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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续俊旗 《当代通信》2004,(12):32-34
目前各国电信管制体制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完全的电信行业管制和电信竞争性管制。完全的电信行业管制是由电信管制机构对电信市场实行专门的、独占管制,其它政府部门和特设机构对电信市场没有管辖权。竞争性管制是相对于专门的行业管制而言的。所谓电信竞争性管制,就是竞争管理机构适用一般竞争规则(多为竞争法或反垄断法)对电信市场加以管制。电信竞争性管制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不完全的电信竞争管制,就是由电信管制机构和竞争管理机构共同对电信市场进行管制。另一种模式就是只由一般竞争管理机构实行电信管制,而没有专门的电信管制实体。从各国电信管制实践看,不完全的竞争性管制占据主流地位。  相似文献   

2.
目前各国电信管制体制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完全的电信行业管制和电信竞争性管制。完全的电信行业管制是由电信管制机构对电信市场实行专门的、独立管制,其它政府部门和特设机构对电信市场没有管辖权,即所谓的“管制克制”。竞争性管制是相对于专门的行业管制而言的。所谓电信竞争性管制,就是竞争性管制机构通过一般性的竞争规则(多为竞争法或反垄断法)来对电信市场加以管制。当前,我国的电信管制已经走出了垄断管制,而向竞争性管制转变。因此,需要加强对电信竞争性管制问题的研究,这对于提高电信管制效率、强化管制效力有很大帮助。  相似文献   

3.
传统上,世界范围内很多国家都是由单一政府机构集电信行业政策的制定、执行、监督甚至业务运作于一身,随着电信民营化改革的深入,开放垄断市场、全面引入竞争成为电信行业的重大主题,市场的透明性和开放性都要求有一系列的管制政策和机制来保证竞争的公平性。自80年代后期以来,许多国家开始修改电信行业的管理框架、引入新的管制体系以适应竞争性电信市场。  相似文献   

4.
由于电信业所特有的独特技术经济特征,决定了电信市场的竞争不会是完全竞争,不完全竞争存在市场失灵或缺陷(信息不对称、自然垄断或市场势力、外部不经济、公共物品),这为电信管制提供了理论基础。电信管制机构通过依法行政,解决不完全竞争市场失灵问题,使市场有效地运行,以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和社会福利最大化。但管制本身也像市场存在失灵一样,也存在失灵(存在信息不充分、管制俘获),这些也会导致管制失效。实现有效管制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必要的管制手段,强有力的管制机构以及管制本身的创新和管理,需从多个方面解决。本仅讨论通过建立管制绩效评估制度,来提高管制水平,实现有效管理。[编按]  相似文献   

5.
美、英电信管制机构模式比较与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英电信管制机构模式1.美国电信管制机构模式。美国电信管制机构模式是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为核心、各州公益事业委员会(PUC)为辅的双层管制模式。这是由美国特殊的政治体制和特定的历史原因所形成的。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是世界电信产业最早成立的具有完全意义上的独立性管制机构。1934年,美国通过了《电信法》,依据此法成立了具有综合管制功能的FCC。FCC对美国电话电报、无线电通信、互联网、广播电视等业务实行一体化管制,旨在使美国全体人民获得迅速、高效、价格合理的通信服务。FCC以国会立法形式设立,直接对国会…  相似文献   

6.
独立的电信管制机构主要依据电信法设立,主要任务是执行法律,并拟订法律草案和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制订实施办法。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建立了独立电信管制机构。据统计,截止到2001年,全球独立的电信管制机构已达到112个,筹备较晚的伊朗、以色列、老挝、阿曼、乌克兰、柬埔寨等国家也准备在近期组建独立电信管制机构。我国加入WTO已逾一年,电信运营企业的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国内电信市场新的竞争格局基本形成,这些  相似文献   

7.
我国加入WTO以后,国内电信市场环境将发生大的变化,对作为行业管制者的中国政府而言,一方面要改革与调整国内的电信立法、管理和政策的体制,使管制的方式符合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保障国外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国内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另一方面,又要进一步加强我国政府对电信行业  相似文献   

8.
中国电信业原有管制的无效性 1.独立管制机构尚未形成中国目前电信管制机构分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级的管制机构是电信管理局,它是隶属于信息产业部的行政管理机构。信息产业部的管制职能同样不是独立的。国务院促成联通的成立;发改委一声令下四大电信运营商头号人物互换。地方的管制机构是各地的通信管理局,它们也都是政府机构。真正独立于政府与企业的管制机构并不存在。但独立的管制机构很重要,在中国这  相似文献   

9.
经琴  许可 《当代通信》2006,13(1):93-94
中国目前电信管制机构分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级的管制机构是电信管理局,它是隶属于信息产业部的行政管理机构。信息产业部的管制职能同样不是独立的。国务院促成联通的成立,发改委一声令下四大电信运营商头号人物互换。地方的管制机构是各地的通信管理局,它们也都是政府机构。真正独立于政府与企业的管制机构并不存在。但独立的管制机构很重要,在中国这样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相似文献   

10.
自1999年英国Video Networks公司推出IPTV业务以来,国外的许多电信运营商相继进入IPTV市场,IPTV业务方兴未艾。IP技术的产生和发展带来了管制上的新挑战。目前,世界各国对IPTV的管制态度不尽相同。在一些已经成立了融合管制机构或者电信和有线电视允许互相渗透的国家,对IPTV的态度相对缓和,并已经开始了IPTV管制方面的研究,如美国和欧盟国家;而在那些电信和有线电视管制机构分立的国家,由于利益的对立,对于IPTV的管制还处于灰色地带,如亚太地区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在这些国家或地区,电信和广播电视的管制是在两个监管实体下进行的,缺乏一个有效的支持电信和广播电视业务融合的管制框架。电信和广播电视的分而治之,造成业务提供者获得管制许可的程序复杂而繁琐,如韩国的KT和Hanaro正在努力游说管制部门,以获得电视/宽带广播的许可证。同时,IPTV为电信和广电两个利益团体之间带来了潜在的利益冲突。在这种管制形态和竞争态势下,IPTV成为管制的难点,对IPTV是否实施有效管制也成为IPTV发展的障碍。  相似文献   

11.
竞争状态下的电信行业管制王红梅管制(regulation)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经济的重要职能之一。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职能一是促进市场的竞争,反对垄断;一是对有自然垄断特性的行业进行管制。管制的目的在于:一方面维护自然垄断性行业的垄断局...  相似文献   

12.
独立的电信行业管理或管制机构将加速出现 这种现象可以从非洲大陆近年电信机构变化中看出来.在1992年~1995年的4年内,在53个非洲国家中,只有6个国家建立了独立的电信行业管理机构;可在1996年~1998年的3年中,却有13个国家建立了独立的电信管制机构.  相似文献   

13.
加入WTO以后,中国电信市场环境将发生大的变化.作为行业管制者的中国政府,一方面要改革与调整国内的电信立法、管理和政策体制,使管制的方式符合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保障国外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国内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另一方面,又要进一步加强我国政府对电信行业的有效管理,使政府能够对电信这一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的部门进行有效控制.同时考虑到我国电信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是一个弱势行业,需要政府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采取措施,为国内电信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相似文献   

14.
相关一 电信改革三步走 第一阶段是1994年至1 998年,打破垄断,扩大电信市场准入,引入了竞争机制,加强了电信市场管制.这期间,中国联通公司和吉通公司相继成立,改变了中国电信是中国惟一电信运营商的历史.与此同时,1 998年3月,原邮电部与电子部合并成立了信息产业部,代表政府行使对全国电信市场的管理,独立成为政府的管制机构.同时中国电信脱离了原邮电部,成立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实现了政企分开.  相似文献   

15.
过去10年,电信市场结构和管制经历了根本性的变化,尤其是全球化的发展,给传统的以国家范围为基础的电信管制带来了诸多挑战。诸如伴随电信市场从受管制的垄断走向竞争、最近5~6年电信合并案审批权的转移(如在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已全面介入和干预),以及本地市场引入竞争的进程远未实现人们的预期等等,业界越来越争论:电信业是否需要从行业管制走向一般竞争管制(如由反托拉斯局管制)?像美国的FCC、英国OFTEL等是否需要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或者至少说,必须限制行业管制的范围,让其重点管制频率分配、普遍服务和用户保护…  相似文献   

16.
各国电信业对外 开放的一般性对策 ─—国有企业民营化。电信业长期由政府垄断经营造成官僚主义和企业内部非效率性,使得各国电信企业不像工业企业那样适应市场环境。面对市场开放,各国电信企业几乎都采取了从公司实体化、股份化到民营化的改革道路。主要目的是向社会取得廉价资金,同时改善企业运行机制,提高本国电信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建立独立的电信管制机构。目前电信管制在多数国家还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职能,随着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潮流,政府对电信的管制职能正,逐步向社会中介转化。美国FCC一直就是独立于政府的电信管制…  相似文献   

17.
在20世纪80年代世界性的电信改革及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全球信息化浪潮中,电信基础网络也称电信的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从一个电信专业词汇,成为一个有特殊含义的概念。日本1985年实施的《电信法》根据是否拥有电信基础网络将电信运营者分为两类,拥有者将接受政府更加严厉的管制;欧委会在1987年发表的推进欧洲电信市场竞争和自由化的绿皮书,将电信基础网络的竞争和电信业务领域的竞争分为两个阶段,前者市场完全开放的进程比后者晚10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八条规定"电信业务分  相似文献   

18.
电信普遍服务就是要对一个国家的所有公民提供有一定质量保证且支付得起的电信业务。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电信普遍服务在电信产业管制政策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在美国和欧盟的一些国家,电信普遍服务通常同公共服务联系在一起,并且是公共服务政策体系的核心和主要内容。长期以来,对电信普遍服务的研究都是从电信网络拓展的供给方——管制机构和电信运营商的角度出发,关注的是管制机构和电信运营商  相似文献   

19.
一、香港电信管理局 1992年港府决定设立独立的电信管制机构,即电信管理局(Office of TelecommunicationAuthority),管理香港的电信业务。电信管理局设管制事务部、支援部和执行部三个部。管制事务部下设管制种和经济及法律组;支援部下设发展科、行政事务科、法例及策划科;执行部下设咨询及策划科、频谱管理科。  相似文献   

20.
建立电信管制机构是我国电信管制的大趋势,是促进我国电信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管理手段,同时也是我国电信业融入世界经济并与WTO接轨的需要。由于我国《电信法》尚未出台,加上这一问题的前沿性,在参考国外电信管制发展情况并结合国内电信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就独立电信管制机构的模式提出个人看法,希望与业内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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