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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基本案情判决法院: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告:比利时籍银行COOPERATIEVECENTRALE RAIFFEISEN-BOERENLEENBANKB.A.香港分行(主证议付行,对背信用证开证行),简称Rabobank。被告:中国银行(主证开证行)。进口商:中国浙江某公司(申请人)。出口人(中间商):香港Jialing贸易公司(主  相似文献   

2.
在信用证业务中,许多不符点单据的产生以及提交后被银行退回,多数是由于对收到的信用证审核不及时以及错误没能及时修改所造成。特别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电传开证凭借其迅速快捷的优点,在实际业务中的应用越来越多。但由于是电传机打印,不如印刷的清楚,加之条款较多,各部分顺序有些变化,给审核信用证增添不少难度。所以,掌握一定的审核技巧,就可以及早发现错误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相似文献   

3.
信用证项下单据不符的处理及防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用证项下单据的不符使开证行解除了必须付款的责任,增加了出口企业的收汇风险。企业必须妥善进行处理,防止损失或将损失降至最低。本文从单据不符产生的原因出发,分析了一些出口企业妥善处理单据不符的方法,并提出了相关的防范或减少单据不符的措施。  相似文献   

4.
张蕾  袁久勇 《浙商》2006,(9):106-107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日益提高,对外贸易业务实现了高速增长。作为国际贸易中一种重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证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虽然国际商会发行了一系列的出版物,用以统一和规范信用证单据的审核,但由于各国对《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的理解及各国银行审单标准的不统一,在实务中对于不符点单据出现了大量争议乃至诉讼。  相似文献   

5.
议付行:A银行;开证行:B银行;出口商:C公司;进口商:D公司。2012年3月25日,C公司收到美国某银行作为通知行的孟加拉国B银行开来的申请人为D公司的信用证。信用证条款简洁,索汇路线清晰,价格条款及所需单据等要素与进出口双方签订的合同相符。2012年4月20日,C公司按信用证要求出货并将全套单据提交A银行议付。A行审核单据后,认为单证一致,单单相符,即按信用证要求,将单据径寄开证行索汇。2012年5月1  相似文献   

6.
无论是UCP500还是UCP600都体现了国际商会一贯秉承的信用证独立原则:信用证一旦开立,便独立于基础合同成为一份自足文件,在受益人交付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时,开证行必须履行其付款的义务.  相似文献   

7.
目前,在进口信用证业务项下,到单时,因开证申请人急于提货,为尽早将单据交给开证申请人,国内银行的一般做法是:对进口信用证项下单据不作审核或是粗审,或是将不符单据直接交开证  相似文献   

8.
信用证项下不符点单据的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似文献   

9.
美国Voest-Alpine贸易公司诉中国银行信用证不当拒付案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分析的是最近美国法院涉及中国银行信用证因单证不符而拒付的案例。美国法院认为中国银行拒付理由不成立。由于美国采取维持先案原则,因此,我国银行应充分注意该案对以后类同情况有约束力的后果。作者在对美国法院的判决作了客现描述后,最后做出自己的评述。  相似文献   

10.
第13条a款明确规定了审核单据的标准:"银行必须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规定的所有单据,以确定其是否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本条文所体现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是确定信用证所规定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依据.单据之间表面互不一致,即视为表面与信用证条款不符."这里的银行是指与信用证有关的开证行与议付行,双方都应严格遵循这一规定.笔者引用2起相关联的出口案例分析开证行的恶意行为与议付行的不作为.  相似文献   

11.
如果您在外贸业务中遇到了棘手难题,不妨告诉我们,我们会邀请业内资深人士和相关机构帮懋解析;当然更欢迎您以自己的经验之谈来济人之困。E-main:shjjdad@21cn.com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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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信用证是基于银行信用的付款工具,对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而实务中频繁发生的拒付案例,无疑影响了信用证作为付款工具的地位,严重损害了出口商的利益并扰乱了国际贸易秩序.因此,分析信用证拒付的原因,并据此提出防范措施,对于降低拒付风险、保护出口商利益、维持正常国际贸易秩序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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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600号出版物(以下简称UCP600)与以前的UCP500号比较,进一步简化、明晰以前比较模糊或业务实际中经常有争议的地方,如对一些日期与期限模糊表述进一步明确,对单据审核标准进一步明确等,但并无法消除与  相似文献   

16.
〔案例〕2006年2月,美国W银行作为转让行,开出以D公司为第二受益人的可转让信用证,金额为1442000美元。D公司按照信用证要求,组织货物装船出口,并向W银行交付了相应的海运提单等全套单据,后来因为单据存在不符点而被拒付。2006年7月24日,D公司指示W银行:只能在收到全部货款的情况下才能放单给付款人;或者立即退单给D公司。8月3日,D公司在没有得到付款也没有获得退单的情况下,为及时索回代表货物物权的单证,D公司明确指示W银行将全套单证放  相似文献   

17.
信用证作为一种公平、合理、有保证的结算方法,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地利用和推广。在实际的信用证业务中,会牵扯到诸多关系银行,比如通知银行、议付银行、转交银行、保兑银行和偿付银行等。这些银行在整个信用证业务当中,处于不同的地位,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外贸从业人员对  相似文献   

18.
根据(UCP600)的规定,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实行的是单据相符原则,即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在表面上与信用证规定的条款一致,以及各种单据之间表面一致,银行就必须履行承诺的付款义务.那么如何严格按信用证程序操作,缮制合格单据,保证安全收汇呢?笔者根据多年从事进出口实务及在高校任教的经验,认为审证与不符点是整个信用证操作环节中两个很重要的问题,下面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9.
在国际贸易中,保兑信用证是一种被认为可以增强受益人收汇保障的结算方式。按传统理解,保兑行参与到信用证业务中,对受益人而言,有开证行和保兑行两方的付款承诺,似乎有双保  相似文献   

20.
作为贸易大国的我国,长期以来把信用证作为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而议付信用证是实务中使用较为广泛的信用证。由于当事人对议付信用证把握不到位,较易引发争议。因此本文试图通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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