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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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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贸易规则已经成为新一轮国际竞争中的焦点。本文系统考察了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对数字服务贸易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结果表明:高水平的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对数字服务贸易有显著的促进效应,其中争端解决与合作条款、数据管理条款、贸易促进条款带来的贸易促进作用最为显著。除金融服务业以及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业外,7项典型的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对养老金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业5个部门的数字服务贸易都表现为显著的促进效应;在经济发展水平相似的经济体之间,深化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深度可以获得更强的贸易促进效应,且南南型经济体缔约的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比北北型表现出更强的贸易促进效应;美式模板比其他类型的数字贸易规则表现出更强的贸易促进作用;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可以通过减少贸易成本等路径提升数字服务贸易流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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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数字治理进程中,区域与双边贸易协定已经成为推动构建数字贸易新规则的重要方式。本文在梳理全球数字自由贸易协定/区域贸易协定(FTAs/RTAs)网络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与比较了“美式模板”“欧式模板”“中式模板”和“南太平洋模板”协定在数字贸易规则领域体现的理念、内容与特点。论文还重点剖析了主要国家在数字产品类、数据流动类、知识产权保护类和隐私安全类四大议题中存在的主要分歧及其背后的战略目的与利益。最后,结合“中式模板”协定的现状为中国提出了参与全球数字规则构建的策略与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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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应用已经遍及全球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数字化与全球化的发展,更是使数字贸易这一理念在全球范围内迅速生根发芽并逐渐茁壮成长,如今已是全球贸易经济发展新的重点领域。由于国情不同,各国都具有以自身价值诉求为核心的数字贸易规则。本文主要对数字贸易的理论与内涵、规则以及影响进行综述性研究,对世界上具有代表性的美欧数字贸易规则进行梳理与总结,结合我国数字贸易相关理论政策提出一些个人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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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贸易是全球化和数字经济的发展产物,在全球快速兴起,对传统贸易规则带来极大挑战。推动制定具备全球约束力的数字贸易规则是构造国际贸易规则新体系的当务之急。作为全球数字贸易引领者,美国正逐步形成数字贸易规则"美式模板",对广大发展中国家造成巨大压力。在此背景下,我国应积极参与数字贸易规则谈判,努力构建符合广大发展中国家国情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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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球数字贸易发展迅速,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在《美墨加协定》(USMCA)框架下重构数字贸易规则,以求促进数字贸易发展。时至今日,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已不仅仅是科技之争,更是话语权之争。中国在数字产业方面的发展规模虽然已可比肩美国,但在数字贸易规则体系的构建和治理上,仍与其存在较大差异。对此,政府应围绕跨境数据流动、数字知识产权、数据存储地等争议焦点,实施符合中国国情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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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很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已经被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美国最早研究和推行其数字贸易开放理念和国际规则,形成了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美墨加协定》等贸易协定为代表的“美式模板”。欧盟和亚太国家在数字贸易开放理念方面与美国存在分歧,进而形成了“欧式模板”和“亚太模板”。在此基础上,主要贸易协定中的数字贸易规则不断融合发展。上述三大数字贸易“模板”在贸易便利化、关税与数字税、跨境数据流动与网络安全、消费者保护等四项议题中的常见条款已基本达成一致,但随着数字贸易内容与形式的发展以及参与规则制定的国家增多,数字贸易国际规则达成共识的难度也将上升。中国数字贸易规则研究起步相对较晚,签署的包含数字贸易条款的贸易协定数量也较少,已纳入的规则条款在深度上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未来需要更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从而掌握数字贸易发展主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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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知识产权规则是区域贸易协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基于扩展的引力模型,运用2014~2018年的双边数字贸易面板数据,实证分析签订涵盖数字知识产权规则的RTAs的数字贸易效应。文章首先使用LSDV法估计静态面板模型,结果显示签订含有数字知识产权条款的RTAs能有效促进缔约方的数字贸易出口;若进口方模仿威胁较强,则签订涵盖数字知识产权规则的RTAs能够促进对其数字贸易出口。为了解决内生性问题,使用系统GMM方法估计动态面板模型,进一步验证了签订涵盖数字知识产权规则的RTAs能够促进缔约方数字贸易出口。文章在基准回归的基础上分别针对出口经济体、行业和细分规则进行了异质性分析。文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数字知识产权规则谈判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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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双重差分模型与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研究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对数字服务增加值贸易的影响作用。研究结果表明:达成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能促进双边数字服务增加值贸易;机制分析显示,共同的第三方贸易规则关联对双边数字服务增加值贸易存在促进效应,但该影响随着与第三方经济体构建的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数量的增长逐渐减弱;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网络关系的结构权力会推动数字服务增加值贸易增长,而网络节点的结构权力会稀释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的贸易效应;异质性分析揭示,规则条款和规则模板的不同对增加值贸易所产生的影响效应存在差异,并且随着规则广度的扩张和深度的强化,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对数字服务增加值贸易的推动作用逐步增强。基于以上结论,中国在构建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时,不仅需要关注规则的深度,还要注重伙伴关系的选择,更好地发挥桥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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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TAPED数据库对涉及41个国家2007—2021年的优惠贸易协定(PTA)数字贸易条款深度(DTCs)进行测算,结合双边国家服务业增加值数据,实证检验了PTA数字贸易条款深度对成员国间服务业增加值贸易关联的影响。研究发现,PTA数字贸易条款总深度的提升促进了成员国间的服务业增加值贸易关联。同时,相较于前沿性DTCs,传统性DTCs对服务业增加值贸易关联的正向影响更为显著;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数据流动条款深度对增加值贸易关联的促进作用依次递减;DTCs的提升对增加值贸易关联的正向影响在信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中依次递减。此外,不同类型PTA数字贸易条款总深度对增加值贸易关联的影响程度具有差异性,其中北—南型的促进作用最为明显,其次为北—北型,而南—南型的影响并不明确。机制检验发现,DTCs可以通过降低贸易成本以及提升数字生产要素投入比例,提高成员国在服务业价值链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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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自由贸易新协定》(USMCA)在汽车条款、乳制品贸易、知识产权条款和非市场经济国家规则等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基于这些新的变化,通过分析中国对美出口的贸易结构、贸易规模、竞争优势及产品替代性,可以发现中国对美出口的地位在短时间内无法被墨西哥和加拿大所取代。然而USMCA作为一个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协定,对中国对美出口还是有潜在的风险影响,因此中国需要积极参与WTO改革,广泛开展与其他国家缔结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改变中国产品出口结构和模式,并利用USMCA的汽车条款不确定性来大力发展中国汽车产业,培育汽车及其零部件出口的竞争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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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使用2011—2019年美国汽车市场数据,测度了1354款车型的需求价格弹性和替代弹性,在识别了原产地规则限制度对合规车型售价影响的基础上,反事实模拟测算了《美墨加协定》汽车原产地规则调整的经济效应。研究发现:(1)美国汽车市场上各款车型的需求价格弹性和替代弹性是异质性的;(2)以北美区域价值含量为代理变量的原产地规则与美国汽车市场上合规车型售价呈正向相关关系,与不合规车型售价呈U型关系;(3)《美墨加协定》汽车原产地规则限制度的提升,会对需要调整采购决策以继续合规的车型销量产生负向冲击,其他车型受市场替代效应的影响,其销量有所增加;(4)原产地规则调整降低了对北美自由贸易区外汽车中间品的需求,提升了对区内汽车中间品的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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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设定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成为全球各个经济体参与数字贸易国际治理的主要方式。基于TAPED数字贸易规则量化数据和UNCTAD服务贸易出口数据,利用多期DID模型和生存分析方法探究数字贸易规则签署对数字交付服务出口的影响。结果表明:首先,FTA框架下数字贸易规则签署有效促进数字交付服务的出口;其次,细分条款对出口的促进作用不存在明显差异,但类似于“欧式模板”规则签署的贸易促进作用更为明显;第三,数字贸易规则通过降低贸易成本的渠道促进数字交付服务出口;第四,贸易双边基础环境差异会抑制数字贸易规则的正向贸易效应;最后,数字贸易规则能有效延长出口持续期,且类似于“美式模板”规则的签署更有益于贸易关系持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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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中墨双边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贸易结构日渐优化的前提下,《美墨加协定》中的原产地、数字贸易、知识产权、国有企业等规则的变化以及针对中国非市场经济的约束,无疑会对中墨经贸关系产生不利影响。《美墨加协定》生效后会抑制中国汽车、纺织品对墨出口,约束中墨自由协定谈判进程以及强化墨对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认定。基于此,中国应该采取合理措施规避原产地规则变化,加大对墨直接投资力度并构建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尽快启动中墨自贸协定谈判以及通过国有企业、竞争政策等改革来获取墨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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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颖 《全球化》2021,(6):90-101
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加速了全球经贸格局重构,传统贸易治理体系难以解决数字贸易发展所带来的问题与挑战。数字贸易治理体系正在加速构建中,但全球层面尚未形成统一的数字贸易治理规则,值得进一步研究。本文根据双边、诸边、区域贸易协定的最新进展,重点关注CPTPP、EU-JAPAN EPA、USMCA和RCEP协定,对比分析数字服务贸易的有关条款,探析全球数字服务贸易治理体系的发展态势。本文发现,在数字服务贸易治理体系规则构建过程中,国家之间的共识与分歧同时存在:共识反映的是数字经济与贸易的发展趋势;分歧反映的是不同国别之间的诉求差异。本文认为,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中国应加快推动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大力完善数字服务贸易治理框架,积极参与数字服务贸易治理体系构建,成为数字贸易规则的参与者、推行者以及领导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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