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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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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增值税与会计权责发生制的矛盾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 ,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 ,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 ,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额” ,“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设置中  相似文献   

2.
一、对增值税进项税额审计的具体项目 (一)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的审计.审计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是否合法,并与"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明细帐及相关帐户核对,按扣税凭证的种类或适用税率分别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3.
为了分别反映企业欠交增值税税款和待抵扣增值税情况,根据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现对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作如下补充:一、企业应算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企业月终时转入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转入多交的增值税也在本明细科目核算。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本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末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  相似文献   

4.
2004年9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自2004年7月1日起,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大连市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品生产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和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等所含进项税额,准予用当年新增加的增值税税额抵扣。当年没有新增加的增值税税额或新增加的增值税税额不足抵扣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继续抵扣。这标志着我国已经实行10年之久的生产型增值税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已首先在东北地区启动。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将对企业降低税负、提升业绩、改善现金流量,进而提高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带来重大“利好”。本文从会计学的角度,简要分析我国增值税转型对企业产生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纳税人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转出。目前进项税额的转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这两种情况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之所以要转出,是因为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不能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失去了抵扣的来源。其他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有,商业企业收到供货企业的平销返利.出口企业按“免、抵、退”办法计算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等。本文主要就前两种情况进项税额转出的有关问题作一探析。  相似文献   

6.
增值税转型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个行业全面推行.就概念而言,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就细节来说,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还有一些技术性问题需要明确.这些需要明确的问题在于固定资产的现状,与企业固定资产具体业务有关.现探讨几个固定资产事项的增值税处理问题.  相似文献   

7.
增值税转型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个行业全面推行。就概念而言,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就细节来说,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还有一些技术性问题需要明确。这些需要明确的问题在于固定资产的现状,与企业固定资产具体业务有关。现探讨几个固定资产事项的增值税处理问题。  相似文献   

8.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发,现对有关会计处理办法规定如下:一二、会计科目(一)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  相似文献   

9.
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免税农产品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扣除率从10%提高到13%。此项特殊政策解决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有利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但从实施一年来的情况看,农产品收购凭证管理及抵扣的具体操作上存在许多不足和模糊认识。为此,有必要明确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0.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发,现对有关会计处理办法规定如下:一、会计科目(一)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  相似文献   

11.
林秀芳 《山西农经》2021,(5):120-121
增值税属于流转税,是我国规模最大的税种之一,主要对提供劳务或销售货物以及应税行为实现的增值额进行征收。该税种仅对增值部分征税,具有不重复征税的特征,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流行的税种之一。通过分析一般纳税人准予抵扣进项税额和不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关系,准确计算当期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12.
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并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新制度对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设置了比较全面、详细的会计科目,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了"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应交营业税"、"应交消费税"、"应交资源税"、"应交所得税"、"应交土地增值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应交个人所得税"等12个二级科目,并在"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下又设置了"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9个明细科目.  相似文献   

13.
<正> 销售固定资产理应交纳增值税。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增值税征收范围是销售或进口货物及提供应税劳务。这里的“货物”系指有形资产。毋庸置疑,企业出售的固定资产,如可动产(机器、运输设备等),并且有偿转让其所有权,这种行为纳入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该交纳增值税。但现在必须澄清以下三种模糊认识: 第一种模糊认识,《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对出售的固定资产计  相似文献   

14.
2004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税[2004]156号文件《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此文件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制定的,是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而采取的重大措施。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指一般纳税人自2004年7月1日起实际发生的,并于7月1日以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通运输发票以及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合法扣税凭证的进项税额,经审批可予以抵扣。值得注意的是: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超过当年新增增值税(已交税金)金额,当年新增增值税指退税年…  相似文献   

15.
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周兰,施广庆企业缴纳增值税,使税务核算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对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增值税即对一般纳税人实行价外征税,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中,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  相似文献   

16.
[本刊讯]财政部以财会字(1995)15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全文如下: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规定通知如下:一、交纳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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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林产品加工企业自1986年7月1日起,由原征收产品税改征增值税;1993年7月1日起,由原采用“实耗扣税法”改为“购进扣税法”;1994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增值税法规。与此同时,财政部制定了相应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本文依照新税制和会计处理规定,根据林产品加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具体情况,谈谈新税制在会计上的基本操作方法,供参考,并请指正。一、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新税制运转实践要求,凡经税务机关认可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都必须…  相似文献   

18.
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的重要凭证。由于在现行税收管理中,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填开权掌握在既是买方又是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方的经营者手中,而且收购业务大多较零散,发票接收对象又是一些分散的种植户、养殖户,因此在填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时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容易形成虚开、代开、扩大经营范围乱开发票行为,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从助理会计师资格考试辅导培训入题,引出进项税额转出是否转出的问题,实际工作中企业发生的哪些经济业务需要"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有下列5项经济业务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当转出: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的进项税额转出、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转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转出、出口不予退税的进项税额转出、存货盘亏属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  相似文献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明确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属于该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在我国现行实务中,统一将固定资产增值税计入成本,不准计入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这种处理办法不符合增值税的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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