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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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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智慧》2006,(2):73-74
一、会计科目设置及支付对价的会计处理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以下简称企业)应当设置“股权分置流通权”和“应付权证”科目,分别核算企业以各种方式支付对价取得的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流通权(以下简称流通权)和企业为取得流通权而发行权证的价值。  相似文献   

2.
孙燕芳  丁红燕 《新智慧》2006,(5):40-40,41
财政部于2005年11月颁发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的有关会计处理做出了具体规定。但笔者对其中以权证支付对价取得流通权的会计处理规定有不同看法,本文就此作以下探讨。  相似文献   

3.
张凤莲 《新智慧》2006,(6):58-58
一、相关规定的不足 1.关于“股权分置流通权”的结转。《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设置的“股权分置流通权”这一会计科目,将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予以资本化。该科目在资产负债表“长期资产”项目下列示,平时不结转,非流通股股东禁售期满后出售股份时再按比例结转出售部分的账面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结转该项成本,与出售收入配比确认投资收益或损失。这样做虽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但考虑到股权分置改革中涉及的上市公司很多是大中型企业,类似于长江电力、中石化等,  相似文献   

4.
一、非流通股股东的会计处理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相关会计问题实际上就是对价的会计处理问题。对非流通股股东而言,支付对价其实就是购买所持股份的流通权,因为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导致经济资源的流出可以通过未来实现流通权而得以补偿。从会计角度看,通过支付对价获取的流通权完全符合会计上的资产定义,应作为一项资产予以确认。《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确定在长期资产中增设“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核算支付的对价,  相似文献   

5.
股权分置改革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并取得流通权。支付对价包括送股、缩股、付现、权证等。支付对价在理论上有违约赔偿观、流通权观、权益补偿观等观点。本就支付对价的理论及相关会计处理作以下探讨。  相似文献   

6.
候迎新 《新智慧》2006,(2):21-22
股权分置改革的实质是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给流通股股东以取得非流通股的流通权。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一般有付现、送股、缩股三种方式,付现方式会影响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流量但不影响其持股比例,送股及缩股方式虽不影响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流量但减少丁其持股比例。不同的支付对价方式会对非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和上市公司的会计要素产生不同的影响,笔对此试作探讨。  相似文献   

7.
刘莉 《新智慧》2006,(1):35-36
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我国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股权分置导致的弊端.严重影响着我国股市的发展,股权分置改革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产生的。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8.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是目前我国股市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必须综合考虑一些基本影响因素,如市场经济的誊展趋势、历史成因和现实的矛盾性、非流通股份按照非市场规则进入市场流通、非流通股与流通股之间的质地差并等。  相似文献   

9.
回顾股权分置的由来及发展过程,分析其必要性及发展中的一些经验与教训。在此基础上,总结一些专家学者及相关人士的看法及法规,重点分析当今中国的股权分置的主要精神及方式。透过一些掩藏在大好形势下的危机要素(尤其是第二次“大跃进”),对当今股权分置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与建议。  相似文献   

10.
股权分置问题,作为中国股市重要特征和渐进改革的权宜安排,虽然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但随着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已经越来越成为不得不解决的主要矛盾和障碍。对此笔者认为:解决股权分置的首要问题是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改革,使我国上市公司实现全流通,向国际化靠拢。  相似文献   

11.
张维宾 《新智慧》2005,(9):40-40
当前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顺应了市场规律的要求,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有利于切实保护公众投资的合法权益。根据试点上市公司公布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方式基本有四种:送现金、送股、缩股和送权证,在实际操作中上述方式往往组合运用。  相似文献   

12.
冯先洲 《新智慧》2006,(4):66-66
一、关于非流通股股东对价支付的会计处理 对价支付不应该作为当期损益,应视为资本性支出计入资本项目。对价支付与前期投资项目虽有联系,但是该对价并非“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的差额”,从本质上说,这是一项由于新的投资所带来的未来资产性收益。因而,在不增加科目的情况下,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单设“流通权”明细科目是较为可取的。  相似文献   

13.
通过对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价基础和对价方法的讨论,提出用流通权定价理论来确定对价水平,并指出用流通权定价理论确定对价水平的优缺点。  相似文献   

14.
周兰 《新智慧》2006,(2):15-16
股权分置改革是指通过非流通股股东以一定形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获得流通权,从而实现股票的全流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核心是对价的支付,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以获得其所持有股票的流通权。  相似文献   

15.
中国证监会200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对股权分置涉及的非流通股股东会计处理,国内外尚无准则规范。笔就此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6.
论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上市公司并购的影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股权分置下我国上市公司并购呈现出政府介入过深、财务性并购多、协议收购为主、支付方式匮乏等与成熟市场不同的特点。股权分置改革将使上市公司并购发生重大变化:并购渐趋身市场化、战略性并购逐渐成为主流、要约收购逐步得到推广、股票支付等支付方式逐步增多。对此,政府、监管部门、企业、流通股股东、券商等相关主体必须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相似文献   

17.
刘专 《新智慧》2005,(9):42-43
随着我国企业经营的多元化,长期股权投资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为了规范企业的投资核算、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统称《制度》)。但在实践中。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仍有以下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商榷。  相似文献   

18.
19.
不同会计制度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包括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这三种主要形式。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适用《企业会计制度》。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新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该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相似文献   

20.
商思争 《新智慧》2005,(12):61-62
美国和我国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区别实际上是反映在复杂权益法(或完全权益法)和简单权益法(或不完全权益法)上。美国采用的复杂权益法与我国采用的简单权益法主要存在两点不同:一是对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方法不同;二是对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的处理不同。中美两国采用的不同方法体现了两国不同的会计环境和会计理念。本试对其作以下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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