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63 毫秒
1.
<正>《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造成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的,应当接受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渔业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水污 相似文献
2.
根据1996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造成渔业污染事故的,应当接受渔政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农业部于1997年,以部长令的形式发布了《渔业污染事敝调查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称程序规定)。当这个《程序规定》出台后,立即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巨大影响。《程序规定》扭转了长期以来水产资源和渔业生产只能受污染损害而难以得到索赔和处理的被动局面,从而在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水产资源、维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相似文献
3.
<正>内陆渔业水域分散,而渔政执法力量有限,对酷捕滥采的查处,顾此失彼,鞭长莫及。无偿、无度、无序利用渔业资源一直是困扰渔政管理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根据《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各地积极探讨既有利于渔业资源保护又有利于轻减渔政管理压力的办法。一些地方把溪河水域承包给单位和个人发展增养殖渔业生产,收到了较好效果,形成增养殖、捕捞相结合的新格局, 相似文献
4.
5.
渔政执法队伍建设是渔政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关系到队伍的兴衰和渔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渔业生产的迅猛发展,我国渔业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先后建立了国家、海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和县(市)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承担着渔业资源管理、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船舶管理、渔港监督管理、渔业无线电管理、水产养殖和水产种苗管理, 相似文献
6.
7.
渔政机构对渔业污染事故的管理权应当源于法律规定(授权).然而,因现行法律规定不够明确和清晰,致使实践中对渔业污染事故管理权不仅一般公民不清楚,有关部门难分清,甚至渔政机构内部也模糊不清.本文通过对渔业损害事故包括渔业事故、渔业污染事故和渔业水体污染事故三方面概念的分析,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例分析,明确提出了只要造成渔业污染损害事故的,都应当接受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调查处理的结论. 相似文献
8.
渔政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多年来,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认真贯彻《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克服种种困难,为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海洋渔业违法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海洋渔业资源日益衰退又是不争的事实。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目前这种状况?笔者对几年来的一线渔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反思和总结。就当前渔政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谈几点认识。 相似文献
9.
10.
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管理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渔业船舶签证制度的由来是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根据该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第六条规定,农业部以1990年第11号令的形式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而后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细则,对船舶签证制度作了进一步规范.明确了船舶签证的管理要求。 相似文献
11.
12.
13.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以及执法工作中双向监督观念的进一步确立,渔政机构遇到的渔业行政诉讼案件将有增多的趋势。如何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对遇到的渔业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自查,不仅有利于依法维护渔政机构职权,也有利于渔政机构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管理素质, 相似文献
14.
2002年11月23日,马耳他籍油轮“塔斯曼海”号与中国籍货轮“顺凯1号”在大沽口锚地东南23海里处发生碰撞,致使大量原油泄漏,造成污染事故,使渔业资源遭受巨大损失,成为有史以来索赔数额最大、涉及原告主体最多的油轮漏油污染海洋渔业水域案件。天津海事法院经过两年多的诉讼审理后,于2004年12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英费尼特航运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渔业资源损失1465.42万元,调查评估费48万元;赔偿原告天津市海洋局海洋环境容量损失750.58万元,调查、监测评估费用及其生物修复研究经费等245.2284万元;赔偿原告天津市塘沽区北塘渔民协会(代表204位渔民)海洋捕捞停产损失122.4375万元;赔偿原告天津市塘沽区大沽渔民协会(代表114位渔民)海洋捕捞停产损失57.1313万元;赔偿原告天津市汉沽区赵卫宗等121位渔民海洋捕捞停产损失97.3875万元;赔偿原告天津市汉沽区刘秉东等48位渔民海洋捕捞停产损失21.525万元; 相似文献
15.
16.
17.
《渔业法》足渔业行政执法的母法,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颁布,不仅填补了我国建国以来渔业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而且为我国的渔业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随后国务院、农业部和各级人大政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渔业法实施细则》等与《渔业法》配套的法规、规章。据统计,从《渔业法》颁布后的十几年间出台的有关渔业管理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多达三百多个,在我国渔业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作者根据我国不同类型渔业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结合日本对赤潮污染及油污损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的经验,建议我国有关部门组建一个由国家、地方、个人按一定比例筹集资金的渔业污染损失赔偿基金会。其赔偿程序为:遭受损失者通过当地渔政部门向该基金会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后由基金会发放赔偿金和清理费。 相似文献
19.
20.
[本刊讯]新《渔业法》与旧《渔业法》相比有多处变化:①执法行政部门不得从业为了确保执法的权威性、公平性和公正性,新的《渔业法》在总则中增加规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行为加以规避。②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新《渔业法》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新《渔业法》增加了一条关于“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