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冻结或强制转让股权是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确定的 ,国家工商局也曾于1999年5月就协助执行的具体问题 ,在对北京市、浙江省的批复中作出规定。笔者在具体协办中 ,有一些体会。虽然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是工商部门责无旁贷的义务 ,但在协助执行中还应当注意一些问题。一、冻结股权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3条明确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 ,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 ,应当通知有关企业…  相似文献   

2.
北京市、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或转让股权的有关请示(京工商文字[1999]164号、浙工商企1199914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要求登记主管机关协助冻结或者转让股权的,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协助执行。二、对股东或投资人在有限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中的股权或投资,人民法院予以冻结的,登记主管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暂停办理转让被冻结投资或股权的变更…  相似文献   

3.
《商业会计》2008,(9):63
国家税务总局最近下发通知,明确在2007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转让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连续向后结转5年仍不能从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第6年一次性扣除。  相似文献   

4.
《光彩》2000,(1)
编辑同志:我是某针纺有限公司总经理,在经营业务中,有几家企业拖欠我公司债务达120多万元,致使我厂资金周转十分困难。最近,我了解到其中有三家欠款单位在其他企业中拥有46万元的股票和投资股权,请问:能否将债务人在其他企业中拥有的股权用于清偿我公司的债务?董学森董学森同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注释[1998]15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冻结或强制转让股权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1999]第143号)规定,债务人在其他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  相似文献   

5.
最高人民法院11月14日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解释采取了推定被执行财产所有权的标准,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  相似文献   

6.
财经资讯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200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最近下发通知,明确在2007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转让损  相似文献   

7.
工商企字犤2002犦第136号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冻结股权有关问题的请示》(厦工商企犤2002犦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人民法院依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冻结有关股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法协助执行。在协助执行期间,依法冻结的有关股权不得办理变更登记。但在协助执行过程中,协助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属于《民事诉讼法》第235条规定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由于该司法判决被撤销导致协助执行的法律依据丧失,工…  相似文献   

8.
尹娟 《理财周刊》2005,(5):18-19
一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触动了原本就处于“敏感期”的房贷市场的神经。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  相似文献   

9.
商务部:不得以股权出资方式规避外商投资管理 商务部近日发布的《关于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资的暂行规定》明确,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晰、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股权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该企业应依法批准设立,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被投资企业全体股东的股权出资金额和以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其注册资本的70%。  相似文献   

10.
企业的生命周期自成立、成长至成熟等不同发展时期往往涉及到股东权益的变更,股权变更会发生在不同法律主体之间,不仅发生在法人之间,也经常发生在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的股权变更通过企业缴纳转让收益所得额比较简单易操作,但是与个人进行股权转让的涉税问题往往会被忽略。随着我国的资本市场蓬勃发展,投资过程中个人股权转让成为普遍现象,股权转让交割数量频繁且产生的个人所得税金额的增大,在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涉税问题日益突出,国家税务机关在税务管理上也愈加关注,不断更新完善相关税法政策及规定。  相似文献   

11.
权益性投资问题,在企业运作中相当常见,但关于股权投资收益及投资转让过程的涉税的涉税问题却颇有争议。本文根据我国现行税法,就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相关涉税问题做一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2.
《商》2015,(31)
民营煤矿企业组织形式多样化,会计核算不健全,在兼并重组过程中,股权或投资转让方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收入依法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本文针对在会计实务操作中遇到的几种情况,分转让标的为企业法人股权,以及非独立法人企业投资的情况,对其所得税计算及其收入成本确认进行了探讨,对一些存在争议的问题提出了见解。  相似文献   

13.
王红寰 《财经界(学术)》2013,(33):240-240,264
权益性投资问题,在企业运作中相当常见,但关于股权投资收益及投资转让过程的涉税的涉税问题却颇有争议。本文根据我国现行税法.就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相关涉税问题做一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4.
试析企业股权转让在新政策下的纳税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兰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企业股权交提要:易业务不断增加,股权作为企业的资产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转让所得(或损失)需要纳税(或税前扣除).但一般企业的股权转让不仅有付款时间、转让合同或协议生效时间,而且还需要办理相关的股权变更登记,有变更登记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悦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对股权转让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本文就企业股权转让的新规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15.
权益法是指企业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权益法的核算范围包括企业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其初始投资成本调整、减值损失处理,以及持有收益和转让所得的确认与计量方面,税法与会计准则存在着诸多差异。熟悉这些差异及其纳税调整办法,对于准确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避免产生税务风险或权益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本文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分析与税务处理的差异问题.  相似文献   

17.
<正> 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4月发出了《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390号文,简称“补充通知”),这是对现行有关股权转让所得税法规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所发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三)”所作的补充,对于规范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处理具有极大的现实指导意义。以下笔者拟对“补充通知”和相关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一、两种不同情况的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按照“补充通知”的规定,企业股权投资的转让分为一般股权买卖(包括转让股票和股份)及  相似文献   

18.
企业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反映的是投资企业付出的投资成本,与应享有的被投资企业的权益有一定的差额,这就让长期股权投资实际管理中存在难度。就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纳税筹划、股权转让引起母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的差异、子公司增资扩股导致母公司持股比例降低的会计处理等问题阐述了一些思考和处理意见,以期更科学、有效的发挥好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政出其门     
《光彩》2006,(1)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备案企业可享有相关政策扶持。允许创投企业以债权方式融资,可通过股权上市转让、股权协议转让、被投资企业回购等途径实现退出。同时还提出将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适时推出创业板。办法规定,创投企业可将全额资产用作投资,但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其总资产的20%。创投企业可采用股权和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等准股权方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投资;不允许投资上市企业,但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创业投资企业所持股份…  相似文献   

20.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损失如何确认有两种观点,即成本法和权益法。本文重点讨论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的账务处理,原因是投资账户能够反映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中的权益,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这里,首先有必要明确一下权益法的概念。权益法是指投资最初以投资成本计价,之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一种方法。通常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包括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变动。一、受赠实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