”。[第一段]  相似文献   

18.
王瑜 《商场现代化》2006,(9):214-216
本文结合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和国际惯例对我国饭店“谢绝自带酒水”这一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分析,探讨了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关系,阐述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在监管部门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互动和博弈中,交易条件自然会日趋合理,经营者与消费者会找到其利益平衡点。  相似文献   

19.
刚看到《糖烟酒周刊》47期的《后备箱时代,怎么卖酒》的专题文章,非常欣喜。笔者个人感觉,从2002年以来自带酒水就开始呈现递增趋势,发展到现在,自带酒水已经开始影响大局了。可以说,自带现象不仅仅是出现在文中所说的那些区域,全国的自带现象都非常普遍。我完全同意文中的观点,“从长远来看,自带酒水是一股不可阻挡的消费趋势”。所以说这个专题出来得很及时,  相似文献   

20.
短信杂坛     
《糖烟酒周刊》2006,(14):4-4
目前在全国各地,酒店自带酒水现象都在日益增多,业内人士把这种现象称为“后备箱时代”。白酒的主销渠道在酒店终端,顾客自己带酒消费势必影响到酒店的销量,进而影响到经销商的投入产出比。因此有人提出,经销商自建终端的方法,在酒店旁边建名烟名酒店,让自带酒水的人到自己的店里购买。“肥水不流外人田”。这种方法究竟可不可行?自带酒水现象究竟对目前的经销商盈利体系影响有多深?[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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