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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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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近郊八区国土房管局、房改办、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农转居人员购买安置住房的要求,经研究,现就农转居人员购买安置住房政策的执行期限等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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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近郊八区国土房管局、房改办、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全市控制和预防“非典型肺炎”疫情的需要,方便农转居人员购买安置住房,经研究决定,在京国土房管改[2002]936号文件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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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2003,(7):116-116
为推进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以下简称商品房)测绘市场化,提高测绘工作效率,现对推进商品房测绘市场化有关试行规定通知如下: 一、市国土房管局建立商品房测绘市场。市国土房管局委托北京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设立测绘服务大厅,并将具有商品房测绘资质并经市国土房管局备案的测绘单位名单(见附件)在测绘服务大厅公示。公示的测绘单位,均可接受委托承担商品房的预测和实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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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政府房改办,市政府各委、办、局房改办,各市属机构房改办,各区、县房地局,中央在京各单位房改办:现将公房出售中,有关复式住宅阁楼价格的计算问题通知如下:复式住宅的阁楼价格按成本价或标准价乘以折扣系数确定(折扣系数不低于70%),折扣系数由房屋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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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京房改办字第080号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 23号)。稳步推进租金改革。目前,经国务院批准,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发补贴的有关文件已印发。根据《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京发[1999] 21号)关于“地方单位的租金标准和提租时间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联动,并尽快实现同步。租金标准的提高与提高职工收入相结合.租金提高后。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减免政策”的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提高我市公有住房租金.增发补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 2000年 4月 1日起。我市出租的公有住房统一执行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 3.05 的标准租金。 二、从2000年4月1日起,在提高房租的同时.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和已购房职工)增发补贴,月人均补贴额为90元。 各职级人员月补贴标准为:正局级 130元,副局级 115元,正处级 100元,副处级90元.科级和25年(含)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80元,25年以下工龄的科员、办事员 70元。 工人月补只占标准为:高级技师90元,高级工.技师和25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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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国土房管局、房改办、财政局,各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下发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1 998121 3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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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局国土房管局、北京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为贯彻实施《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房屋权属管理的规定,规范我市房屋权属登记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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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2003,(7):115-116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北京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北京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的投资环境,提高房屋权属登记的效率,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市国土房管局从6月18日起改革原有的房屋权属登记面积的测绘均由市、区县国土房管系统的测绘部门按属地负责承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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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2003,(2):103-104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市房地产交易所、市房屋土地登记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买卖双方的权益,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1]第88号),现就商品房销售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商品房预售、销售无论按建筑面积计价、按套(单元)计价、还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应当注明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分摊面积以及共有建筑分摊部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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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北京市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01]58号)精神,规范办公用房资产管理.保证机关办公正常使用.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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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就执行我市私房标准租金的城镇私有出租住房的提租办法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0年4月1日起我市城镇私有出租住房的标准租金从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80元,提高到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 17元,承租人应纳月租金按提租前的应纳月租金乘以1.760计算。 二.承租人所在单位原发放的私房租金补贴每使用平方米0. 83元予以保留.本单位无力支付的,由上一级单位解决。 三.租金提高后.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户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承租私房,由区县民政部门对新增租金给予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解决。承租私房的离休干部和享受 100%退休费的职工家庭(以下简称离休人员)新增租金超过本人和配偶增发补贴部分由承租人所在单位补贴;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273元.低于 400元(含)的承租私房的居民家庭.房租超过家庭月总收入10%的部分原则上由承租人夫妇所在单位各补贴一半.单身职工由所在单位补贴;其他承租私房的居民家庭.月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月总收入15%的部分原则上由承租人夫妇所在单位各补贴一半.单身职工由所在单位补贴。上述后三类人员所在单位无力支付补贴的,由上一级单位解决。 四、关于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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