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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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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用实体法关于代位权、撤销权的规定维护信用社的合法权益 对于债权,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原则上是不及于第三人的,但当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法律就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及第三人的行为行使一定的权利,以排除对其债权的危害,这一制度称为对债的保全或债权保全,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的两种债权保全方式:代位权制度和撤消权制度。  相似文献   

2.
卜红梅 《齐鲁粮食》2002,(12):27-28
一、合同义务的一般界定 合同义务,又可称合同债务,它相对于合同权利而言,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债务人向债权人应尽的责任。处理合同问题,首先要考虑的是债务人负何种义务,可否请求履行,违反义务时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合同义务范围的宽窄,直接涉及债务人的履行负担,也涉及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程度,因此,合同义务的范围,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关心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在农地流转的过程中,失去土地的农民权利始终是脆弱的。失地农民权利的保护问题实质就是经济发展中效率和公平两种价值相冲突的主要表现之一。诉讼是保证社会公正的最终防线,对于失地农民权利的诉讼保障要明确诉讼程序,增强法院判决的公信力,同时建立起以当事人为中心的司法监督体制,保证司法判决的公正。  相似文献   

4.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企业难免会出现资金周转不灵,难以偿还到期债务等暂时性财务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债权人,一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债务人破产,清偿债务;二是通过协商,债权人作出让步,使债务人减轻负担,渡过难关。所谓债务重整,就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债务人作出让步。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而言,一般遇到的债务重整方式及相应的具体账务处理方法如下:一、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转让给债权人,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时,债权人应按受让资产的公允值入账。债务…  相似文献   

5.
债的保证担保是指第三人对债的当事人一方所作的履行债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即第三人负责履行或承担赔偿损失的连带责任。这是我国债事活动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目的在于确保债权人的权利得到及时有效地实现,债的保证担保方式对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督促债务人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促进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现行的保证担保是无偿的,因而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本文试图对此进行一些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6.
正一、企业破产对担保债权实现的影响一是丧失诉讼权利。法院受理企业破产后,不再接受其他债权人提起的诉讼。农发行不能以原告身份起诉破产企业,只能参与破产分配。二是诉讼中止。如法院启动破产程序,诉讼程序中止,财产保全措施无效,农发行不能通过自行处置抵押物实现债权,  相似文献   

7.
当前,各级人民法院为了解决经济纠纷诉讼案件结案难的问题,参照国际上的司法惯例,对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时无法执行或暂无执行能力的案件,可由债权人向法院申领债权凭证,待以后债务人有一定执行能力时,债权人凭已领取的债权凭证向法院再申请执行。作为债权人身份的金融机构,如何应对法院案件执行程序改革所带来的新情况,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为了切实做好债权凭证的申领和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要充分认识申领债权凭证的目的和意义。金融机构取得了债权凭证后,法院对债权人的法律地位得以…  相似文献   

8.
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会有违约行为发生。为此,在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为使经济合同能够全面履行,要求另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供担保。这不但在借款合同中适用,在其他经济合同中也如此。经济合同的担保,是指保证不出问题或一定办到的意思。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指以确保债权清偿为目的的保证行为。一般分两种情况:第一,以物担保,即债务人或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将所有物设定质权(以动产或权利证书交付债权人占有)提供债务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处分担保物的价款中满足债权要求。第三人所提供的担保物被处分偿还债务时,该第三人对债务人即处于债权人的地位。第二,人(主要是法人)的担保  相似文献   

9.
债权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公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无疑义的追偿借款、物品的文书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特殊的司法证明活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不经诉讼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省时、省力、简便易行的维护金融债权的好方法,应该在农村信用社的村信用社的信贷业务中推广和使用。一、强制执行债权文书的法律效力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10.
随着人民收入的提高和住房改革的深化,居民住房分期付款买卖日趋频繁,房地产按揭作为一种新型担保方式被广泛运用,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对比担保形式加以规制和保护,致使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一、让与担保与英美法按揭概述 让与担保作为一种非典型担保方式,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人的债务,将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或某种权利移转于债权人,于债务清偿后,  相似文献   

11.
抵押是指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成立,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特定财产或者权利拍卖、变卖或折价后的价值优先受偿。抵押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从以不动产抵押为内容发展至今,  相似文献   

12.
为了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而将其推向市场进行流转成为土地经营方式改革的必然趋势。但是在流转的过程中,失去土地的农民权利始终是脆弱的。失地农民权利保护问题的实质其实就是经济发展中效率和公平两种价值冲突的主要表现之一。诉讼是保证社会公正的最终防线,但是在农地流转纠纷案件中,失地农民或是对诉讼程序不熟悉,或是对诉讼的结果失去信心,从而不信任诉讼。  相似文献   

13.
牛凌峰 《农家之友》2003,(10):49-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原告人和被告人各享有以下诉讼权利:一、原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1、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有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2、有向法院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权利;在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  相似文献   

14.
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由于行使票据权利必须以提示票据为前提,所以票据一经丧失,先例票据权利便失了依据。由于票据丧失非基于票据权利人的真实意图,因此法律保护原票据权利人的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票据丧失后,可采取的补救措施有三种:即: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只要失票人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偿权,票据债务人就不得以失票人未持有票据为由而拒不履行付款或清偿义务。笔者就失票人在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履行的程序及应注意问题,作些浅谈。  相似文献   

15.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修订后的新准则将债务重组定义为“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只要是债权人作出让步的事项都可视为债务重组。  相似文献   

16.
2001年1月18日,财政部对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原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以下称为“新准则”)同原准则相比,新准则在会计核算方面有很大改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债务重组的定义发生变化。原准则所称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而新准则所称的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的事项。新准则的概念比原准则的涵义要广,只要债务人债权人双方修改债务…  相似文献   

17.
债务重组中的会计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债务重组,可以根据债务人是否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是否做出让步、债务人是否为持续经营等不同标准做出不同的划分。债务重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债务重组只以是否修改债务条件为构成标准,即无论债务人是否发生财务困难、无论债权人是否让步、无论债务人是否为持续经营,只要修改债务条件即为债务重组;而狭义的债务重组则是有一些限制条件的,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977年发布的第15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债务人和债权人对困难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中的债务重组定义为债权人因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基于经济或法律上的原因,对债务人做出的平常不愿考虑的让步事项。它既强调债务人的财务困难,又强调债权人的让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的定义则相对广一些: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即仅强调持续经营前提下的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  相似文献   

18.
国家破产     
《农村工作通讯》2008,(24):33-33
所谓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相似文献   

19.
抵押与质押是《担保法》规定的物的担保两种重要方式。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的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从该财产中优先受偿。二者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相似文献   

20.
1.企业破产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偿清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破产宣告后,破产人的全部财产即交法院指定的清算组织管理,并依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将其抵偿债务。破产企业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织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务不再清偿。这是法院为保护债权人利益,保障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受损害而采取的司法措施。2.经营经营,一般限于某一个具体的经济实体。它包括这一经济实体本身的管理。因此,有时也称经营管理。经营与管理这两个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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