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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安徽省阜阳市工商局扎实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维护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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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博会开幕以来,随着上海世博会影响力和潜在商机越来越大,侵犯世博会标志专有权案件快速增长。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保护世界博览会专有权行动方案》和《关于保护上海世博会标志专有权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开展世博会标志保护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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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克标志的“商标”属性
中国目前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是通过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等形式进行保护,其中又以商标保护为中心。2002年2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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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克标志既是奥林匹克精神的象征,也是奥林匹克运动重要的无形资产。我国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经历了一个从行政保护到立法保护的发展过程。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奥委会就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包括奥林匹克五环和奥运会会标以及吉祥物图案在内的奥林匹克标志。此后,我国加强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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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用于识别商品或服务并证明其来源的标志。对商标专有权的过度保护极易导致商标权人的权利滥用,而商标合理使用制度的产生则很好地平衡了商标专有权与社会公众权之间的关系,它是在承认商标权人对商标专有权积极使用、排除妨害的同时,又对其作出必要的限制,这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的公平竞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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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克标志的法律保护与隐性市场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奥林匹克标志是知识产权的重要客体之一,受到专门国际条约和各国专门立法的特殊保护。我国作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国,也为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作相关立法。此外,为了充分维护奥林匹克标志的权益,还必须针对隐性市场行为作出规范,以防范任何利用奥林匹克赛事进行不正当商业活动的企图和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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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是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之一。随着北京2008年奥运会日益临近,慈溪分局坚持科学监管观为指导,夯实监管基础,创新工作思路,从找准定位、巧搭平台、紧扣环节、借力监管四处着手,全方位构筑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体系,切实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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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奥运脚步的临近,全国人民怀着诚挚的心情企盼奥运盛会圆满举办,于是,众多包含奥运字眼或奥运标志图案的广告、横幅、海报、产品包装层出不穷。
在这种情况下,毫无疑问,北京奥运标志与知识产权保护也面临着巨大的考验。为了更好的保护奥运标志和与奥运相关的知识产权,国务院颁布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北京市政府也发布了《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至此,一个由《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及上述行政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构成的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得以确立。在《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和《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中,对于奥运标志的定义、内涵和外延作了详尽的规定,并对于非经奥组委授权使用奥运标志的行为做出了严格的禁止性规定。本刊将从这一期开始着力探讨奥标的合法使用和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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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某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在加工汗衫时,将奥林匹克标志印制在男用汗衫上,共印制了500件。在印制过程中,被胶南市工商局查获,除限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印制、没收这些汗衫外,还被处以罚款2000元。该公司经理赵某不服,认为该汗衫既没有在市场上销售,也没有给奥林匹克标志带来不好的影响,对于责令他们停止印制和没收这些汗衫,是合平情理的,而要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2000元,不仅缺乏法律依据,而且属于乱用职权、显失公正的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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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印”看特殊标志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北京和上海相继赢得2008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和2010年世界博览会的主办权,两地均出现了侵犯奥林匹克五环、2010年上海世博会名称、口号等相关标志专用权的典型案例。特别是2003年11月底起频频见诸媒体的关于第29届奥运会标志“中国印——舞动的北京”设计专利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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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海世界博览会标志(以下简称“世博标志”)的保护将是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知识产权保护的一大特色,世博标志权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而产生的一项民事权利。从世博标志权的客体和权利的内容来看,它应该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那么,作为我国知识产权体系的组成部分,世博标志权与其他标识性的知识产权,如特殊标志权、奥林匹克标志权、注册商标权、驰名商标权等相比较具有哪些特征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有助于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如何保护世博标志,以及如何进一步做好上海世界博览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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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对因商标侵权引起的赔偿纠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此外,《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也分别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所有(使用)人请求(申请),可以(应当)就侵犯这些标志专用权的民事赔偿进行调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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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奥运会完美收官。7年来,中国人把对百年奥运圆梦的激情,对奥林匹克精神的理解.对文明和进步的不懈追求,对国际社会的如山承诺,都化作了建设奥运的实际行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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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日益临近,安徽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断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对辖区内各大商场、超市、各类专卖店、文具店、学生用品店以及农村边远市场进行全面检查,成效显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