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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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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程燕 《企业技术开发》2009,28(7):171-172
从保险的一般原理而言,投保人在事故中如果是受害人,享有针对加害人的赔偿请求权,其可以选择直接向加害人索赔。也可以选择向保险人索赔。在选择后者时,不通知保险人也未尝不可,只要投保人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案,妥善处理赔偿事宜,并未对保险人造成任何不利和损害。文章认为出险时投保人的通知义务并非法律的强制性条款,但保险人往往利用自身优势制定通知迟延法律后果的格式条款加重投保人的责任。因此,我国《保险法》应该在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基础上,增加明确规定通知迟延的法律后果的条款,以减少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2.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和保险人应当在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合意,制定保险合同条款,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3.
作为一种商业性金融服务,保险日益具有个人消费特性。保险产品的技术构成条款相当复杂,而保险合同恰恰又是典型的定式合同。是故保险服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益愈突出。对此,保险合同法应当在保险人说明义务、投保人告知义务、合同内容控制、合同解释等几方面有所因应。  相似文献   

4.
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就是当事人通过协商就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的过程,保险合同成立之后,投保人的基本义务就是按保险合同的约定缴纳保险费,保险人的义务则是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基于保险合同的双务有偿以及诺成性质,当投保人延迟交付保险费时,保险人一般仍需要履行其对价义务,但当事人已做出某些约定时除外。  相似文献   

5.
告知义务,又称如实告知义务,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于订立合同时,就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向保险人作出如实陈述、说明的义务.保险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多少取决于保险人对其承保危险的正确估计和判断;保险人是否愿意承保危险,同样也取决于其对危险发生程度的正确估计和判断;即使保险人同意承保风险,仍然有必要在保险单承保的风险范围内,能够依照其对风险的判断采取控制风险发生的措施.如实告知义务就是为实现这些目的而设计的制度.  相似文献   

6.
保险合同属于射幸合同,实践中,保险人往往寄希望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不发生保险事故,从而获得保险费利润,因而很少主动主张解除保险合同.不过,<险法>规定保险人有合同解除权,但是我国<保险法>第36条关于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要求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本文以后统称为"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防灾减损义务")之保险合同的解除规定存在许多缺陷,笔者在此发表些拙见同<保险法>的研究同人商榷.  相似文献   

7.
陈铮 《经济界》2001,(5):55-57
一、基本概念和现状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存死亡为保险事故,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负给付一定金额责任的保险。寿险基金是指寿险保险人根据投保人意愿,在严密的风险概率测算基础上与投保人签订商业保险契约,通过收集投保人缴纳的保险或保险储金而筹集起来的专门用于补偿被保险人约定风险损失的一种货币基金。它是保险人承担经济补偿或给付义务的准备金。由于寿险投保标的特殊性,寿险基金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寿险基金由自有资本和保费收入两部分构成,其中保费收入是构成寿险基金的主体。 随着金融、投资业的发展,投资方式和投资工具…  相似文献   

8.
祝宇娇 《中外企业家》2009,(4X):114-115
在保险活动中,需要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负有告知义务,使得保险人可以借此判断是否承保以及保险费率。从告知义务人的范围、告知义务履行的时间与方式、应告知事项、违反告知义务的构成、违反告知义务的后果等五方面分析保险合同中的告知义务的现行立法,并探讨理顺《保险法》告知义务立法的方案。  相似文献   

9.
做股票有经纪人,如今买保险也有了经纪人。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代理人是有区别的。 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代理人的不同之处,表现在两大方面。首先表现为代表利益的不同。保险经纪人是接受投保人的委托,在投保人授权范围内努力维护投保人的利益。包括设计最可取的保险方案,寻找承保能力最强、收费最合理的保险人,争取最有利于投保人的承保条件,并代办投保手续、代缴保险费、代向保险人提出索赔。在这个意义上,保险经纪人可以被视为投保人的代理人,代表投保人的利益。而保险代理人是接受保险人的委托,  相似文献   

10.
保险已与我们的生活和经济活动关系越来越密切。然而常常有投保人抱怨向保险公司索赔难。难在哪?难在投保方和保险方对相关法律不熟悉,合同签订得有漏洞,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其中,作为保险方,尤其应严格依法行事,以免为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千万不能为了多揽客户而存侥幸心理。  相似文献   

11.
刘涛 《民营科技》2014,(9):262-262
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投保人应为告知义务的承担者。应该将告知义务的主体扩展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代理人,这样做符合《保险法》立法的宗旨和告知义务制度设计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离婚案件中对保单人身财产利益的归属与处分决定了保单后续的存在状态,当投保人以已经处分过的保单再次向银行或者保险公司申请质押贷款时,质权的取得必须满足通知被保险人、受益人及保险人的义务,同时将质权人变更为投保人或第一顺位受益人作为公示方式,未经公示不能取得质权,以此平衡质权人和保险利益相关人之间的权益。  相似文献   

13.
一、信用是保险业持续发展的关键 1、诚信是保险合同的基本要求.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在订立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诚信要求比任何合同都更为重要.我国<保险法>第五条也有相应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由于保险活动双方当事人的彼此信息极度不透明,保险人必须要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去如实解释保险条款内容,提醒投保人、被保险人注意保险合同责任免除的范围以及自身的义务,决不能为了自己一方的利益,利用自身的专业性去误导、欺骗广大投保人.反之,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也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保险标的的真实风险情况,以便保险人准确地评估标的风险,保证其经营的稳健和承担社会责任的长期性.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的《保险法》第37条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36条的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对于合同恢复效力时投保人是否还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我国在告知这一点上采用的是询问告知,保险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但由于保险法对复效时投保人是否有如实告知义务没有明确说明,实践中保险人一般情况下在保险合同复效时都要求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投保人也可能会基于法律没有规定而抗辩,这一立法与实践的矛盾也就不可避免。本文将探讨保险合同复效时投保人是否有如实告知义务以及保险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了解投保人的情况。  相似文献   

15.
我国的新<保险法>增加了不可抗辩条款,更强调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是两年)后,就成为不可争辩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或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此条款有利于平衡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6.
王庆 《乡镇企业科技》2010,(30):235-236
我国的新《保险法》增加了不可抗辩条款,更强调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是两年)后,就成为不可争辩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或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此条款有利于平衡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7.
做股票有经纪人,如今买保险也有了经纪人。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代理人是有区别的。 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代理人的不同之处,表现在两大方面。首先表现为代表利益的不同。保险经纪人是接受投保人的委托,在投保人授权范围内努力维护投保人的利益。包括设计最可取的保险方案,寻找承保能力最强、收费最合理的保险人,争取最有利  相似文献   

18.
彭家瑚  罗雄 《企业经济》2003,(8):149-152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一种以借款合同所确定的贷款本息为标的,投保人(即义务人或借款人)根据被保险人(即权利人或提供汽车消费贷款的银行)的要求,请求保险人担保自己信用的一种保险。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如三个月),因投保人未按借款合同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致使被保险人(即银行)受到经济损失,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保险人履行了保证保险的赔付义务后,有权向投保人追偿。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家相应降低了汽车的相关税费,因而使汽车消费贷款继个人住房贷款之后,逐渐成为商业银行成长性强、发展空间广阔的优质信贷品种。而保险公司为汽车…  相似文献   

19.
本文针对保险双方有关保险价值是应当含税还是约定含税的争议难题进行多角度分析后认为,“存货账户余额”因存在不确定性、赔偿标的物不准确和不能代表存货实际成本等问题,不适合作为保险赔偿标准。投保人身份是消费者,应当承担增值税,保险标的的实际成本是价税合计金额,投保人应当含税投保,不需要特别约定;保险法遵循约定优先原则,规定双方可以约定不含税投保。本文从保险立法和实践层面提出相关建议。建议立法机关应细化如增值税保险条款,给出如保险价值及保险价值确定方法如重置价值、账面余额等重要概念的法律定义,从法律层面明确其应当含税问题。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含税投保,对国家适当承担增值税损失的情况建议双方应约定免赔的金额或者比例;如投保人明确不含税投保,建议双方应在保险合同中做出特别约定。  相似文献   

20.
刘辉 《企业导报》2010,(10):131-132
分析了财产保险中,投保人未按约定交付保险费情况下保险合同效力问题。对被保险人拖欠保险费期间,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是否有向投保人追索保险费权利等问题作了详细分析与探讨,并对此类保险纠纷提出了自己的处理意见与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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