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47 毫秒
1.
国家工商总局部署保护知名品牌的在先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个时期以来,广为人知的“报喜鸟”、“松下”先后被他人作为字号在香港注册,继而以许可方式被一些企业使用于产品、广告,一些经销商也在其店面招牌及促销宣传中使用“#$%&'()*(+”商标、“香港松下电器”、“香港报喜鸟”文字标记以及香港注册的企业名称(包括英文)和鸟的图形,有的经销商还以品牌企业办事处或总代理的名义从事销售活动,造成品牌企业巨额损失。!,,,年与“花都机”奋力抗争的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顺德市松本电工实业有限公司在-..-年又遇新问题。他们分别发现广州爱娃科技电子有限公司使用已不存在的企业名称———“… 相似文献
2.
我国存在大量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冲突的案件,此类案件中,冲突的认定标准会随着企业名称使用状态的变化而发生改变。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公报案例庆丰案为例,从商标与企业名称的联系出发,经分析可知,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冲突产生的基础要素在于标识上的“结构相似”和“功能重叠”。目前,关于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的处理可能会涉及《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具体的法律适用存在模糊。对庆丰案的裁判进行解构分析,有助于厘清该类案件的法律适用:“突出使用”企业名称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冲突时,应当受到《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双重调整;“合理使用”企业名称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冲突时,单独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 相似文献
3.
4.
企业名称为什么要登记?登记注册是确权吗?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受国家法律保护,就不能改了吗?企业对自己申请的名称有什么义务?这些问题不搞清楚,对正确理解保护企业名称权,就会产生偏见,走入误区。 企业名称是企业的标识符号,在企业登记注册时,把这种符号注册在案是必须的,这就像初生婴儿 相似文献
5.
6.
企业名称保护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企业名称权的法律属性问题我国《民法通则》在民事权利的分类中 ,把企业的名称权归入了人身权的章节 ,而且法人的名称权受到侵害适用对公民姓名权的有关规定。虽然我国《民法通则》把企业名称权归入了法人的人身权 ,但从名称权的法律属性上看 ,名称权应该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名称权的侵害与救济的内容应与工业产权中的商标权大体相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一条规定 :“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企业名称与商标一样 ,都同属于智慧产品… 相似文献
7.
8.
9.
10.
!2迅速纠正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傍名牌”、“搭便车”是通过注册不适宜的企业名称达到非法牟利之目的的。前几年,有关地方工商局对“花都机”进行了坚决的查处,国家工商总局为此还专门发文,要求纠正使用“万利达”等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制止仿冒现象,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类似肆意将他人驰3著4名商标、知名企业的名称用来注册自己的企业名称的“傍名牌”行为并未得到有效遏制。可见,在纠正不适宜的企业名称时,要统一认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以保证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贯彻实施。%2把好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关。这是从根本上杜绝披着… 相似文献
11.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商号”,通俗地讲即字号,是指企业名称中除行政区划、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外显著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标志性文字。商标权与商号的冲突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将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有意或无意地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或字号的一部分使用,形成在先商标权与在后企业名称权的冲突;二是将他人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尤其是企业名称中的显著部分——“字号”注册为商标加以使用,引发在先登记的企业名称与在后注册的商标权的冲突。 相似文献
12.
秦先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03,(21):72-73
2003年7月27日,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批准了个体业主樊改改申请注册的“陕西西府凤翔改改商贸有限公司”企业注册成立,并依法颁发了营业执照。至此,这起曾屡生波澜的“凤翔改改”企业名称注册风波,在樊改改历时三年多的不懈奋争,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终于有了一个众愿所归的结果。 相似文献
13.
字号是企业名称的首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企业区别于同行业企业以及其他企业最主要的标志。“老字号”是历史悠久、信誉非凡、蕴藏着巨大无形资产的“驰名字号”。本文通过老字号企业名称权冲突问题的研究,来阐明保护民族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15.
企业名称是一企业区别于他企业的标志和符号。执法实践发现,企业名称使用中伪造冒用他人企业名称,不标注企业名称,不真实、不规范标注企业名称等问题比较突出,造成市场秩序混乱。笔者在此就企业名称标注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引起同行关注,进而加强市场管理。一、我国法律对企业名称权的有关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名称权”作为人身权的一种附属形式,权利人具有使用权、禁止他人使用权和依法转让权。但是企业的名称权是一种专属权,法律对其权利如何依法获得、依法使用、依法转让都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一)企业名称须… 相似文献
16.
眼下,境外注册企业、境内生产在一些地区一时风靡。据说,在浙江某一个人手里就有境外注册企业名称不下#$家。而事实上,这些企业的所有者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到境外注册地办企业。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企业名称选择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几乎都与国内外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众所周知,“花都机事件”一度沸沸扬扬,虽然知名品牌被注册为企业名称、字号,其并非始作俑者,但有一点确切无疑,“花都机事件”相关企业的被查处,类似这种主观上恶意搭知名品牌便车,客观上已造成市场混淆,侵害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并未得到彻底根治,而且呈现… 相似文献
17.
18.
企业名称是市场主体的识别性标示,是一兼具人格权与财产权的权利,属无形财产,企业名称中的商号应明确作为知识产权予以保护。1991年《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没有规定企业名称与在先商标权相同或近似如何处理,从而引发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的诸多权利冲突。随着立法进步,对该权利冲突处理之方式也日益完善。 相似文献
19.
20.
字号是企业名称的首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企业区别于同行业企业以及其他企业最主要的 标志。 “老字号”是历史悠久、信誉非凡、蕴藏着巨大无形资产的“驰名字号”。本文通过老字号 企业名称权冲突问题的研究,来阐明保护民族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