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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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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近一段时间,田永卫比较忙。1月19日,河南一律师事务所发起的河南广厦个人住宅建设合作社成立,同时公布了全国第一份用法律语言书写的合作建房章程——《河南广厦个人住宅建设合作社公约》。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房价上涨幅度较大。尽管房价上涨是由多种因素所致,但一些城市快速上涨的房价对于一些中低收入者来讲确实有些难以承受。2003年,北京于凌罡开始提出了个人合作建房,之后在全国部分城市陆续出现个人合作建房。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成功的案例,主要原因在于这种模式不容易拿到建设所需用地。直到近期,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通过开发商成功地拿到建设用地,被称为“温州模式”,这使艰难前行的个人合作建房似乎看到了希望。  相似文献   

3.
温州个人合作建房联盟成功“拿地”之后,国内第二个个人合作建房项目近日也大功告成—从以个人名义直接拿地,到委托拿地或收购已建项目—国内个人合作建房模式正在发生改变,可操作性越来越强;目前,温州模式和深圳模式正成为较为成熟、且为其它省市效仿的两种模式。不过对于不同模式,合作建房发起人并不在意。温州个人合作建房牵头人、温州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赵智强评价道:“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消费者享受到更低廉的房价。”主动变招2006年12月27日一早,深圳合作建房发起人林立人与其他代表一起赶往深圳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交纳房款。5天前…  相似文献   

4.
个人集资建房渐行渐远的背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个人集资建房是落后还是进步?围绕着这一话题有着诸多的争论。赞成的意见认为,个人合作建房是目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一种细分或者补充,是房地产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正常产物。尽管目前个人合作建房还没有成功的案例,但是如果有项目以较低的成本开发成功,其意义不仅在于提供了一种新的住房供给模式,更重要的是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提供了一个参照,有利于我国房价保持在合理的水平。反对的意见大致认为,个人集资买地建房是目前房地产市场极度扭曲状态下的非正常化行为,它是一种少数人夹缝中的被迫行为,是不得已而出的下策。个人集资建房无论规模还是专业化水平都无法与高度发展的房地产专业机构相比。某种程度上,这种行为只能走向失败。  相似文献   

5.
近日,哈尔滨个人合作建房联盟倡议者葛建军对外宣布,哈尔滨个人合作建房联盟已经与当地的一家开发商合作拿到了土地,目前正在与建筑商商讨建设细节,如果一切顺利,哈尔滨首个合作建房项目不日即将破土动工。葛建军领导的哈尔滨个人合作建房联盟一直号称"我的房子我做主,我建我房",并希望"通过个体消费者的联合,在房屋定价上与强势房地产开发商争夺更多话语权"。他对首个个人合作建房项目信心十足,但在尝试了多种建房方式之后,葛建军宣布的这一建房模式却加深了人们的疑惑:既然是个人合作建房,为何要联手开发商?这种团购式的合作方式能否真正实现"我建我房"的目标?真正意义上的个人合作建房事业到底路在何方?  相似文献   

6.
《中国合作经济》2007,(3):46-48
破冰温州个人合作建房成功拿地作为浙江省温州市个人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发起人的赵智强最近比较忙,且百忙之中还有麻烦缠身。一切皆因为,06年11月15日,这个温州人宣布,以1.0458亿元的价格取得了温州市龙湾区“江前三产安置地块”的开发权。  相似文献   

7.
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05年底,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类似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已有15万个,其中建立了规范的民主管理机构,并制定了合作社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的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约占60%,对这些制度执行比较好只占到一半左右。供销合作社组织农民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19149个、专业协会10961个,均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这些合作社普遍存在着如何适用新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即对章程、制度等进行重新规范的问题,同时供销合作社系统,特别基层合作社如何适用法律规范发展,是当前供销合作社需要认真研究的一项重要工作。  相似文献   

8.
杨柳 《中国招标》2013,(15):40-44
一、个人合作建房的优势1.节约资金个人合作建房于合作者的最大好处是可以节约大量资金。在非营利的原则下,合作建房的操作模式,是参与合作的业主们共同出资购地,通过招标完成设计、建筑、监理、审计等与建房相关的各项工作,主要是节省了购买普通商品房时需要承担的四笔费用:一是开发商利润。由于合作盖楼项目是非营利的,因此不必支付开发商售楼时附带的利润部  相似文献   

9.
《中国合作经济》2003,(6):28-29
关于专业合作社的性质《章程》第三条规定专业合作社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为社员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办法》中规定专业合作社是由从事同类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按照合作社原则组织起来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合作经济组织。这  相似文献   

10.
《中国经济周刊》2006,(49):10-10
全国首例拿到土地的个人集资建房项目在温州问世后,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高度关注。12月13日,温州市房管局局长胡立同明确表示,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存在“违规操作”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开发的相关要求。他还透露,该局近日已向建设部递交了一份关于温州个人合作建房的“调查报告”。  相似文献   

11.
当前全国各地安居工程正方兴未艾,住宅合作社这一新的建房组织模式作为安居工程的依托也越来越多地被采用。龙海市政府房改办于一九九二年初组建了住宅合作社。经过三年多的实践探索,逐步加深了对这项改革新事物的认识。体会有三: 第一、赋予住宅合作社新机制载体职能是住宅合作社重要的组织基础 建立健全住宅合作社的组织,应从破旧立新、兴利除弊入手,赋予其投资、分配、约束、管理、服务  相似文献   

12.
《中国合作经济》2007,(3):38-39
在房价一路高歌猛进的“涨”声中,国家数轮宏观调控并未收到预期效果,在这样的背景下,一股发端于民间的“自救”力量——住宅合作社开始跃跃欲试,这种建房方式与近年来开发商赚取暴利广遭诟病不同,个人集资合作建房不以赢利为目的,给很多中低收入群体家庭带来希望。  相似文献   

13.
何流 《中国报道》2009,(2):42-42
中国报道:您曾提出我国合作社存在着“财产虚置”的问题。这种情况是怎么产生的? 任大鹏:《合作社法》规定了合作社对于成员出资、提取的公积金、国家补助形式的财产以及社会捐赠等拥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实地考察时你会发现,这几块财产可能都没有。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合作社成员必须出资,《合作社法》规定农民按照合作社章程来履行出资义务,如果章程不规定,那么农民就没有这个义务。公积金也是如此,《合作社法》规定的是任意公积金制度,也就是合作社提不提公积金由它自己决定。  相似文献   

14.
2005年伊始,“集资建房”再次成为关注热点。据报道,北京首例“个人集资建房”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伴随着这种案例的出现,全国掀起了“集资建房风”,上海、南京、成都、济南、厦门……都出现了形形色色的“个人集资建房召集令”,甚至还有开发商接受了“个人集资建房”者们的“策反”,准备搞“合作建房”。一时间“集资建房”颇有大江南北遍地开花的架势。  相似文献   

15.
在杭州、南京这样高房价的城市里,个人集资盖一栋楼,不光为省钱、也为了能住进自己满意的房子。现在,已经有人站出来表示要将这个美好的愿望实现。与此同时,北京、上海、成都等地纷纷有人发出类似的倡议,号召有意自己出资建房的人一起合作。这种因房价过高而引发的集资建房热潮、被有关专家学者称为"造房运动",说它是高房价下的异想天开,也不为过。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房价的一路飙升,个人集资建房的构思可以说是市民阶层在全国范围内自发的本能抗争。3年前的吴卓还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年轻人,今天的他却因是沈阳个人合作建房发起者而成为万众瞩目的试金石。他的事业能否成功,无形中与每个沈阳人的住房梦息息相关。  相似文献   

17.
《中国集体经济》2002,(8):33-35
南京职工住房合作社1993年1月成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益性合作经济组织.南京市各级领导对职工合作建房事业高度重视,政府给予政策扶持,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全市工会组织把合作建房作为一项造福职工、奉献社会的事业,发挥组织优势,创出了自身工作的特色.  相似文献   

18.
合作社是加拿大农业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从加拿大的经验来看,由农民拥有并控制的合作社,可以应对和解决政府和市场失效问题。健全的内部治理机制对农民合作组织的成功至关重要。政府机构和第三方的支持是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条件。政府要制定合作组织法律规定,制定政策和计划帮助农民合作组织成功地开展活动。  相似文献   

19.
2004年年底,原本就已热闹非常的房地产界又多了一个新的热点:北京一位普普通通的工程师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个人合作建房运动。一时间,风起云涌,“个人合作建房”成为2004年末2005年初中国房地产的一个关键词。  相似文献   

20.
最近一段时间,个人集资建房这个话题一再被人们提起,其原因是现阶段房价仍然偏高,于是北京、温州、深圳等地的“陈胜”、“吴广”们,振臂一呼:拿钱来吧,自己盖房!在一些人看来,自产自销的合作社方式,运作成本必然低于管理机构庞大、资金成本偏高的发展商。按理说,用自己的钱,盖自己住的房子,天经地义,名正言顺!可这事儿去年打了一阵雷,却始终没下雨。外界对此的评论也莫衷一是,大都认为不合法、不合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3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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