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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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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晔 《经贸世界》2004,(9):42-43
加入WTO后,15年内其他成员方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仍可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继续采用“替代国”办法。由于申诉方所采信的替代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成本或价格水平通常比我国高,中国企业很容易得到倾销或倾销幅度被人为夸大的裁决,从而失去出口市场。要摆脱这种不公平待遇,其前提是中国涉案企业必须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相似文献   

2.
随着越来越多物美价廉的中国商品进入欧美市场,为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欧美国家纷纷举起“替代国”政策大旗,不合理地对中国产品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那么什么是“替代国”呢?欧美等国无视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一直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他们认为,中国企业普遍得到政府补贴,其能源、劳动力等不是通过市场行为获得,因此一种产品“正常价值”必须以市场经济国家生产的产品价格来衡量,即选择一个实行市场经济的第三国,该国国内市场上同类产品的正常价值代替中国国内市场上同类产品的正常价值,并以此为据确定中国产品的倾销幅度。这个第三国就是所谓的“替代国”。  相似文献   

3.
上世纪60年代关贸总协定肯尼迪回合结束后,美国在反倾销中对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计算正常价值时,开始采用“替代国”的价格或成本数据,成为世界上最早采用“替代国”做法的国家。中国加入世贸议定书第15条规定了反倾销中三个层次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即  相似文献   

4.
截至2002年4月30日,国外对华反倾销已达493起,导致我国出口贸易损失百亿美元以上。造成这种现状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外国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采用“替代国”价格来判定法律上的倾销存在与否。加入WTO之前,我们期待着通过加入WTO,中国出口面临的替代国问题有望得到改观,并可能不复存在。然而,现实并未让我们如愿,《中国人世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第十五条以国际条约的条款明确规定其他成员方对中国仍可适用“替代国制度”。  相似文献   

5.
徐晶 《中国工商》2004,(1):48-49
2003年12月.欧盟对中国的短纤产品进行反倾销,并以美国作为替代国计算倾销幅度.中国企业连连喊冤.大呼不公.可是等到让他们指出自己认为谁是合理的替代国时。这些企业又哑口无言.追悔莫及。  相似文献   

6.
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制度渊源及危害浅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国外对中国频繁发起反倾销,除了诉讼主客体双方的主客观诱因之外,反倾销诉讼制度本身的歧视性也为中国产品赢得反倾销诉讼制造了难以逾越的障碍。由于被多数国家视为“非市场经济”地位国,中国在面对反倾销诉讼裁决时将面对极其不公平的“替代国”制度,“替代国”选择的歧视性,计算“正常价值”方法的灵活性,为发起国借“公平贸易”之名行“贸易保护”提供了便利,也大大增加了我国败诉概率。将此制度研究透彻对于中国在以后的反倾销调查中合理利用相关规则维护自身权益以赢得反倾销诉讼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市场经济地位一直是中国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无法逾越的一大障碍,确定市场导向产业也是异常艰难;选择市场经济投入则是企业规避部分不公正的替代国价格的有效方法;我国彩电企业最终以“季节性因素”得以摆脱紧急情况指控,这也是一种正确而有效的应诉策略。  相似文献   

8.
反倾销案件中的利益博弈与政府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倾销案件体现了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入世以来,中国企业面临越来越多的反倾销调查,替代国标准使中国企业受到不公平待遇。政府在反倾销案件中的所作所为事关企业利益、国家利益,准确定位当然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9.
WTO反倾销中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制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倾销是世贸组织针对不正当贸易的一种制裁方式,但因为世贸组织的规定不够详细,许多国家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替代国制度,认定中国的出口产品构成倾销,导致中国成为国际上最大的反倾销受害国.本文分析了世贸组织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和替代国制度,对其进行法理和经济的分析,对中国企业应对倾销指控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我国的出口商品不断受到西方国家的反倾销调查和诉讼,中国已经成为国际反倾销调查的重灾区。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西方国家把我国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采取带有严重歧视性的替代国制度。本试就我国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与我国的反倾销问题的关系做一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庞春祥  高勇 《商业研究》2003,(18):162-165
结合加入WTO后中国政府和企业参与国际反倾销斗争的实际,提出了清除针对我国的反倾销贸易壁垒应着重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重点论述了否定“替代国”政策和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以国内法为基础的诉讼对抗体制的依据和措施。  相似文献   

12.
2002年12月12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向议会提交了修订转型经济国家进口产品反倾销的议案,这是一项针对中国的议案。如果澳大利亚议会通过了这一议案,中国对澳大利亚的出口产品将会受到影响。因而可以说,中国加入世贸议定书中有关反倾销替代国的规定,逐渐开始产生影响。替代国规定也成为中国企业应对反倾销的门槛。  相似文献   

13.
“非市场经济地位”与对华反倾销对策性研究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王世春  叶全良 《财贸经济》2005,(5):59-64,76
我国入世后对外贸易面临新的棘手问题,其中“非市场经济地位”使我国成为国际反倾销最大受害国。这种状况不能继续下去,必须采取针锋相对的对策措施解决它。本文从“入世议定书”中的“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入手,分析它与对华反倾销的关联性,阐明对华反倾销对我国出口贸易乃至国民经济的危害及其不良影响,探讨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的各种途径与方法,研究对华反倾销调查中替代国选择的几个关键性问题。  相似文献   

14.
为规避《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到期WTO成员不得对华适用替代国方法,欧盟修订了反倾销法,并引入了“市场扭曲”概念。欧盟的“市场扭曲”规则是否与WTO的相关规定相一致,需要从立法的合规性与实践运用的合规性两个方面进行法教义学解读和实证分析。通过对欧盟对华反倾销实践的分析,欧盟反倾销法修正案中“市场扭曲”规则与以往的“替代国”规则并无不同,虽然该规则不具有强制规范效力,但欧盟在适用该规则于具体案件中时可能违反了多项WTO规则,我国政府和企业可以从事前预防、事中应诉和事后补救多方面进行应对。  相似文献   

15.
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a)(ii)段到期后的法律效果和影响目前仍存在争议。本文认为:首先,市场经济地位、倾销、价格可比性和替代国方法之间的关系,证明市场经济地位和替代国方法是两个不同层面的法律问题;其次,议定书第15(a)(ii)段是议定书中唯一授权使用替代国方法的条款,该条款的到期将绝对和无条件地终止替代国方法的使用,并且免除中国被调查生产者的取证责任;第三,议定书第15条的存续条款不构成在2016年后继续使用替代国方法的法律依据。最后结论是:替代国方法将于而且必须在2016年底终止。  相似文献   

16.
2004年9月24日,欧委会收到5家欧盟企业代表欧盟产业提出的申请,请求对来自中国的酒石酸(Tartaric Acid)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10月30日,欧委会发布《官方公报》,正式决定对中国出口欧盟的酒石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税则号为29181200,调查期间为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损害评估期间为2001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替代国为阿根廷。  相似文献   

17.
在对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反倾销调查或复审时,商务部通常不接受该国企业的价格信息,而是根据替代国价格确定他们的成本。不过,自1991年对中国进口的电扇反倾销调查案最终裁定之后,商务部开始有条件地接受“非市场经济国家”应诉企业从市场经济国家供应商采购、并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如美元)支付价款的采购价格信息。在此后10多年时间里,商务部根据个案处理的方式,采用了一些公司从市场经济国家购买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等的价格。  相似文献   

18.
战勇 《价格月刊》2006,(3):30-32
美国在中国加入WTO的双边谈判中设置的不给予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门槛,是一定的合法性和暗蓄的歧视性并存,能长期遏制中国的长效机制。这个门槛的长效作用主要通过以替代国价格,确定倾销存在和倾销幅度来实现的。只要这个门槛存在,中国企业就会在反倾销诉讼中受其困扰而处于  相似文献   

19.
我国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的歧视性待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中国经济的崛起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全球的利益格局、市场格局和资源格局。中国也从此进入了一个国际贸易摩擦的多发期。现行国际贸易摩擦有多种表现形式,反倾销就是其中最为严重的一种。我国企业在频频遭遇反倾销调查的同时,反倾销应诉也连连失利。这与欧美等西方国家的反倾销歧视性规则有关。欧美等西方国家对我国歧视性条款主要集中在非市场经济地位、替代国制度、正常价值计算、统一税率规定、举证责任5个方面。  相似文献   

20.
美欧经常以中国一些行业是非市场经济行业为由,用替代国数据指控中国产品存在倾销,决定对中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并最终裁定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使中国产品不得不退出欧美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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