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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会财会》2008,(1):60-60
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纳税人向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基金会等16家单位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明确如下:自2007年1月1日起,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基金会、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中远慈善基金会、张学良基金会、周培源基金会、中国孔子基金会、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中国交响乐发展基金会、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中国电影基金会、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中国麻风防治协会、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和中国国际战略研究基金会等16家单位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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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关担保物权的制度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基础上作了补充、修改和完善,这就使物权法与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发生一定的重叠甚至冲突。物权法施行后,担保法与物权法在发生不一致时应如何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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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2020年第27号)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确认(一)适用范围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2020年第27号)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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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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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是我国流转税体系中三大主体税种,在我国税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新修订后的三个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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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收至今还没有专门的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在对偷税、抗税、欠税等违章违法案件的处理上,目前只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来执行,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条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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