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008年全球货主论坛会议于2008年9月14—16日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与会者包括亚洲货主协会、加拿大工业运输协会、欧洲货主协会、日本货主协会和美国全国工业运输联盟。 相似文献
2.
2008年全球货主论坛会议于2008年9月14-16日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与会者包括亚洲货主协会、加拿大工业运输协会、欧洲货主协会、日本货主协会和美国全国工业运输联盟. 相似文献
3.
2004年9月9~11日,欧美亚三方托运人会议在中国上海举行。参加这次会议的包括日本货主协会、韩国货主协会、香港付货人委员会、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泰国全国托运人协会和东盟货主协会联合会等亚洲货主团体,还有美国全国工业运输联盟和欧洲货主协会的代表。 相似文献
4.
亚洲货主协会第五次年会于2008年8月18日在澳门举行,由澳门付货人委员会承办。来自五大洲16个国家20个货主协会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事项:海事立法改革欧盟将于2008年10月18日终止执行欧盟理事会第4056/86号规则,这将预示着航运业的一个新阶段。我们将看到由班轮公会集体定价向以市场为基础的机制的转变,运价的确定将建立在航运班轮公司和托运人之间谈判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5.
2012年度亚洲货主协会年会暨海峡两岸货主联盟会议于11月4-8日在香港举行。出席会议的有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香港付货人委员会、澳门付货人协会、台湾托运人协会、广东国际贸易货主协会、深圳货主协会、新加坡货主协会、斯里兰卡货主协会、印度货主协会、孟加拉货主协会、澳大利亚货主协会、新西兰货主协会、韩国货主协会。我本人代表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出席了会议。 相似文献
6.
7.
8.
亚洲货主协会第五次年会于2008年8月18日在澳门举行,由澳门付货人委员会承办。来自五大洲16个国家20个货主协会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事项:海事立法改革欧盟将于2008年10月18日终止执行欧盟理事会第4056/86号规则,这将预示着航运业的一个新阶段。我们将看到由班轮公会集体定价向以市场为基础的机制的转变.运价的确定将建立在航运班轮公司和托运人之间谈判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9.
全球货主论坛(Global Shippers Forum—GSF)第二届会议及亚洲货主协会(Asian Shippers Council ASC)第三届年会于2007年9月16~18目在新加坡举行。东盟货主协会联合会(Federation of ASEAN Shippers Councils FASC)第30届年会于2007年9月19目~20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参加会议的有来自亚洲、欧洲、北美洲、非洲近30个国家和地区货主组织的代表。 相似文献
10.
2006年4月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国家工商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国际班轮运输码头作业费(THC)调查结论的公告》之后,广大货主一致认为:《公告》第一条关于THC是运费的组成部分的认定,是给外贸货主讨回了一个公道的说法,是货主方取得的重大胜利。 相似文献
11.
为贯彻落实交通部“关于加强对班轮公会、运价协议组织监管的公告”,推动航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借海峡两岸货主联盟会议在大连召开之机,邀请了FEFC、AWCSAFC、TSA、WTSA、CTSA、CWTSA、fADA、IRA、AADA、NANZDA10个国际班轮航线组织的代表到大连举行了首次非正式磋商,参加磋商的有港澳台地区的货主组织及辽宁、广东、深圳、上海、江苏、厦门等省市的货主组织以及中国轻工工艺和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的代表。 相似文献
12.
2002亚洲货主会议于6月17—19日在上海举行。参加会议的有:日本、韩国、新加坡、菲律宾和泰国货主协会,香港、澳门付货人委员会、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以及东盟货主协会联合会。由日本货主协会主办。这次会议旨在交流有关班轮航运服务的信息和看法,增进与班轮公司承运人之间的对话。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副会长蔡家祥在会上致开幕词并作了《在中国船货双方关于THC争执的起因和经过》的报告。 相似文献
13.
14.
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第三届第三次常务理事会于2008年5月9日~11日在青岛市召开。出席会议的有来自全国各地外经贸企业协会、进出口商会、货主协会及中央和地方企业的兼职副会长、常务理事及有关人员80多人。原外经贸部副部长、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会长周可仁,原外经贸部副部长、WTO研究会会长、协会高级顾问谷永江,协会常务副会长张晓利,副会长蔡家祥出席了会议。 相似文献
15.
16.
对于THC违法收取的码头操作费,中国货主企业应根据中国《反垄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起诉THC征收运费之外的变相违法加价行为。新年伊始,素不平静的航运界再次掀起了不小的波澜。泛太平洋运价稳定协议组织和加拿大泛太平洋运价稳定协议组织(TSA/CTSA)及其成员班轮公司,分别从2010年1月1日和1月15日起, 相似文献
17.
18.
19.
广东省国际贸易货主协会于1月25日在穗召开大会,宣告正式成立。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中国货主协会会长袁学友、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梁耀文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广东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张汝文宣读了批准成立广东货主协会的文件。出席会议的还有广东省货主协会会长姜德芬、广东省货主协会常务副会长陈金水、及兄弟省(市)货主协会的代表和港澳台付货人协会的代表。会议通报了班轮公会在中国境内各港口向货主加收THC(码头作业费)的情况,并指出:班轮公会在中国港口向货主收取THC是没有根据的,不合法的,是搞价格垄断,是对货主的歧视,严重背离国际航运市场”公开、自由、竞争”的基本原则。特别指出的是班轮 相似文献
20.
自中国外经贸企协(中国货主协会)于今年1月8日在《国际商报》上向全国货主发出公开信,强烈反对船公司收取THC后,上海、江苏、山东、辽宁、浙江、安徽、河北等地货主协会已迅速行动起来,先后公开表态支持中国外经贸企协的做法,并向各所属货主企业发出暂缓支付THC的通知。江苏:1月10日,江苏省外经贸企协和江苏国际贸易货主运输协会联合向下属会员企业发出《关于暂缓支付THC的通知》。《通知》指出:”THC原本属于班轮运费的组成部分,不应单独从运费中分离出来。在中国外经贸运输史上,船公司从未加收这项费用。《联合国班轮公会行动守则》规定,公会因费用的突然增加或异常增加或收益减少而收取的附加费,应为临时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