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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必须切实保护农民权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土地征用实践中存在着征地范围宽、失地农民多、补偿标准低、安置办法单一、征地行为不规范等侵害农民权益的现象,这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土地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存在的缺陷密切相关。必须加快征地改革,不断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切实保护农民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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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产权与失地农民土地权益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造成失地农民土地权益受损的原因主要是集体土地产权模糊、国家法律政策之间的冲突、农民自治组织性差、经济人政府利益驱动等。为保护失地农民土地权益可采取以下措施:明晰农民土地产权,强化法律保护;创设土地发展权,改革土地征用制度;提高农民自治组织化程度,增加与政府对话的筹码;严格土地征用程序,增加征地成本,约束政府征地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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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过程中农民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1.征地程序不合理,严重损害了农民的主体权利
首先,土地的征用目的模糊不清。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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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过程中农民权益保护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征地过程中农民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1.征地程序不合理,严重损害了农民的主体权利首先,土地的征用目的模糊不清。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用,但是对公共利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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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土地征用的一般规定和特征
征用土地是一种国家行为、是法律授予政府的专有权力,除了国家可以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外,其他单位或个人都无权征用土地,这就规定了土地必须经过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用,其他单位或个人擅自征地都无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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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地是国家建设的重要环节,征地是政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利用专有权力将集体所有土地强制性地转为国家所有的行为,并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被征地单位给予补偿,对被征用土地范围内的农转非人员予以安置。但许多征地是为了满足工商业等发展的需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的土地。”但征地制度、政策又都是针对公共用地制定的。可公共用地和非公共用地具有本质区别。农用地转为公共用地是公益事业用地,其土地市场价值将受到影响,如转为工商业等盈利性非公用地市场价格会大幅提升。非非公用地的征同样采用行政手段,按征用公共用地的安置和补偿标准进行安置和补偿,明显有失今年,农民往往认为其安置和补偿标准太低而采取不配合等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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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建没用地需求量大,征地活动发生频繁。近年来,在征地中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怎样既保证国家建设的用地需要,又切实维护好农民权益,从有利于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实现征地制度规范化和法制化等方面加强征地拆迁管理、规范征地行为,这是土地管理部¨必须认真思考和切实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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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征地的前提“公共利益”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政府涉嫌滥用土地征收权力,征地程序不民主不规范,农民缺少话语权,立法不够全面,缺少公共利益的认定阶段.司法机关执行力度不够,司法救济不能公正保障农民的利益.征地补偿远远不足,分配标准不合适,谈谈现行土地征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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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是国家凭借行政权力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性过程。随着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张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征地,事实上是新增建设用的唯一来源,无论何种用地性质,凡涉及农用地转非农用地一律通过征收的方式取得。而对丧失了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农民集体及农民的补偿原则,则仍以农地的产品价值为依据计算。征地补偿标准与农民集体心理预期价格之间的巨大落差,是造成目前征地难的原因之一。因此,合理认定征地补偿的标准则是整个征地过程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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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地方政府征用了农民大量的土地,由于政府在征地过程中的强势地位,使其在征地过程中与农民进行博弈时,对农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侵害。分析政府与失地农民在征地时的利益博弈过程,将为我们促进农民合法权益的维护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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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征用问题的研究综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所谓土地征用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一定得补偿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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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国家频繁启用公共权力取得城市土地的行为,导致私有财产权与公共权力的矛盾与冲突愈演愈烈,急需寻找调适私有财产权与公共权力之间冲突的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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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是农地制度创新的一种形式,它可以更加合理地配置有限的农地资源,但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要保障农民的权益不受侵害。本文从土地流转的必然性出发,对当前土地流转过程中侵害农民权益的现象及原因进行分析,并就如何合理规范土地流转,保障农民权益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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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征地程序缺陷及其改进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征地程序缺陷是征地权滥用、征地相对人权益遭致侵害的关键,其缺陷突出体现在:公益性目的的认定失真、权力制约主体单一和缺位并存、权利制衡制度缺失和争议裁决机制失灵。改进现行征地程序的重点在于弥补权利制约权力环节、建立健全征地全过程监控程序和争议裁决程序,增强公民在征地过程中的参与权和民主决策权。以确保征地权运行的合法性,切实保护征地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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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律均强调征地是一种国家行政行为,具有一定强制性。但征用土地与没收土地不同,它必须有偿进行,应以补偿为前提。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公共利益最终体现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这就要求政府的征地行为不仅应重视对失地农民依法进行货币补偿,还应重视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