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8 毫秒
1.
娄飞鹏 《海南金融》2012,(11):76-78
《物权法》规定以动产作为担保财产时既可以抵押也可以质押,银行业在贷款业务实践中也有动产抵押与动产质押两种模式。本文重点从法律层面比较分析了动产抵押与动产质押的异同,讨论动产抵押与动产质押风险的区别,并对银行办理动产抵押贷款和动产质押贷款业务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近几年,随着经济金融快速发展以及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发展迅速,以抵质押方式解决经营者资金需求的活动越来越多,动产和权利因此成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担保资源。但随着动产融资业务的不断创新发展,我国动产抵押、权利质押登记中存在的登记信息分散、登记信息查询不便、登记公示效力差等问题也日益显现,已经成为制约企业融资能力、  相似文献   

3.
动产融资担保是指企业通过将其动产(如原材料、库存产品等)抵押或者质押从银行获得贷款的融资方式.充分利用动产融资担保,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然而,动产担保权公示效果差,担保交易成本高,同时动产抵押贷款的违约率相当高,成为了动产担保无法获得长足发展的一个重要理由.本文主要通过调查我国动产担保登记制度的现状,吸收借鉴国际动产融资登记制度的先进经验,探索完善我国动产融资登记制度的途径和举措,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风险低、信用度高的宽松交易环境.  相似文献   

4.
滕杨 《中国外资》2011,(6):171-172
动产融资担保是指企业通过将其动产(如原材料、库存产品等)抵押或者质押从银行获得贷款的融资方式。充分利用动产融资担保,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然而,动产担保权公示效果差,担保交易成本高,同时动产抵押贷款的违约率相当高,成为了动产担保无法获得长足发展的一个重要理由。本文主要通过调查我国动产担保登记制度的现状,吸收借鉴国际动产融资登记制度的先进经验,探索完善我国动产融资登记制度的途径和举措,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风险低、信用度高的宽松交易环境。  相似文献   

5.
动产抵押制度特征在于维持占有抵押物不变,基于他人财产创建相应体制.该过程中仅有保持抵押权一方、抵押人以及第三方应有利益,体现良好的平衡性,方能有效的完成创立科学管理制度的终极目标.在我国,有关动产抵押制度采用采纳登记对抗主义公示管理模式,由于登记公示体现了自愿性特征,且应用登记方式相对有限,因此无法有效的应对上述三方存在的利益冲突.为此本文就如何创建我国动产抵押制度利益平衡机制展开探讨,对全面促进公示模式的更新优化,基于登记生效主义创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辅助采用权利标示,进而规范动产抵押公示系统,良好的应对冲突问题,确保三方利益的全面平衡,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6.
动产抵押制度特征在于维持占有抵押物不变,基于他人财产创建相应体制。该过程中仅有保持抵押权一方、抵押人以及第三方应有利益,体现良好的平衡性,方能有效的完成创立科学管理制度的终极目标。在我国,有关动产抵押制度采用采纳登记对抗主义公示管理模式,由于登记公示体现了自愿性特征,且应用登记方式相对有限,因此无法有效的应对上述三方存在的利益冲突。为此本文就如何创建我国动产抵押制度利益平衡机制展开探讨,对全面促进公示模式的更新优化,基于登记生效主义创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辅助采用权利标示,进而规范动产抵押公示系统,良好的应对冲突问题,确保三方利益的全面平衡,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7.
动产抵押权的私力实现不仅关系到动产抵押权人利益的实现,还涉及到债务人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动产抵押权的标的相较不动产抵押权的标的容易转移、藏匿,且价值贬损快,因此法律应针对动产抵押权的私力实现设置不同于不动产抵押权实现的特殊规则,与<美国统一商法典>相比我国动产抵押权私力实现制度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国动产抵押权私力实现...  相似文献   

8.
动产浮动抵押融资可以提升金融服务的普惠性,是服务小微企业最为有效的金融工具之一,但理论分析和实践应用中都发现该融资工具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这些问题将会带来各种融资风险,不利于动产浮动抵押融资的发展。针对动产浮动抵押业务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及风险,应该采取以下几点对策措施:第一,建立统一的动产浮动抵押征信体系;第二,厘清动产浮动抵押融资含义及法律的界限;第三,完善动产浮动抵押融资的制度建设;第四,合理规避动产浮动抵押融资的自身风险;第五,防范动产浮动抵押融资的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  相似文献   

9.
黄勇  吴小北 《西南金融》2009,(11):55-56
一、企业办理贷款抵押登记收费现状(一)办理抵押登记收费的主要环节和项目企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主要是以其占有或划拨的房产、土地等不动产以及以机器、设备、库存商品为主的动产  相似文献   

10.
本文摘选自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研究员梁冰撰写的《动产担保登记制度与中小企业融资》一文。“中国信贷人权利的法律保护”一直是金融业内外关注的热点研究项目之一,该项目由中国人民银行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共同合作。《动产担保登记制度与中小企业融资》是该项目的主要研究成果之一。 统一的信息化动产担保登记制度是构建现代动产担保物权制度的关键,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有效途径。梁冰博士从立法以及宏观制度设计的角度探讨了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动产担保登记制度对保护信贷人权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性。本刊将密切关注并陆续刊登进行中的动产担保信息化登记系统的设计、运行及操作等技术层面的研究成果。  相似文献   

11.
房地产抵押是银行业务经营中最普遍的担保方式,但目前由于法律的新旧交替、登记部门的变革过渡、行内业务分设的负面影响等因素,在房地产抵押管理、抵押操作、抵押登记部门操作中均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建议寻找外部支持,致力内部提升,加强环节管理,确保抵押效力。  相似文献   

12.
刘玉杰 《福建金融》2010,(12):35-37
动产抵押权的私力实现不仅关系到动产抵押权人利益的实现,还涉及到债务人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动产抵押权的标的相较不动产抵押权的标的容易转移、藏匿,且价值贬损快,因此法律应针对动产抵押权的私力实现设置不同于不动产抵押权实现的特殊规则。  相似文献   

13.
动产抵押制度作为我国法定的非占有式担保亟待完善,其一方面无法回应实践中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未能顺应动产担保改革的国际潮流。国内反复出现的让与担保反映出当事人降低担保物变现成本的需求,域外法中的信托制度显示出其在保护资金方面的优势。尽管让与担保与信托制度较我国动产抵押制度具有某些方面的优势,但因其缺乏公示性以及与现有制度不相融合等原因,让与担保与信托制度均无法替代我国现有的动产抵押制度。在有益功能的实现方式上,既有制度的继续改良优于引进让与担保与信托制度。我国的动产担保应致力于完善现有的动产抵押制度,通过借鉴美国UCC第9编等先进经验,并结合让与担保制度及信托制度的有益启示,应在动产抵押的公示登记、功能化路径、价金识别、实现程序等方面进行改良。  相似文献   

14.
《安徽农村金融》2007,(12):58-59
五、两种特殊抵押制度及抵押制度中的一些其他规定物权法规定了动产浮动抵押和最高额抵押两种特殊抵押制度,动产浮动抵押制度是我国物权法在借鉴国外法律的基础上设立的一项新型担保制度,最高额抵押制度则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抵押制度,  相似文献   

15.
《物权法》施行后明确了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和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等动产(或准动产)抵押的相关规定,并将抵押物的范围扩展至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任何财产。动产抵押由此成为业界的一个热点话题,  相似文献   

16.
动产抵押制度作为我国法定的非占有式担保亟待完善,其一方面无法回应实践中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未能顺应动产担保改革的国际潮流。国内反复出现的让与担保反映出当事人降低担保物变现成本的需求,域外法中的信托制度显示出其在保护资金方面的优势。尽管让与担保与信托制度较我国动产抵押制度具有某些方面的优势,但因其缺乏公示性以及与现有制度不相融合等原因,让与担保与信托制度均无法替代我国现有的动产抵押制度。在有益功能的实现方式上,既有制度的继续改良优于引进让与担保与信托制度。我国的动产担保应致力于完善现有的动产抵押制度,通过借鉴美国UCC第9编等先进经验,并结合让与担保制度及信托制度的有益启示,应在动产抵押的公示登记、功能化路径、价金识别、实现程序等方面进行改良。  相似文献   

17.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国发[2020]18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原来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四类抵押登记移交至人民银行。  相似文献   

18.
业界资讯     
朱民:建立统一的动产担保登记平台本刊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民在融资租赁登记国际研讨会上表示,建立统一的动产融资物权登记平台符合现代担保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充分发挥动产的融资  相似文献   

19.
殷成国  潘新 《银行家》2006,(5):126-127
近一段时间以来,动产抵押成为业内外的一个时尚话题。不久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信贷人权利的法律保护报告》中,也专门研究了将动产引入担保抵押实践的有关问题。可以预期,动产抵押将可能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同时也能有效保护信贷人权利的一剂良方。那么,目前引入动产抵押制度尚存有哪些方面的障碍?如何跨越这些障碍?本文作者在调查当地实际的基础上,给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见解。  相似文献   

20.
银行的信贷产品多为担保贷款,传统的担保方式和担保类型基本上是依据《担保法》设定的。实施于2007年10月1日的《物权法》对已经实施多年的《担保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创设了很多新的物权担保制度。其中新设的浮动抵押制度,为银行的业务创新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法律依据。《物权法》实施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7年10月17日相应颁布实施了《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了动产抵押登记的相关程序。银行可充分利用(《物权法》确立的浮动抵押制度,向市场推出创新的浮动抵押信贷产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