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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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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璐 《致富时代》2010,(3):184-184
该文对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的情况进行简要分析,通过对对犯罪中止的分类解析,对实行犯、教唆犯、组织犯、帮助犯的中止情况认定分析,以使读者对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有着进一步的了解。  相似文献   

2.
黄佳珍 《商》2014,(45):191-191
一、我国立法和实务现态1.刑事立法现状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主流观点采取的立场是在过失犯罪中,各个过失犯罪人缺乏共同的犯罪故意和意思联络,缺乏对犯罪内容的认识,没有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行为性质,由于与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不一致,所以要分别处罚。  相似文献   

3.
现今对于共同犯罪中止如何认定的问题颇具争议,共犯的全部中止在学界和实务界意见较为统一,部分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实现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我国还存有异声.本文拟对此方面内容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4.
邹淇曲  崔建忠 《商》2013,(17):209-209
在刑法中,对于故意犯罪中的主犯研究很多,但是主犯如何认定问题,虽然存在,但是观点不一,而且大家对于主犯认定的具体方法与内容都是不一样的,在本文中,笔者试图从主客观统一分析法、矛盾分析法、临界点标本分析法、时间线索分析法、原因力程度分析法等五种方法对故意伤害共同犯罪中主犯的认定进行简单的阐释与论证,希望可以为司法实践中共同犯罪主犯认定的实务操作提出些许完善的建议与意见。  相似文献   

5.
徐贞云 《现代商贸工业》2009,21(24):252-253
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由"四要件说"开始向"三阶层体系"转变,客观上促成了客观共犯理论的产生。共同犯罪首先是一种客观意义的犯罪,最终才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犯罪,这就是认定共同犯罪中的客观共犯主义。在客观共犯主义下,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犯形态、实行过剩和共犯的处罚等问题都表现出了新的特征。客观共犯主义和"法定符合说"、"部分犯罪共同说"是一脉相承的,具有共同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取向,以此来认定共同犯罪,才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实质体现。  相似文献   

6.
张异  邓文成 《华商》2008,(3):72-73
《唐律》体现了我国古代关于共同犯罪制度的最高立法水准,对我们今天的刑法理论和实践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研究分析《唐律》中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是探求当代刑法共同犯罪论发展、完善的有效方式之一。  相似文献   

7.
孙菲菲 《商》2014,(4):174-174
刑法中的错误问题既会涉及到犯罪的既遂或未遂,又会影响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共同犯罪由于涉案主体多,人员又有分工,共犯中的错误问题则更为复杂,同时这个问题也与共同犯罪的定罪量刑有密切关系,因此对于共同犯罪中错误问题的探讨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8.
张异  邓文成 《华商》2008,(15):51-52
《唐律》体现了我国古代关于共同犯罪制度的最高立法水准,对我们今天的刑法理论和实践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研究分析《唐律》中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是探求当代刑法共同犯罪论发展、完善的有效方式之一。  相似文献   

9.
黄铭宇  褚程程 《消费导刊》2009,(13):129-129
共同犯罪是犯罪构成结构中的特殊形态,它的中止形态在我国刑法典上并没有明文规定。本文通过我国中止制度与德国的比较,从而提出我国共同犯罪中止犯成立要件的标准。  相似文献   

10.
走私犯罪是刑法第191条洗钱罪所规定的七类上游犯罪之一。应准确界定上游走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内涵,在区分相邻概念和明确范围基础上,根据对象能否为典型洗钱手法所“清洗”,对上游犯罪所得作出类型化的判断。对涉走私洗钱罪“明知”要件的把握应限制于对上游犯罪客观行为的认知,而不要求其对上游犯罪法律后果有明确知晓,在行为人拒绝供述情况下,运用基础事实和推定原则破解证明困境。自洗钱入罪后,以实施洗钱行为帮助走私行为的法律认定标准出现变化,需从主客观一致原则出发,厘清洗钱行为和走私共犯之间的界限,并准确区分共同犯罪分赃与洗钱犯罪行为的界限。  相似文献   

11.
《商》2015,(6):221-222
片面帮助犯是指行为人在犯罪实行行为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暗中为其提供帮助,对犯罪结果发生起到帮助作用的情形。理论上对于片面帮助犯是否能够成立有着较大分歧。争议焦点主要在于片面帮助行为人与实行行为人之间在缺少我国传统理论上所理解的共同犯罪故意的情况下,能否成立帮助犯。共同犯罪中的共同故意应的内涵应有片面的共同故意,从而认为片面帮助行为应当成立帮助犯。  相似文献   

12.
对商业贿赂犯罪中“利用职务之便”的理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着眼于商业贿赂犯罪所发生的具体领域,应针对商业活动的固有规律和内在特质,对商业贿赂犯罪语境中的"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扩张解释,凡是对商业活动中交易机会的选择和交易条件的形成发生实质性影响的行为,均可视为"利用职务之便",并以此为标准确定"利用职务之便"的缘由、时机和方式,防止刑事法律制度对商事惯例和商事规则的过度侵犯。  相似文献   

13.
14.
《商》2016,(13)
自《侵权责任法》颁布以来,对第67条的适用,学界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每种观点对第67条的适用,都有着一定的影响。本文以学界存在的不同观点为基准,对其进行一定的评析,并提出适用第67条的方法。  相似文献   

15.
朱芹  毛荣华 《商》2013,(21):398-398,397
《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后,缓刑适用标准变得更为细化,但新缓刑适用四个标准要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把握却有些虚无;根据语义学的理解和规范刑法体系的对比理解,情节是指事情的变化和经过,而较轻则需要一个相对确定的参照物,情节较轻应该首先确定每一个具体犯罪的参照系,与之相比较,较轻的才可以考虑适用缓刑;司法实践中判断犯罪情节较轻一般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犯罪客观方面加以把握。  相似文献   

16.
吕汇 《商场现代化》2008,(6):301-302
商业贿赂犯罪,是严重扰乱市场交易、商业活动的行为,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是我国反腐败的重点工作。本文以刑法理论为基础,对商业贿赂犯罪的概念及其主体特征等法律问题进行粗浅的研究。  相似文献   

17.
被保险方参与的支付方式有起付线制、共同付费方式、最高保险限额。医疗服务提供方的一些有代表性的支付方式有按服务项目付费、总额预算式、按病种付费(DRGs)等。比照我国城市最新的医疗保险制度来了解我国现阶段对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的改革来控制医疗费用的优缺点。使我们能更深入理解现有的城市医疗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18.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际社会中产生了全人类共同利益。主要表现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确立;全球生态环境保护;打击国际犯罪和国际人权保护。针对这些问题,国际法已经作出了一定程度的调整,且仍在不断发展中。全人类共同利益的确立,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家观察问题的出发点和国际合作的方式,并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全球意识”,国家的国际法义务由消极的“不作为”向积极的“作为”发展。  相似文献   

19.
20.
任何犯罪行为都由犯罪主体实施,必然离不开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即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已满16周岁的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未满14周岁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对于一般抢劫罪的犯罪主体问题,理论上和实践中都不存争议,但对于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能否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主体,承担刑事责任,对此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在一定的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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