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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07年10月2日22时左右,浙江省桐乡市朱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带乘员沈某与市政公司在公路上未按规定设置的水泥警示桩发生碰撞,造成沈某受伤、朱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桐乡市交警大队认定朱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沈某不负  相似文献   

2.
2009年8月17日,孙某租乘刘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行驶中与张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致孙某受伤。经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孙某残疾赔偿金10930元;刘某赔偿孙某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其计78048元;张某赔偿孙某停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9512元。张某不服提出十诉。  相似文献   

3.
2002年4月30日晚上,俞某驾驶某公司的出租车与朱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分别造成朱某和摩托车乘坐者宣某九级、十级伤残。公安交管部门认定俞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宣某和朱某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车驾驶员、租车驾驶员、车主、所属出租车公司赔偿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相似文献   

4.
2006年7月21日,江某驾驶吴某的轿车与姜某所驾车辆发生碰撞。交警认定姜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江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后,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某赔偿其车辆加速折旧损失费8238.9元。为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吴某提供了借用协议一份。协议载明,借用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  相似文献   

5.
2006年5月1日,福建省长汀县俞其水驾驶厢式货车搭乘俞某往城郊行驶,途中俞其水感到刹车系统失控,乘员俞某慌忙跳车,而车辆因超载右侧翻,正好压住刚跳下车的俞某,使其当场死亡。交警认定俞其水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俞其水主动投案,在交警的主持下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按协议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7月28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俞其水驾驶超载机动车上路行驶,操作不当,造成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俞其水犯罪后自首,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可认为其有悔罪表现,可适用缓刑。遂…  相似文献   

6.
2006年7月14日河北省行唐县司机李某驾驶大货车行经河北省景县一路口时,与一辆摩托车相撞,致骑车人王某和乘坐人许某死亡,许某怀中周岁的女儿受伤,摩托车报废。李某报警后弃车逃逸。景县交警大队经现场勘查后于8月11日作出事故认定,李某因车速过快、未让右侧来车先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在未确保安全下通行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之后,双方在交警主持下对赔偿进行了调解,死者家属除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外,还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但大货车车主除提供了大货车于当年6月10日投保的保额为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单…  相似文献   

7.
安徽省某汽车运输公司司机王某驾驶东风大货车在超越一辆同方向行驶的小四轮拖拉机时,因采取措施不当,与相向而行的一辆摩托车相撞,致驾车人朱某颅脑损伤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王某即去附近的公用电话打“122”报警,同时给公司经理打电话汇报了事故情况。经理叫王某回去,事故由公司来处理。这样,王某就将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放在包里交给同车人许某,叫他在现场等交警来处理事故,自己乘车离开事故现场,后不知去向。交警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朱某不负事故责任。 后来安徽省某派出所对暂住人口普查…  相似文献   

8.
2005年7月1日,北京市王先生酒后驾驶农用车将在路外打牌的韩女士撞伤,导致韩女士右腿病理性骨折。交警认定王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后经医院诊断,王女士右股骨远端骨巨细胞瘤外伤后病理性骨折,并做了截肢手术。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分歧,韩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1.7万余元。  相似文献   

9.
[案例] 2019年4月19日,许某驾驶A小客车行至一处路口时,与赵某驾驶的B小客车发生刮擦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公安交管部门认定,许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许某系A小客车的所有人,该车辆在C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保险期限自2019年1月24日至2020年1月23日.朱某系B小客车的所有人,该车辆的购买时间为2018年4月,购买价格为84800元,车辆登记注册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事故发生后,朱某的车辆被送修,修理厂所出具估价单载明修理费估价金额为25353元,同时载明车辆行驶里程数为25739公里.车辆修复后, C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对朱某车辆维修费进行了赔偿.朱某认为,发生事故时自己的车刚满一年,且本次事故造成车辆骨架切割并重新焊接,导致车辆安全性下降,造成车辆贬值,遂向许某及C保险公司索赔车辆财产价值贬值损失15000元.  相似文献   

10.
2002年1月14日,浙江省衢州市某汽修厂没有驾驶证的修理工方某,驾驶一辆刚修理过的车辆上路试车,将骑自行车的朱某撞成十级伤残。交管部门认定方某付全部责任。事发后,方某曾支付了16000元的医疗费,但这远远不够支付朱某的开销。朱某多次向方某及汽修厂老板杨某索赔无果,于2003年9月23日将方某和杨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误工、护理、及伤残补助费共计59121.39元。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杨某辩称:修理厂规定修理工不准试车,方某未经同意试车肇事属于非职务行为;方某不具备驾驶资格,其行为违犯交通法规,理应承担全部责任,而自…  相似文献   

11.
2005年10月24日,福建省长汀县林某受朋友之邀.驾驶单位车辆载朋友外出游玩。当晚.林某酒后驾车返回.在一转弯处.因车速过快.驶出路外翻车.致使乘员龚某死亡、邱某等四人受伤。交警认定林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林某亲属与死者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按协议支付了大部分赔偿款。邱某等四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12.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村民王超,2002年10月被黄岩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03年7月23日.王超的母亲驾车与一辆三轮车相撞.当地交警经调查认定.三轮车方负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王超的母亲负次要责任。经当地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这  相似文献   

13.
正【案例】曾某正在排队给新购爱车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突然单位打来电话要求其立即返回。在曾某匆忙驾车返回单位的途中,行人徐某突然闯红灯横穿公路,曾某避让不及将其撞伤,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后因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徐某将曾某诉至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曾某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全额赔偿徐某医疗费1万元、残疾赔偿金11万元。曾某对自己只是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却  相似文献   

14.
1998年9月18日,江西省樟树市刘某酒后开一辆借来的无号牌摩托车,将一骑自行车的女孩撞死后逃逸。樟树市交警大队民警追踪多年,于2005年10月在上海将刘某抓获。而后作出事故认定:刘某无证、酒后驾车负事故主要责任:摩托车所有人负次要责任。刘某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赔偿经济损失3.4万元。 2006年1月16日,樟树市人民法院庭审认为刘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犯交通肇事罪,鉴于已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  相似文献   

15.
2010年6月18日晚八时许,河南省固始县胡族铺镇苏岗村农民王某在312国道固始县胡族铺镇街道通达路口自北向南横穿公路时,被袁某驾驶的重型货车轧伤。事故导致王某左前臂、左手损伤、右额头皮挫裂伤、全身多处擦伤。经法医鉴定,王某受伤构成五级伤残。事故发生后,经交警认定,袁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王某负事故次要责任。王某将肇事车主、保险公司、与车主签有服务协议的汽车运输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查明,肇事车辆属于袁某所有,虽然该车辆行驶证登记  相似文献   

16.
2005年11月16日,马某驾驶江苏省南通市某运输公司名下的重型牵引车与李某驾驶的助力车碰撞,致李某死亡。交警认定马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在抢救李某的过程中,马某所属公司向李某家属支付了1万元后,其家属又分三次从运输公司存在交警队的款项中支取了5万元,并分别出具了借条。之后,李某家属将运输公司、保险公司、马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23095元,其中医疗费仅主张1000元,对运输公司垫付的6万元未主张。2006年3月6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161357元;运输公司、马某不承担赔偿责任。运输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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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网约车平台的兴起,很多车主选择在闲暇时间用私家车跑专车、快车来赚外快。那么,私家车跑网约车,如果出了事故,赔偿责任该由谁承担呢?情形一:保险公司赔偿【案例】2017年3月8日,陶某驾驶网约车接乘客秦女士,在秦女士左脚踏上车,右脚还在地面的情况下,陶某发动汽车并前行,碾压到秦女士的右脚,致使秦女士外踝骨裂。经交警大队认定,陶某负这起事故全部责任。秦女士受伤后经医院治疗、复查,共花去医疗费26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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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李某与高某同在北京市某研究院工作,又居住在临近的小区。高某开车上班,因此二人商定好李某每天搭乘高某的车上下班。2014年3月5日,上班途中高某不幸开车撞上了相向而行的一辆货车,送医院后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则落下了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认定高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司机负事故次要责任,李某无责任。2014年5月,因医疗费等费用承担问题,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高某的家属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合计19万余元。  相似文献   

19.
2001年1月1日,浙江省鄞县塘溪镇沙某驾驶小客车,因跟车过近,与前方同向行驶的由鄞县北仑三山乡丁女士驾驶的小客车发生追尾相撞,致使丁女士的车撞上前方一辆小货车(小货车司机主动放弃赔偿,经交警同意后即驶离现场)。交警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对这起事故的处理使用了简易程序,并当场认定沙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沙某通知为其车承保的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进行损失核定。  相似文献   

20.
2001年10月6日,天津市滕某向王某借了一辆摩托车,摩托车的登记车主是李某。滕某无证驾驶摩托车逆行,将一骑自行车人撞伤。交警现场勘查认定滕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骑车人找到滕某要求赔偿,滕某说摩托车已还给车主,应当找车主赔偿。骑车人又找到王某,王某说,我不是肇事者又不是登记车主,为什么要负赔偿责任?于是,骑车人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滕某、王某和李某告赔偿医疗费980.7玩、交通费636元、营养费2250元、护理费60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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