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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凤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3,(10):63-64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改增后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过程中涉及到混合销售行为、兼营销售行为和混业经营行为,其销售额的确定及税务处理均不相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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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对混合销售行为的概念和税务处理又有了新的规定。从混合销售行为存在的基础出发,通过分析"营改增"前、全面"营改增"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开始实施后混合销售的内涵和税务处理变化,发现相关税收法规应统一混合销售的定义、属性、税务处理方法,增强税法文件的规范性,避免歧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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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7,(1)
经济呈多元化发展,混合销售非常普遍。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后,混合销售是否可以按兼营分开核算应纳税额成为争论焦点。本文对营改增前后税收法规对混合销售的规定作了分析,阐述了国家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营改增试点通知[2016]36号文件对混合销售按主业征税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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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对"营改增"以后才发生兼营应税服务业务,兼营业务发生前的上月留抵税额如何处理,是目前一些企业面临的难题。本文依据财税相关法规,通过实例对"营改增"挂账留抵税额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进行分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规定,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据此规定,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试点实施之日前产生的期末留抵税额,只能由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来承担,而不能由"营改增"后原营业税业务产生的增值税额来分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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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1 月1 日,作为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大举措,“营改增”在上海率先启动试点,后试点地区扩至北京、天津等12个省市。2013年8月1日起试点又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营改增”的实施,出现了混合销售、混业经营、兼营业务三个概念。实践中,纳税人经常会混淆这三个概念之间的区别及税务处理的不同,并引起相应的涉税风险。本文主要分析了这三个概念的区别及税务处理的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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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之后,超过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高校不能再简单地根据事业单位的身份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变得复杂了。本文以一般纳税人为例,分析了高校营改增后的涉税业务会计处理,同时指出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如何在不同会计主体之间分配的账务处理方法,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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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8)
随着(财税〔2016〕36号的出台,关于不动产经营租赁的营改增相关内容从此以正式文件形式出现在公众视野。不动产经营租赁的营改增到底在哪些方面发生变化,对会计处理会产生什么影响,进而是如何影响财务报表?本文立足于法规和案例,将对一般纳税人的不动产经营租赁营改增带来的变化以及影响进行一一说明和探讨。 相似文献
9.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10)
自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房地产企业也由营业税纳税人转换为增值税纳税人。本文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法规,就一般纳税人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增值税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由于建筑业尚未施行"营改增",所以关于增值税纳税人取得建筑业劳务收入,到底应该如何缴纳流转税始终存在较大争议。笔者结合具体工作,从业务性质、立法原理、混合销售的认定、兼营业务的特征四个方面对以上问题进行了剖析,认为应按业务性质而不是纳税人的属性确定适用税目。 相似文献
11.
由于建筑业尚未施行"营改增",所以关于增值税纳税人取得建筑业劳务收入,到底应该如何缴纳流转税始终存在较大争议。笔者结合具体工作,从业务性质、立法原理、混合销售的认定、兼营业务的特征四个方面对以上问题进行了剖析,认为应按业务性质而不是纳税人的属性确定适用税目。 相似文献
12.
由于“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企业税收政策的改变,导致原有的运费抵扣政策有了重大调整,本文主要就“营改增”政策做了一个简要介绍,并就“营改增”政策前后的会计处理方法做了一个初步的比较,并对“营改增”后运费的抵扣及会计处理方法做了一个归纳和介绍,目的在于提醒会计人员在“营改增”政策下注意采用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相似文献
13.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后,随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扩大,非增值税征税项目的减少,会对企业视同销售产生影响,本文对视同销售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概述,并浅析了营改增后视同销售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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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银欢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21,(1):21-22
本文主要针对营改增政策对商贸企业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进行了相关分析.针对营改增改革的主要内容和产生的作用进行了相关的说明.国家税务实施营改增改革后,给商贸会计企业的纳税造成了一定影响,核算方式造成了一定影响,给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造成了一定影响,针对这些影响,在营改增后,商贸企业要做好会计核算工作,缓解商贸企业的税收压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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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1月1日,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试点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但在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与非试点行业、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存在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双方税种、计税方式、发票类别不一样,税务会计的处理较为复杂。文章以交通运输业为例分析"营改增"试点中纳税人提供和接受应税服务、差额纳税、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问题。 相似文献
18.
方飞虎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1,(3):21-22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向购货方收取的运费,有的应视为价外费用,有的应当作混合销售,有的则是纯粹的代垫运费,其中价外费用和混合销售行为对增值税有不同的影响。笔者就此谈谈会计处理方法。 一、运费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时增值税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到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到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出现混合销售行为,涉及到的货物和非应税劳务只是针对一项销售行为而言。也就是说,提供非应税劳务是直接为了销售一批货物而做出的,二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它与一般的兼营行为是完全不同的。对混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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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营改增前总分包差通过分段纳税,保持营业税计税基数完整(不被肢解),营改增后通过扣额或扣税的方法保持增值税计税基数完整的对比分析,总结出建筑业总分包差增值税处理的一般规律是: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发票开具和会计收入的确认均需为全额口径,不应受总分包差影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