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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企业在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双向选择的原则下,自主决定招用职工的时间、条件、方式和数量。跨地区招用职工和招用农民工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办理。 二、企业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厂长(经理)、副厂长(副经理)以及实行公司制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其余员工均与企业法人代表签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2.
实问实答     
编辑部: 我是一名国有企业的普通工人,与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最近,企业换了新厂长,这位新厂长上任没多久,提出要与职工重新签订一个新的劳动合同,称过去的劳动合同是原厂长与职工签订的,现已无效了,而且规定只和每一职工签1年的劳动合同,否则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大惑不解,特向贵刊请教,请明示。  相似文献   

3.
劳顾问:我单位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最近将由集体所有制改为股份合作制。由于我单位是1996年8月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基本上是三年以上,现在改制后,管理人员的安排、工人的岗位必然要作较大的调整,原已签订的不少劳动合同已无法再履行,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允许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望予指教,万分感谢!光强电子公司  相似文献   

4.
<正> 河南许昌市总工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下,配合企业各主管部门,从1986年开始,经过三年的努力,先后在全市308家企业中,推行了双保集体合同制,较好地协调了职工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保证了劳动者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实践证明,企业通过签订双保集体合同,是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是调动职工积极性,搞活企业的好形式。一、双保合同的签订实施双保集体合同是由厂长(经理)代表企业,工会主席代表企业职工,在保证完成当年生产任务的前提下,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而签订  相似文献   

5.
读者来信 <人力资源·HR经理人>的法律专家: 我是一家企业的HR,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我单位与很多职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半年来,我们发现部分职工自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工作的积极性及工作质量都有所下降,请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解除吗?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解除时应当注意哪些程序?  相似文献   

6.
区劳动局从4月底开始,在全区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劳资员开展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培训活动,计划办班10期。通过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促进我区劳动合同的合法签订率、鉴证率和履行率的提高,预防和减少劳资纠纷的发生。4月20日,全区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培训首先在龙华镇拉开序幕,当日进场参加培训的企业厂长、经理、人事管理干部达800多人,发放学习资料、试题  相似文献   

7.
短波快讯     
前不久,青岛市劳动局出台政策,就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续订等事项作了明确的规定: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应在三十日内签订、鉴证劳动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不得使用。劳动合同一经签订、鉴证,双方各执一份,并在鉴证五日内交一份由职工保存。2.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职工既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又未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三十日视为原劳动合同延续。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本人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8.
一、徐工机械职工安置方法(一)在岗职工。徐工机械及其下属企业各个独立法人单位在岗职工(除下属合资企业外)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与改制后的新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不少于三年),基本维持职工原工作岗位不变,工龄重新计算;新企业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按照职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计提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计算标准是指解除合同上一年度(2004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  相似文献   

9.
来言去语     
实行劳务派遣应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编辑同志:我们是某石油分公司的加油工,在该公司工作近5年,虽签订劳动合同,但未办理社会保险。现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石油分公司为我们办理社会保险,石油分公司决定对非正式职工实行劳务派遣制度,要求我们与某劳务协作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石油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再发生任何关系。并称这只涉及到身份的转换和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变更,并没有失去石油分公司原先的工作,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请问石油分公司这种做法对吗?如果我们与劳务协作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能否向石油分公司要求经济补偿?王静王静同志:劳务派…  相似文献   

10.
新修改的《工会法》有一新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这是加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建立长期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对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集体合同是相对劳动合同而言的一种劳动制度。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劳动合同是指单个或几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  相似文献   

11.
申诉人何某、乔某、张某三人均系原聊城市肉联厂职工,分别与原肉联厂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998年5月9日,肉联厂无偿划拨给东昌府区商业局,商业局决定由东昌府区食品公司代管,区商业局下文任命了厂长、副厂长,区食品公司实施了接管,三申诉人未变更劳动合同,也  相似文献   

12.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促进下岗职工尽快分流安置,潍坊市出台了《关于企业下岗职工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意见》。该《意见》对实行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协议期限以及养老、医疗保险待遇等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实行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原则上适用于男性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并且由职工再就业服务机构托管的企业下岗职工。协议由职工再就业服务机构、下岗职工所在单位与下岗职工三方,经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期限一般为五年以上,原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约人员,其协议期限最长至劳动合同终止  相似文献   

13.
改制后的企业,为适应新的运行机制的需要,往往对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清理、规范、变更或重新签订,因而,企业与劳动者产生的争议时有发生。企业改制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方面,应特别注意以下几方面。 防止企业对劳动合同应变更而未进行变更。有些企业改制后只与在岗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未与休假、带薪上学、停薪留职的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4.
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这就对厂长(经理)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但是,有一种厂长(经理)必须具备的重要素质-民主意识素质,却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这里指的民主意识素质,就是指厂长(经理)是否具备一切工作依靠职工的意识,善于把《企业法》赋予自己的权力与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统一起来的能力,笔者认为,在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情况下,强调厂长必须具备民主意识这一重要素质,不仅关系到企业生产发展和效益好坏,而且是事关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大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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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高校校办产业厂长(经理)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校办产业已成为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排头兵。校办企业的领导既是校办企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又是企业法人代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  相似文献   

16.
前不久,就当前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工资分配中的有关问题,笔者在所在市进行了全面调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高,执行率低。效益好的企业,能够实现职工的合法权益,工资福利,各种保险费的缴纳,职工较为满意,无须劳动合同的制约;效益差的企业,劳动合同规定的内容根本无法实现,劳动合同成为纯粹的形式,重签订轻履行成为普遍的现象;改制企业不履行前身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签订率高,鉴证率低。被调查的企业70%同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仅占签订劳动合同企业的15%。脱离了劳动保…  相似文献   

17.
王某,男,47岁,1975年在烟台某机械厂(以下简称机械厂)参加工作,自1993年12月30日起,王某开始与机械厂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王某在机械厂上班工作至1998年3月,后被安排待岗,工资发至1998年3月。此后,王某多次到机械厂要求上班,机械厂前任厂长曾答应将来企业有岗位时给王某安排工作,此承诺一直未兑现。待岗期间,  相似文献   

18.
《河北企业》2006,(1):35-35
<正>案例:王某等26名职工与某商场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中,该商场以经营亏损为由,于2000年5月辞退王某等26名职工。王某等人遂向当地劳动保障局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请示纠正该商场的错误行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接到王某等人的举报后,经多次深入调查取证,查明该商场不具备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法定条件,又违反了企业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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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企业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在企业会计核算中占据了费用核算的很大部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正确核算职工薪酬能向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等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一、会计人员在对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理解上容易出现的误区1.对"职工"一词认识存在误区:很多会计人员认为企业职工只是企业的正式职工,也有一部分企业会计人员认为企业职工是包括企业正式职工和与企业签订正式、临时劳动合同的职工。对《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里的"职工"一词正确的理解是:只要是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就是企业的职工(企业不可实际控制的属于劳务外包业务范畴,不适用本准则)。包括企业的正式职工、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与企业签订临时劳动合同的职工、未与企业签订合同的企业临时雇佣人员。  相似文献   

20.
所谓劳务派遣,就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劳务派遣机构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人员的一种用工方式,劳务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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