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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二手车交易越来越火,二手车市场的管理也在不断规范。但有些人为图小利,不愿按照法定的程序买车、卖车,以为只要买卖双方同意,付了购车款,车辆移交给对方就可以了。其实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及时办理车辆过户,通知保险公司保险转移标的权利是必不可少的程序。以下事例充分说明,如果双方当事人只顾签订买卖合同,忽略了及时办理车辆过户和其他相关手续,往往会招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陷入纠缠不清的官司中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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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车”手续并不比买新车简单,有两件事是必须办理的。一、档案复查辨真伪有的车本来是营运车辆,车主在交易时却故意隐瞒,称自己的车是非营运车辆。而营运车和非营运车在车龄一样的前提下,不仅价格相差很大,使用年限和保险费率也不一样。有的车涉及经济纠纷,譬如车已质押或被法院查封,在汽车档案里会有相关手续,有的出售人故意隐瞒这一情节。为了避免纠纷,最好与原车主一起到车管所进行档案复查。有的车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或经过大修,原装的发动机已经被更换,这些实际情况都可以在档案复查时“曝光”。二、保险"过户"不可少二手车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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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笔者在旅途中结识了一个西安朋友。交谈中,得知他曾经当过几年“的哥”,恰巧笔者原先也当过一段时间“的哥”,于是有了同行之间的话。我说,“的哥”最大的“麻烦”在于“拒载”。即使是那些有抢劫嫌疑的人,在他“出手”前你也不能“拒载”,否则他一个投诉你就有“麻烦”,“拒载”成了“的哥”的一块心病。还有其他一些,如神经病、醉酒等等“麻烦制造者”,你都不能把他们怎么办。上了车的都是“爷”,碰到这种情况生怕被投诉、罚款,只好赔钱、赔时间、陪笑脸,自认倒霉,我就是“怄”不得这口气才不干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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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李先生骑燃油助力车上路时被交警查扣、罚款,第二天到银行交完罚款去交警队取车,却因没有发票不能领车。李先生说:“我是去年年底通过熟人介绍买的,只有交款收据,没有发票,总不能不要车了吧。”根据规定,到交警队领取被扣车辆必须出具有效证据:一是购车发票,证明车的合法来源;二是交款收据,证明车主已交过罚款,否则不予发放车辆。从法律意义上讲,仅凭收据不能证明车的所有人。交警建议李先生先找卖车者协商,要求对方补开发票,协商不成可向税务局举报。◇◎文/蔚然无购车发票不能取回被扣车@蔚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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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依法征稽车购费问题的探讨董鲁鄂,李晓琼一九八五年五月一日,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征车辆购置附加费,由于车购费征稽工作起步较晚,征收手段缺乏,偷、漏、抗、逃车购费的事件也时常发生。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车购费征稽工作更是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