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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久前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企业所得税法,主要是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实现了“两税合并”。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无疑将对企业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引起了国内外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的高度关注。外资企业该如何应对新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变化呢?本文将通过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解读,提出外资企业的应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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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8年是纳税利好年,结束了多年《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并存的局面,实现了两税合一。自今年1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取得收入的法人企业都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实现了国内企业之间、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的无差别税收待遇,促进各类企业的平等竞争环境的形成,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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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高淳县中小企业局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3):9-9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体现了“四个统一”:内资、外资企业统一适用;统一并适当降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企业所得税是纳税人税收负担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平竞争、公平税负要求各类企业的所得税在税率、税基计算确定、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新企业所得税法通过前,虽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同为33%,但实际税负却不同,突出表现在对外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较多,对外资企业的税前扣除比较完善,使内资企业税负高出外资企业近10个百分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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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7):46-48
一、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来源和存在问题
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按内资、外资企业分别立法,外资企业适用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内资企业适用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为吸引外资、发展经济,对外资企业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实践证明这样做是必要的,对改革开放、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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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电网企业的影响(一)法定名义税率变化的影响中国加入WTO后,"国民待遇"原则要求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两税合并"新企业所得税法最大的变化就是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旧企业所得法下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但有一些特殊地区特殊企业实行优惠税率27%、18%(内资),24%、15%(外资),使旧企业所得税法下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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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而后,国务院又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这标志着国内讨论了多年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两法合一”划上了圆满的句号.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均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新所得税法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基础上合并修订而成的,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体现了国家的政策导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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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现企业所得税内资、外资企业的统一。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市场对外资进一步开放,内资企业也融人世界经济体系中,继续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将使内资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新企业所得税法实现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有利于建立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 相似文献
8.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电网企业的影响
(一)法定名义税率变化的影响中国加入WTO后,“国民待遇”原则要求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两税合并”新企业所得税法最大的变化就是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旧企业所得法下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但有一些特殊地区特殊企业实行优惠税率27%、18%(内资),24%、15%(外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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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硕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16):150-150
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新税法增加了新理念,充实了新内容,与原内、外资税法有较大的差异,对内资和外资企业的影响也很大。本文从税率、扣除标准两方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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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开始实施,该条例标志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阐述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一些主要变化,以厦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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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标志着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并行”的终结,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现了“两法合并”。本文阐述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一些主要变化,以及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内资企业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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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变化及其对内资企业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标志着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并行"的终结,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现了"两法合并"。本文阐述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一些主要变化,以及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内资企业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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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实施条例对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进一步细化,并与企业所得税法同步施行。为了便于企业理解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内容,确保对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贯彻,把握具体实务操作,本文对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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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税务筹划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特点及其变化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特点新企业所得税法具有如下特点:适用所有内外资企业;解决了目前内资、外资企业税收待遇不平等,税负差异较大问题;落实了科学发展观原则,可促进环境保护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调控作用,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优化国民经济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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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2):5-6
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顺利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精神体现在:“四个统一、两个过渡”,即统一税法并适用于所有内、外资企业,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政策,建立“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对部分特定区域实行过渡性优惠政策,对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老企业实行过渡措施。《企业所得税法》已于2008年1月113正式实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这意味着与以前相比,民营企业所上交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有所下降。所得税筹划在会计核算中显的更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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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富队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3):6-7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2007年3月16日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这部法律草案参照国际通行做法,体现了“四个统一”,即内资企业、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新税法虽然对小企业实施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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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将促进对内、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化,使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环节从单纯偏重结果的税后优惠环节调整为结果与过程并重、税后优惠与税前优惠相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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