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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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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均通过“营业费用”科目核算,期末全额抵减本年利润;但两者的税前扣除条件及扣除标准并不相同;再加上有的行业广告宣传费不在税前扣除,有的行业的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可合并计算扣除,这就要求企业税前扣除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时要特别加以注意。  相似文献   

2.
《企业与市场》2005,(6):7-7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制药企业自2005年度起,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25%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费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相似文献   

3.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务对广告费以及业务宣传费的扣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但却没有指出以后纳税年度扣除的具体操作.给计算所得税带来了一些麻烦.文章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并进一步分析了不同情形下不同年度广告费的扣除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相似文献   

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相似文献   

6.
本文的"税",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企业所得税。一、待弥补亏损的纳税控制1.一般规范。《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相似文献   

7.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对广告费以及业务宣传费的扣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但却没有指出以后纳税年度扣除的具体操作,给计算所得税带来了一些麻烦。文章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并进一步分析了不同情形下不同年度广告费的扣除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本文的“税”,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企业所得税。 一、待弥补亏损的纳税控制 1.一般规范。《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相似文献   

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正式发布,其对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简称广告宣传费)支出税  相似文献   

10.
涉税处理中,在分析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的基础上,进行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对正确申报纳税是必要的。本文根据有关税法的规定并结合实例,对各项费用的税前扣除区别进行分析,供同行业人员参考。  相似文献   

11.
考虑到不同类型的企业的特殊性,为使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规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又确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稳定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7月31日正式发布《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对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  相似文献   

12.
<企业所得税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这里所说的亏损,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按税法规定调整后的数额;这里所说的"五年",是指税收上计算弥补亏损的期限,五年内不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弥补期.而会计制度对弥补亏损的会计核算,就没有"五年"期限的限制.会计上无论盈利还是亏损,期末一律将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结转到利润分配科目即可.  相似文献   

13.
王骏 《财务与会计》2009,(10):19-20
考虑到不同类型的企业的特殊性,为使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规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又确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稳定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7月31日正式发布《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对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以下简称广告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做出了特殊规定。  相似文献   

14.
曾粤 《审计与理财》2010,(12):60-61
一、相关规定 1.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相似文献   

15.
关联企业在适用税率相同、盈亏状态一致的情况下,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无论分摊与否,只会影响关联企业各自的利润额和所得税额,不会影响集团公司整体的利润额与所得税额,也不会影响国家的税收利益。只有在税率不同、盈亏状况不一的情况下,企业才存在较大的纳税筹划空间。  相似文献   

16.
张强 《现代企业》2008,(4):49-50
一、计税工资扣除标准提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自2006年7月1日起,将企业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在上述扣除限额以内的部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超过上述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得扣除。对企业在2006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工资仍按政策调整前的扣除标准执行,超过规定扣除标准的部分,不得结转到2006年后6个月扣除。文件同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不高于20%的幅度内调增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规定停止执行。  相似文献   

17.
王骏 《财会月刊》2010,(3):29-3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正式发布,其对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简称“广告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做出了特殊规定。笔者拟对其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18.
《财会通讯》2005,(5):54-55
问:我公司是一家大型餐饮服务类公司,每年用在宣传上的广告费用较多。这些广告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吗?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40条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  相似文献   

19.
一、当前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形势 自2005年始,陆续出炉的“国八条”“国六条”等相关房地产政策对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1)提高土地的征用、安置成本,提高了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2)提高闲置土地的相关成本,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3)新办房地产企业在取得第一笔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与建造、销售开发产品相关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招待费,按税法规定的标准可以向后结转扣除,但结转期限由原来的未加限制为最长不超过3个纳税年度;  相似文献   

20.
新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企业组织形式税务筹划《税法》规定,普通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但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实行20%的优惠税率。而小型微利企业,均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作为界定标准之一。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由此企业投资选择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可以更好的利用税率优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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