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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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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智慧》2005,(28)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争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应按实际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计算抵免税额。二、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国投资者将分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我国的,凡该外商投责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已抵免购买国产设备允许抵免的所得税额的,在计算再投资退税额时,应按企业实际负担水平确定,即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公式中的“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地方所得税税率”,应按以下公式确定: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税后利润所属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247;该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原实际适用的地方所得税税率=该税后利润所属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缴纳的地方所得税税额&;#247;该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005年7月20日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置国产设备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税款的40%。《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进一步规定了再投资退税额的计算方法,退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退税额=再投资额&;#247;(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与地方所得税税率之和)&;#215;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15;退税率。这两项条款明确规定了再投资退税的基本含义及具体计算方法,表明再投资退税是退还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额中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的40%,通过将税后的投资额还原成税前利润来计算已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条文的规定是详尽的,在实际操作中也不会产生太大的歧义,但笔者的问题是,通过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退税额与再投资额中所包含的已纳税额是一致的吗?为了便于分析,现举例加以说明。例:某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期限为15年,中方与外方的投资比例为6:4,所得税税率为30%(免征地方企业所得税),企业正享受减半优惠政策。2000年实现会计利润405万元,由...  相似文献   

3.
吴金光 《新智慧》2005,(10):44-45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巳缴纳所得税税款的40%。《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进一步规定了再投资退税额的计算方法,退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退税额=再投资额&;#247;(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与地方所得税税率之和)&;#215;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15;退税率。  相似文献   

4.
对应收账款投资效益的预测分析是影响应收账款投资决2%,管理成本增加至18000元。设该企业的机会成本率为5%,策的重要因素。应收账款投资决策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信用增值税税率为17%,要求做出是否应放宽信用政策的决策。政策改变的边际收益应大于边际成本。然而,目前人们用以按模型①计算应收账款投资收益:分析应收账款投资收益和成本的模型不太合理,由此得出的目前政策下:营业利润=1000000&;#215;(1-70%)-150000=分析结论也存在一定的偏差,这会导致应收账款投资决策失150000(元),销售利润率=150000&;#247;1000000&;#215;100%=15%。误,因此必须加以改进。新政策下:营业利润=1050000&;#215;15%=157500(元),边一、应收账款投资效益分析的现行模型际收益=157500-150000=7500(元)。1.应收账款投资收益分析模型。按模型②计算应收账款投资收益:应收账款投资收益(即营业利润)=赊销收入&;#215;销售利润率目前政策下:边际利润=1000000&;#215;(1-70%)=300000(元)。(模型①);或:应收账款投资收益(即边际利润)=赊销收入&;#215;边新政策下:边际利润=1050000&;#215;(1-70%)=3...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所得税法对原有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对内外资企业统一适用税率,统一税前扣除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强化反避税措施等,税法的改革必将对企业的纳税筹划产生重大影响。为适应企业所得税法改革的新变化,本文在全面总结新税法内容的变化基础上,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策略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思考。  相似文献   

6.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其最大的“亮点”是实现了“四个统一”,即内资企业、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了税前扣除标准、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本文结合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就《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广告费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作一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7.
1994年,我国的税收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其中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成为重要一环。新的企业所得税合并了原来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几个所得税税种,从税种、税率、税前列支标准,以及征税方式等方面,统一并规范了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并提出在适当时候,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制度。新的企业所得税实施两年多的实践证明这一改革是基  相似文献   

8.
浅析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最大特点体现为“四个统一,两个过渡”,即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将企业所得税税率适当降低为25%;统一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同时,对老企业规定一个五年的过渡期。企业应在充分理解新所得税的基础上,进行充分的税收筹划。  相似文献   

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实行内外有别的两套企业所得税制.两套所得税制并存对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吸引外资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面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国际化和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内外有别的“双轨税制”缺陷越来越突显.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所得税法规,确定合适的税率,界定纳税人的范围,统一税前扣除标准,调整税收优惠政策,改革我国企业所得税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0.
企业在国际化经营的应收账款管理中,可以采用交易的方法和非交易的方法防范由于汇率的变动对应收账款带来的损失,也可以通过向银行让售应收账款而既防范汇率变动对应收账款带来的损失,又规避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减少坏账损失,还可以通过银行融通资金,加快资金周转。  相似文献   

11.
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在税收优惠政策、税率、税前扣除等方面与旧税法都有着明显的差异,企业在经营的各个环节上要相应做出调整,通过纳税人、企业组织形式、税前扣除项目以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筹划。  相似文献   

12.
朱纯 《新智慧》2007,(12):21-23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现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规的合并。本文从纳税义务人范围、税率调整、税前扣除规定、税收优惠政策及特别纳税调整五个方面解读新旧《企业所得税法》之间的重要变化,研究如何进行纳税筹划,以谋求企业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13.
所得税会计中的相关计算是税务会计实际操作中的难点。我们在计算企业应向税务部门实际交纳的所得税时,一般不另立账册,而是在财务会计核算的税前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整税法和会计之间存在的涉税差异后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计算应交所得税。在计算过程中,我们要区分和界定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等涉税差异,以及确定它们在税前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增或调减的方向,特别是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还要考虑由于税率的变动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这些问题无疑构成了所得税会计中计算的难点。本文试图将这些复杂的所得税计算转化为简单的数学计算以供实务参考。一、涉税差异的界定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由于会计和税法遵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于不同的目标,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时间和口径不同,从而导致了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一涉税差异主要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1.时间性差异的界定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关于时间性差异的特征和性质,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界定:①时间性差异是由于企业某些收入和费用项目计入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不一致而产生的差异;②时间性差异产生在某一会计期间,但在以后某一会计期间或若干会计期间内转回;③如果只存在...  相似文献   

14.
2000年12月29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文拟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所得税会计的影响发表一些看法。减值准备是针对企业资产减值而提取的准备金,是谨慎性原则的基本要求。“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对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等各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由于减值准备是企业财务中的一项费用或损失,必将对企业的利润、成本、费用的计算产生影响。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在收益、费用或损失的确认和计量原则方面的不同,导致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差异,具体包括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这两种差异在会计核算中可以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即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目前,多数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在应付税款法下,不管税前会计利润是多少,均需按税法规定,将本期税前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应交的所得税。所以,在应付税款法下,所得税费用等于应交所得税,对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无需严加鉴定。但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时间性差异和...  相似文献   

15.
伏虎 《新智慧》2007,(7):54-55
一、通过企业分立适用低档税率 为照顾利润水平较低的小型企业,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在33%的基本税率外,另规定了两档照顾性税率。具体规定如下: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相似文献   

16.
汇率变动对就业的影响为:汇率调整影响出口产品的价格,改变出口企业的投资决策,从而使出口企业的生产规模发生变化,劳动力需求也受到影响.回归分析表明:人民币升值将抑制就业的增长,并加重就业负担.  相似文献   

17.
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润是企业利润的一个组成部分,但由于被投资方适用税率存在差异,使分回利润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不同,因此影响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的标准不一致,造成不公平现象。针对这一问题,应规范投资分回利润的税务处理。  相似文献   

18.
《企业会计制度》中介绍了集团内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后的抵销方法,但没有介绍纳税影响会计法下集团内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后应采用的合并抵销方法,而在实际中有相当部分企业需要掌握和运用这种方法,为此,本文谈谈纳税影响会计法下集团内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后应采用的合并抵销方法,以供大家参考和使用。在集团内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情况下,如果会计期末对内部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并且其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超过了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金额,那么在预计由此而产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在未来能够转回的情况下,则期末必然会对超过税法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那部分金额确认一定的“递延税款”借方金额。由此可知,在集团内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并对期末内部应收账款所计提的坏账准备确认了一定的“递延税款”借方金额的情况下,在编制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时,则不仅需要将集团内的应收账款及所计提的坏账准备予以抵销,而且还需要将由此而确认的“递延税款”借方金额予以抵销。其具体的抵销方法如下:一、初次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的抵销处理(1)抵销当期期末的内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余额时,借:应付账款;贷:应收账款。(2)抵销当期期末...  相似文献   

19.
《中国-东盟博览》2008,(10):82-82
为减轻企业负担,刺激投资和消费,印尼税务总局最近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对所得税、奢侈品消费税、增值税等分别做了调整。主要内容如下:提高个人所得税开征线,由原来的24000盾/日(约合27美元)提高到63000盾/日;农、林、种植、渔业企业所得税征收比率由15%降至05%;高速公路、工业用电增值税缓征。以下产品免征奢侈品消费税率:  相似文献   

20.
为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需对现行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增值税方面可考虑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把消费型增值税作为一种政策选择;改进并调整出口退税政策.所得税方面应实行差别税率制;加大直接减免的幅度;充分利用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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