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谢记科 《消费导刊》2012,(9):186-187
我国《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该规定过于绝对。将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与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合同等量齐观无论是在学理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将联系我国的相关立法规定,从比较法的角度结合国外相关规定,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并尝试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刘玲  李雅  冯京政 《中国市场》2008,(26):62-63
在国际私法学中,最密切联系原则是一种法律适用的基本思想和指导原则,也是当代最重要的法律选择的方法之一。它起源于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产生于英国和美国的司法判例和学说,在合同领域的法律适用立法中,发展并形成两种不同的风格。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采用根据当事人承担履行具体的义务,确定各种合同应适用法律的方法,对我国合同领域的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3.
从我国《合同法》现有的体系框架进行分析,对比德国和日本民事立法中关于服务合同相关立法设置的思路,提出通过对服务合同进行类型化分类的手法,将服务合同在我国合同法律规制中作为类合同设置一般性规则,同时设置下位的基本合同和具体合同类型,进而得到树形脉络的拓展,并就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如何保护合同履行中各方利益保护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  相似文献   

4.
目前在我国商检法律体系中,还没有明确的检验服务合同条款。进出口商品检验服务合同在立法及法学研究上,几乎是空白。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国际贸易中相关案件纠纷层出不穷,司法人员在审理这类案件中面临着无法可依的困境。本文试图从合同法的角度,对检验服务合同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论证。  相似文献   

5.
法律在设定法定解除权的时候,应该在规定法定解除权时应该分别主体而给予不同的保护力度。本文以劳动者、购房者、投保者等合同法律关系中的弱势群体为典型,在分析其弱势地位的基础之上,从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角度探讨了我国现行法律对其保护现状及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以加强对合同法律关系弱势群体的保护。  相似文献   

6.
涉外合同是我国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进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一种重要形式。由于涉外合同涉及不同国家的当事人,而各国法律千差万别,因此,合同的法律适用,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各国的立法和理论中,对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都十分重视,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解决办法。笔者试就目前我国以及国际上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理论和立法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一些粗浅的见解。一、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整体法”和“分割法”合同关系涉及的问题十分复杂。它包括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履行、合同…  相似文献   

7.
最密切联系原则改变了传统冲突规范在法律选择方法上存在的僵硬、呆板、固定化和程式化的弊病,具有灵活性和公正性的优点,现在已经成为涉外合同法律选择领域的一项普遍性指导原则。我国原《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五条和198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采纳了最密切联系原则,并以特征性履行原则对其具体化,同时又辅以例外条款,吸收了世界上国际私法立法的最新成果。但与此同时,上述规定也存在一些缺陷,特别是由于原《涉外经济合同法》已随着统一《合同法》的生效而被废止,1987年《解答》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使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选择领域产生了真空,本文对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并完善我国的涉外合同法律选择立法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8.
郭山霞 《致富时代》2011,(5):180-183
合同法作为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为市场经济提供了法律规范,同时也为银行开展业务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信贷法律行为作为商业银行业务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信贷法律行为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合同立法的规制,回顾合同立法的变迁,重点就合同立法的变迁中体现的对信贷法律行为的规制进行法律思考。  相似文献   

9.
王文英 《现代商业》2012,(32):273-2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交易习惯"是认定交易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之一,从而也在立法上肯定了"交易习惯"的法律地位。"交易习惯"法律制度的确立,突破了只有合同明示条款才能成为合同内容的羁绊,丰富了合同法的内容;同时,对于解决合同纠纷,消除合同当事人之间意见分歧,分清法律责任,提高合同效率,促进合同交易,繁荣经济市场,稳定社会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都将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0.
关于网上数字化商品买卖的消费权益保障,是目前的法律“盲点”。应尽快解决数字化商品的法律定位问题,列入消费权益保护法。关于数字化商品的退货问题,我国可以考虑结合美国和欧盟的立法例。网上化商品的经营应当承担所售商品的瑕疵担保责任。对于以数字化商品为标的格式合同,法律应予以特别规范。  相似文献   

11.
合同的效力,指合同在法律上的拘束力。根据合同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可以将合同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  相似文献   

12.
商品房预售合同引发的纠纷日渐增多,由于相关立法不够完善而导致存在法律适用的困惑,本文主要分析了预售合同的有效条件;预售合同无效及民事责任;无预售许可证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效力影响.  相似文献   

13.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第十一章以专章形式对赠与合同进行了规定,结束了我国民亨立法对赠与合同没有明文规定的历史。法学界有学者指出赠与人撤销权与赠与合同的其他几项制度形成了规范上的冲突,因而有必要对这种撤销权进行适当的限缩。笔者带着疑惑之心,查阅了大陆法系各国的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的《(合同法)草案专家意见稿》,分析总结了各国的立法模式,进而结合实际对我国相关立法提、出个人的修正意见。  相似文献   

14.
在各电商平台中普遍存在B2C仲裁条款,域外立法对其效力持不同观点,以欧盟、英国和美国最典型。产生两种截然相反态度的根本原因是欧盟和美国在消费者保护立法上的不同法律传统和法律体系上的关键差异。在中国,消费合同中存在B2C仲裁条款的泛行业化趋势,法律规制欠缺,司法实践对该类条款效力认定不一。分析域外这两种相反立场的根源,再结合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诉讼性质可看出,中国应采取特别规制的路径:认定“B2C强制性仲裁条款”无效;符合生效要件的“争议后B2C仲裁条款”有效;消费者自行勾选了仲裁的条款需结合其是否具有真实选择权进行效力判断,且在立法上引入限制,才能够实现消费纠纷仲裁的立法本意。  相似文献   

15.
旅游合同有其特殊性,关于旅游合同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目前存在很大争议。文章通过司法案例分析我国旅游合同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借鉴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提出建立我国旅游合同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议,供有关专家学者参考。  相似文献   

16.
合同保证是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关于合同保证,现代各国民法及相关法律均有规定,且因为各国的立法特色,对合同保证的概念规定得不尽相同,至于合同保证的性质,则更是莫衷一是。本文将从理论探讨角度详细论述合同保证的担保性、债权性和替代性,从而揭示此项法律制度所具有的特质,从纵深角度论述合同保证制度在实践运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以期对我国的合同保证理论和实践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7.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系统地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合同实践中的经验教训,对各类合同进行统一立法,既考虑到了各国在合同立法中通行的立法习惯和合同理论,又考虑到我国国情的实际情况,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和操作性,是中国特色与国际惯例相结合的力作,必将对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进一步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首先,《合同法》将近20年来行之有效的合同立法和实践经验进行了提炼,立法更科学…  相似文献   

18.
邵慧慧 《现代商贸工业》2009,21(22):231-232
意思自治原则由16世纪法国学者杜摩兰首先提出。他认为在契约关系中,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那一习惯法,即令当事人于契约中未作明示的选择,法院应推定其默示的意思,以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即根据整个案情的各种迹象来判断双方当事人意思之所在。杜摩兰的意思自治原则得到德国法学家萨维尼、华赫特、意大利法学家曼西尼、美国法学家斯托雷等人的支持,并且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鼎盛时期,在各国司法实践和立法中,意思自治原则也得到了运用和确立,甚至有关国际合同方面的法律适用公约也都确立了意思自治原则在确定合同准据法中的重要地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意思自治原则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通过对我国的立法规定与魁北克相关法律规定的比较研究,以期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19.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当事人选择通过电子方式订立合同已然成为一种常见的选择,由于立法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在没有新的法律规定或者法律规定不够具体明确的情况下,如何通过对现行法律条文的解读规避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就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文章通过一个电子合同纠纷案例展开,对格式合同中管辖权约定的效力问题以及如何在电子合同中设置送达条款进行浅析,讨论电子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相似文献   

20.
对于悬赏广告的性质,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我国都未有定论。《民法典》第499条虽将悬赏广告设立在合同编之下,但合同编并不纯粹仅规定合同,其中还有相关债法规定,故实则并未定性悬赏广告为合同。然随着悬赏广告的频繁出现,对其的立法要求越显必要。本文确定悬赏广告性质为单方法律行为,并就此观点简述理由。根据“单方行为说”与“要约说”的主要争议冲突分析采“单方行为说”之优势。最终在采取“单方行为说”的立场上,参照国外对悬赏广告的相关立法,对我国悬赏广告制度有待完善处提出建议,主要针对悬赏广告的撤回与撤销问题和优赏广告问题,建立特殊救济机制以达到弥补单方行为说所存弊端之目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