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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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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现代商法中,商事外观主义已经成为商法中的一个普遍原则,受到各国学者的广泛关注。从外观主义的起源及其含义入手,对外观主义的构成进行了分析论述,并对外观主义理论和善意取得制度进行了相关的比较。  相似文献   

2.
郭远 《商业研究》2020,(1):146-152
我国正在进行民法典编撰的当下,有必要在理论、国内外实践等方面厘清学界一直争辩不休的商法与民法之差异问题。从对外观主义原则的适用上看,由于意思表示的判断标准、外观主义原则的适用可行性和必要性等存在差异,使得商法将该原则广泛适用,而民法则将该原则作为一种例外适用,在理论上存在适用思维的差异。这种适用思维的差异在实践中有关外观主义原则的条文和案例得以体现,例如,与《日本民法》相比,《日本商法》对外观主义原则的适用范围更大,其适用该原则保护第三人效果也更强;在没有商法典的我国,这种适用范围、适用效果的差异也可从近期的《民法总则》的修订过程、2018年最高院出台的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解释以及现行《合同法》等中得以体现。在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国内外实践中商法与民法对外观主义原则的适用都存在差异的情况下,该差异应在接下来的立法中得以体现和贯彻。  相似文献   

3.
本文所论述的商法的外观主义,即同民法中的表示主义的区分开来,商事交易因其交易的特殊性质,根本目的等不同,外观主义独立成为商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商法上以何种标准维护信赖当事人的信赖利益,且在何范围内维护交易利益是文章后一部分的讨论重点,探析以无重大过失的善意标准来维护交易安全分配交易利益的设想。  相似文献   

4.
外观主义,是德国私法学者在本世纪初创立的。我国学界对于外观主义的研究有限,而外观主义对于商法的基本价值追求——保护交易安全又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因此十分值得关注。就理论研究而言,外观主义应是商法的基本理念和精神追求,其是指以交易当事人行为的外观为准,而认定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也即公示于外的事实如与该事实的实际情形不符时,则对于信赖该外观事实而有所作为的人及利益应加以保护,以维护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5.
秦静  杨莉 《中国商办工业》2011,(12):214-215
外观主义,是德国私法学者在本世纪初创立的。我国学界对于外观主义的研究有限,而外观主义对于商法的基本价值追求——保护交易安全又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因此十分值得关注。就理论研究而言,外观主义应是商法的基本理念和精神追求,其是指以交易当事人行为的外观为准,而认定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也即公示于外的事实如与该事实的实际情形不符时,则对于信赖该外观事实而有所作为的人及利益应加以保护,以维护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6.
明股实债作为资本市场的一种新型融资工具,在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在我国商事审判实践中,外观主义已经被法官适用于判决书进行说理的部分,为了使法官裁判案件能准确适用商事外观主义,需要对商事外观主义进行研究,探寻其适用的条件,理解其背后的价值。本文将通过对明股实债中涉及外部第三人的案例进行分析,探寻明股实债中商事外观主义的适用规则,以期为以后类似的案件提供裁判的思路。  相似文献   

7.
市场经济越发达,商法就越完善,其作用就越突出。营利性是商法区别于民法最为重要的特征,因为商法的立法目的便是保证商事活动的正常进行;由于商法不用于民法,独立性也是商法不可忽视的重要特性之一。在本文中,笔者对商法的营利性理念及其独立性分别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8.
商法追求营利性,讲究效益的价值取向最集中地体现在法律原则上。商法除了具备主体地位平等,诚实信用,公平交易这类与民法相一致的原则外,还有它独特的立法原则,归纳起来,我们认为主要是以下三个原则:交易便捷原则、外观公示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9.
文章从商法的起源、商法的基本理念、商法在各国的发展等不同视角 ,对商法的本质进行了分析 ,认为商法的本质不同于民法 ,应尽早改变大民法和商法作为民事特别法的立法和法学传统 ,以回应当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0.
外观主义在处理物权变动问题时以保护交易安全为第一要义。然而外观主义在我国《物权法》中究竟是否存在,甚至是否有存在的必要,理论界一直存在很大的分歧。通过讨论外观主义的由来、公示公信原则与权利外观的关系、遗失物所有权变动规则这些问题,来初步探究我国法律条文中的权利外观规则。  相似文献   

11.
董巍 《消费导刊》2014,(5):215-215
商法的基本原则是商法具体规则与抽象的商法价值的交汇点,是现代商法性质的集中体现。本文基于国内知名学者关于商法基本原则的代表性观点进行分析并且提出了作者本身关于商法基本原则的见解。  相似文献   

12.
商法的本质特征是一个不断变迁的过程。从古代商法到中世纪商法到近代商法再到现代商法,每个时代商法都有着那个时代的烙印。现从古代商法;中世纪商法的本质特征;近代商法的本质特征了解了商法本质特征的变迁,并从现代商法具有广泛性特征;商法是内化了公法因素的私法两方面分析现代商法的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13.
随着商品经济的进步与发展,相应的民商法律规范也在不断完善。商法的独立性问题也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而在民商合一的体例下,我国商法的独立是实质性的独立。商法作为法律规范有着其自身独特性及与别的法律部门之间的可区分性。首先对商法独立性发展情况进行概述,然后通过对我国商法独立性的理论与实践基础的阐述,分析了我国商法独立性的体现以及其价值意义。  相似文献   

14.
商法的定位及商法法典化等问题是争论颇多,以致学者们深感困惑的问题。文章拟追溯到商法的起源地英国做一些考辨,具体探析英国商法的历史沿革过程以及学界对法典化之认识,为中国商法研究提供理论和制度参考。  相似文献   

15.
丁哲 《商》2012,(23):157-158
诚实信用原则是商法的最基本原则之一,它集中反映了市场经济对商事主体的道德性要求。在市场经济较为完善的国家,这一原则往往在商法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商法的发展,商法领域的诚实信用原则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相似文献   

16.
中西方商法截然不同的产生路径导致了二者的演进历程大不相同。其原因是中西方的社会经济基础不同、思想文化不同以及法律政策不同。通过对中西方商法的起源和演进路径进行分析和比较,对中国商法发展的借鉴意义是:应改变传统思想中对"商"的错误认识;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制定扶持商业发展的法律政策。  相似文献   

17.
商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因其中的公法性内容而被诸多学者认为已经公法化。本文通过对商法历史地分析,发现商法自其诞生之日便打上了公法的烙印,公法性内容并非现代商法所独有。公法性内容的作用、地位是从属性的,是为商法服务的。笼统地认为商法已经公法化是不恰当的。商法中的公法性内容,应从实质意义上和形式意义上分别审视,形式意义上的商法具有公法性,但实质意义上的商法却是私法无疑。  相似文献   

18.
论商法的本质属性——基于商法的强制性规范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苇 《现代商贸工业》2009,21(21):245-246
商法的强制性规范反映了商法公法化的趋势。认真对待商法的强制性,是商法理性化的一个基本前提,商法的强制性主要是基于市场交易的安全需要和技术需要而产生的,是实现交易效率的技术手段,而非国家积极干预经济的产物。商法本质上为私法,强制性与私法自治在一定程度上是不违背的。  相似文献   

19.
商法国际化是对经济全球化下商法国际趋同的制度回应,亦是商法自我发展和民商法体系内部完善的客观要求。受限于商法传统,中国在过去商法国际化的过程中出现了立法理念错位、法律移植障碍和国际化效果欠佳的制度困境,而当前民法典的编纂则进一步加剧了商法国际化所面临的复杂环境。民法典国际化立法所引发的体系矛盾、司法障碍、立法滞后等问题值得商法所镜鉴。在此背景下,构建商法国际化的发展路径应围绕法体系、法理念、法技术三个角度,体系上通过《商法通则》立法来弥补现有民商法体系中商事一般法的缺位问题,理念上通过强调商法的自治属性来为国际化立法提供指导理念,技术上通过拓宽法律移植的对象范围来实现商法移植技术的转型。  相似文献   

20.
担保公司分支机构未经担保公司书面授权对外提供担保符合商事外观主义原则的构成要件,应为有效担保.现行担保法关于保证人资格的规定与商事外观主义原则相冲突,我国应制定专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对担保公司及担保公司分支机构的担保行为和组织管理作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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