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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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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海状告蓝月亮洗衣液含有荧光增白剂日前进入司法庭审程序。8月29日,蓝月亮案件一审在广州天河区法院开庭。王海以原告代理人身份随同原告叶茂良一起出现在法庭上,销售蓝月亮洗衣液的广东吉之岛天贸百化有限公司同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成为被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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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加荧光剂不明示存在误导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易胜华昨晚向记者表示,这一事件争议的是“荧光增白剂”在洗衣液中的使用对人体是否有害。“蓝月亮”所提到的《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属于行业标准,不是国家标准,一般来讲,行业标准是比较低的。蓝月亮洗衣粉并不存在产品质量缺陷问题,也符合标准规定。  相似文献   

3.
“王海现象”出现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见仁见智,褒贬不一。前两年,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明、厉以宁曾分别公开发表意见,对“王海现象”作了充分肯定。顾明说:“王海打假受到了奖励,实在令人高兴!……王海这种打假方法对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都有好处,还是多一些好!”厉以宁说:“‘王海现象’出现后,舆论有五种不同意见,一、认为王海不是真正的消费者;二、王海专找国有大商场购假,索赔,而不去找小商场或个体摊贩,结果,受损害的是公有经济;三、王海靠购假索赔得到的收入属于不正当收入;四、王海以营利为目的购假索赔,动机不纯:五、一个王海已经把北京商界搅得不安,更多的‘王海’出现后,市场秩序会大乱。”厉以宁紧接着说:“我认为以上五种点都是错误的。首先应指出,王海本人是守法的,他在运用国家赋予他的权利依法行事,经营者制假售假是违法的。王海是以守法对付违法。守法的人向违法的人索赔难道有什么过错吗?”接着,厉以宁针对上述五种看法一一作了分析,并阐明了自己不同的观点……大概是受了顾明、厉以宁等权威人士的言论的影响吧,近年来,“王海”似乎逐渐多了,然而,关于“王海现象”的是是非非,至今没有定音。有人说王海是刁民,有人说王海是电影《顽主》中的顽主,是走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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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王海津门打假诉论案一审判决王海败诉,引发了笔者对王海打假动机的思考。王海打假已成其职业,几年来获利可观。究竟这种双倍索赔获利是否正当,倒是值得讨论的社会行为问题。首先从王海购物动机、商品选择购物数量看,他不是消费者,而是钻法律和一些经销商法律意识不强的空子,故有频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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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自“王海”现象轰动全国后,各种正反方面的评说纷纷见诸报端,有说王海动机不纯,意在索赔,有说他故意与商家作对。当然,广大消费者和权威方面的评价,则是从正面肯定,认为王海现象是有利『打假』的,是有法可依的,是消费者利益和权利在法律上的体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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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的重要功绩在于唤醒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王海现象的意义大约也仅此而已。打假如果没有行政执法部门积极主动地出击和司法部门认真地用好用足现有的相关法律,不要说几十个王海,即使有几千王海,依然是杯水车薪。更何况,王海们也要依法并依靠执法者才能生存。所以,当人们关注《消法》第49条时,执法部门也应该按第50条办事,即依法给予制假售假者1~5倍罚款,否则将承担"不作为"责任。到那时,再讨论王海是不是消费者就意义不大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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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出了个王海,人们就众说纷纭,法院判例也大相径庭。焦点就在于王海是不是消费者臧家平一案,又牵涉到"消费者"这个词的法律意义问题,还涉及到诚信、公平的原则。王海们是不是消费者的问题讨论了几年了,至今认识不能统一。但是,这个问题有必要下那么大功夫去讨论吗?王海是不是法律上的消费者不是很重要的事。王海们的行动,只要是依有关法律条款、按法定渠道、法定程序进行,就不会成为社会公害;如果确实查到了假冒伪劣商品,那么还对社会有利。假冒伪劣商品却是当前的一大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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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跳出个人打假的维权企业家王海是个聪明人.1995年底,王海在京城的购假索赔引发了轰动数年的“王海现象”.时至今日,当后继者们蜂拥而起,进而受困纷纷叫苦求援时,王海早已通过个人打假完成原始积累,开始了他的企业化经营.王海说,个人打假如果低姿态来做,不在传媒上曝光,应该是可以赚钱的.“海底下有很多巨鲸”,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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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澜和吴征结合前,彼此都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杨澜说:“爱情其实是有一点盲目的,想结婚时就结婚,想生孩子就生孩子,没必要磨磨蹭蹭的。”但是,杨澜的婚姻显然并不止是“生孩子”那么简单,两人不仅是夫妻,还是事业伙伴。2000年,杨澜和吴征以夫妻档创办了“阳光文化”,刚创办时,杨澜的身价曾一度暴涨到14亿港元。杨澜眼里的吴征杨澜说:”我觉得爱情是一种气质上性格上的相互吸引,或者互补。为什么喜欢他,说得太清楚了可能就不是了。就是觉得挺舒服,挺谈得来的,他父母也是做教师的,我们都有着海外留学的经历,我们的背景、价值观比较相像,在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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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澜算不算高风亮节?吴征没有回答媒体的提问,吴征只说这是杨澜自己的选择,这种选择使自己的追求和承担的社会角色完美统一起来,杨澜从此不用再为自己的商业角色而烦恼。而吴征,从此也可以一展身手,在商言商,“唯利是图”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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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山东省招远市工商局经过检查 ,将长期卖假“洁齿灵”的浙江地摊牙医王某一举查获 ,共缴获假“洁齿灵”120瓶 ,经技术监督局检验 ,其销售的“洁齿灵”竟是广州产的“蓝月亮”牌厕清!前不久 ,在招远市场做服装生意的孙先生 ,到一农贸市场地摊上购买了一瓶对牙齿有特殊美白效果的药水。他每天睡前用药水洁齿。不几天 ,牙上的烟垢便荡然无存。一天 ,他的内弟来访 ,见孙先生牙齿洁白 ,忙问个中奥秘 ,孙先生拿出药水给他看。在宾馆当清洁工的内弟突然闻到一股熟悉的气味 ,他肯定地说 ,这是广州产的“蓝月亮”牌厕清。他们随即向有关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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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继去年发表《正确认识“王海现象”》(见本刊1996年第1期)后,最近又在天津就“王海现象”发表评论,在肯定“王海现象”的同时,语重心长地说,王海打假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假冒伪劣商品“横行”的问题,制假售假的根源在于地方保护主义。厉以宁说,对于“王海现象”,目前大部分人认为对遏止假冒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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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明 《企业文化》2010,(3):36-38
女企业家的创业和工作独具特色,杨澜就是这群女企业家的优秀代表。作为代表中国女性的符号式人物,杨澜的影响力正在达到另一个顶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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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叫嚣花20万元悬赏拿王海的人头,令人咂舌,这犯不犯法?是幕前新闻。 那您知道“王海现象”内幕新闻吗?您不想听听? 鼠年新春,“王海现象”旋风越刮越猛,不仅国内大小报刊连续报道,形成家喻户晓、人人议论之势;就连国际上许多大通讯社也纷纷报道,使众多外国人也知道中国出了个“打假专业户”王海。 为追踪形成“王海现象”许多鲜为人知的内幕,记者在北京采访了一些知情人士,了解到了一个又一个真实故事,写来献给关心、研究“王海现象”的人们。 ●武高汉第一个发现“刁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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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概念应修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海打假曾构成一道独特的“风景”。在法律诉讼中,他有赢也有输。同样的事情,某些地方法院却不支持,其理由竟是:王海以索赔为目的购买商品,不是消费者。几乎所有的医院也以患者的特殊情况为由,不承认患者是消费者。有一段时间,民航也不承认乘客是消费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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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一时的“王海现象”,在全国各地产生了强烈共振。部分大中城市出现了许许多多王海式的人物,郑州还出现了一个初具规模的买假索赔群体。购假索赔,可谓是一种获利丰润的好“买卖”,以致有人宣称:成立打假公司。目前王海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也明确表示:下一步准备成立王海打假基金会,并进而成立打假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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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阳光":杨澜一笑百媚生 自从杨澜在香港收购"良记"并改名"阳光文化"上市以来,第一年,亏!第二年,亏!第三年,亏!就在绝大多数人认为杨澜只能以失败结束商海主持人生涯的时候,杨澜的私人公司"阳光媒体"开始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并购和重组.不久,阳光文化集团通过出让阳光卫视七成股权,同北京星美传媒结成了合作联盟,"阳光卫视"正式走向了转型期.  相似文献   

18.
用这个题目,是有点犹豫的。因为现在的王海不但不吃香,而且有点麻烦。据说,在最近保护消费权益的讨论中,不少人认为应该把“王海”逐出消费行列。人言可畏,现在谈“王海”似乎有点不合时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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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民”辩     
在中国商界,“王海现象”曾成为一大新闻,其影响所及,全国都知道了王海这个名字。中国人擅长概括,善于给某种事物命名。比如“王海现象”,原不过是一位名叫王海的人,专门从商场里购买假冒产品,然后根据“保护消费者权益法”的有关规定,向出售该商品的商家索赔,仅此而已,因为多干了几回,也就成为一种“现象”。  相似文献   

20.
我国城市沐浴露市场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美国的"强生"、"舒肤佳",日本的"花王"、"鳄鱼宝宝",还有香港的、上海的……国产的品牌更是数不胜数.接到"蓝月亮"公司的策划委托,我们感到还是颇有压力的.但压力更是动力,我们迫不及待地开始了前期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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