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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业委会在小区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业主大会、业委会的决定对业主利益及部分业主群体背后的利益集团(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及居委会等)的影响日益彰显,业委会越来越多地遭遇到一个业主或者一群业主提起的业主撤销权诉讼。业委会如何有效应对,成为业委会新课题。本文拟在这方面做些介绍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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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某业主委员会(下称:“业委会”)因与福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房产公司”)发生物业管理纠纷,依法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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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大业主迎接2014年元旦来临之际,上海浦东新区大唐盛世花园住宅小区新老物业交接,发生了震惊全国的二死六伤惨案。上海是文明指数领先的文明之都,怎会发生如此惨烈的案件?惨案发生前,该小区的老物业已经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是判令大唐盛世花园小区一、二期业主委员会继续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且,该法院一审已经判决老物业败诉,老物业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惨案发生后,有关媒体人士和业委会业内人士认为,老物业起诉业委会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主体资格不适格,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不应该受理该案件。又有法学教授表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老物业必须“走人”。作为原告老物业起诉被告业委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诉讼代理人,我认为,前者观点是错误的,后者观点也不准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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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业委会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学者们观点各异,一种观点认为业委会是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中长期存在的,代表业主行使业主自治管理权的机构,应当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另一种观点认为业委会属于依法成立,拥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具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工作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已经具备了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必要条件,有诉讼主体资格。对于业委会的地位确认问题,要结合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业管理发展的需要、物业管理企业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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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物业纠纷诉讼案件的数量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但相当数量的案件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间因物业服务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纷争,而是由于业主对自身权利内容的错误认识及诉讼实现途径的错误选择形成的物业纠纷案件。为使业主及相关权利冲突主体全面了解和掌握与不动产物业持有和利用相关的民事权利,从而能够正确选择实现民事权利的诉讼实现方式,减少权利实现成本和诉讼资源的浪费,本文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业主持有和利用不动产权利的规定入手,重点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权等物权的诉讼实现方式,以及业主商品房买卖、供用能源、物业服务合同等合同债权的诉讼实现方式进行概括阐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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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周末、新京报、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市海淀区当代城市家园有2100余户业主。2004年在居委会组织下成立了第一届业委会,但一年多就瘫痪了。之后一些业主自发组织起来,征集到了1242户业主的签名,要求重新建立业委会。清河街道办事处2008年5月和2009年3月两次在小区发布《公告》,要求小区换届须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换届工作组组长,派出所的片警任工作组成员。对此业主们表示不能接受。2009年3月,业主们筹备召开了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了业委会和监事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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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年物业纠纷诉讼案件的数量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但相当数量的案件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间因物业服务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纷争,而是由于业主对自身权利内容的错误认识及诉讼实现途径的错误选择形成的物业纠纷案件。为使业主及相关权利冲突主体全面了解和掌握与不动产物业持有和利用相关的民事权利,从而能够正确选择实现民事权利的诉讼实现方式,减少权利实现成本和诉讼资源的浪费,本文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业主持有和利用不动产权利的规定入手,重点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权等物权的诉讼实现方式,以及业主商品房买卖、供用能源、物业服务合同等合同债权的诉讼实现方式进行概括阐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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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作为区分所有权人管理团体的最高意思机构。业主大会之下,设有业主委员会,作为意思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管理事务。对于业主管理团体的法律人格问题我国目前尚未定论,法国、德国、日本、我国香港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均确认业主管理团体的法律人格。笔者认为其法律性质为非法人组织,并肯定业主委员会的诉讼地位的说法,在诉讼中享有诉讼的主体资格;业主委员会能参与诉讼的范围限于保护业主的共同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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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业委会既是一个组织,知识、能力可以互补,但其他条件是不可缺失的。窃以为,选好一个业委会主任要比选一个部门领导、居民委员会主任难得多。当业主的产权房屋具有的毗连异产的特征时,就需要有一个组织能代表业主的公共利益来管理自己的产权,业委会制度应运而生。组织运作的困难业委会组织不但建立程序繁冗,实际运作也是十分困难的。应该说,作用发挥得十分好的不在多数,绝大多数作用平平,运作不好,业主矛盾大的却不在少数。总的来说,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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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突然撤走,居民日常生活陷入混乱——停水、电梯停运、没有保安、垃圾无人清理;此时,部分业主发起罢免业委会的行动;接着,提出罢免业委会要求的业主与支持业委会的业主产生分歧;罢免业委会的临时业主大会迟迟未能召开……这是今年9月发生在北京美丽园居民小区的真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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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反映业主意愿,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民间组织。成立业委会有利于明确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有利于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有利于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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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保业主知情权是业委会防范风险的前提
业主知情权是指业主了解建筑区划内涉及业主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权相关事项的权利。确保业主知情权是保证业委会为全体业主服务最重要的制度保障之一,更是业主委员会防范风险的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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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物业项目的正常管理服务离不开业委会作用的正常发挥,但是业委会的权力若被滥用,又可能反过来危害业主的共同利益,使业主权利饱受损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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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撤销权与业主权利保护——对北京首例业主撤销权之诉的评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在特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代表全体业主执行业主大会决议。在这个过程中,业委会负有重大的职责。但假如业委会决定或业主大会决议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