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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尽管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第148条至第150条规定了董事的义务和责任,但在董事与公司的法律关系问题上仍然缺乏明确的立场。董事与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着董事在公司运营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为明确董事的法律地位,有必要借鉴各国立法, 在公司法中进一步明确董事与公司之间的“准委任关系”并完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2.
尽管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第148条至第150条规定了董事的义务和责任,但在董事与公司的法律关系问题上仍然缺乏明确的立场.董事与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着董事在公司运营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相似文献   

3.
范世乾  韦伟 《经济师》2008,(2):86-87
取消董事资格制度是英国公司法中独有的一项法律制度。中国目前只在公司法中规定了董事的各项消极资格,但没有一项完整的取消董事资格制度。文章主张借鉴英国的规定,完善中国的法律。  相似文献   

4.
我国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现状及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史玲 《经济论坛》2006,(19):132-133
公司法的传统观念认为,董事仅对公司承担义务,不对公司以外的其他人承担义务。不论其债权产生的原因如何,公司债权人都仅与公司本身有直接的法律关系,而与董事个人没有直接关联,因而股东和债权人都无权要求董事个人对其承担责任。为此,许多国家的学者主张公司法应突破传统观念,要求董事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承认第三人的利益,主张建立董事对第三人责任制度。本文所称的第三人指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一、责任的性质关于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性质,学者争议很大。在英美法系国家,基于董事对第三人承担的义务是一般普通法上的注意义务,认为董事对第三…  相似文献   

5.
现代公司是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二权分离的产物,其经营治理是精英即董事之治。如何在保障股东权益而课于董事在公司经营中必要之义务的同时给予董事在经营中必要的灵活权衡,是公司法的一个大课题。在这方面,美国公司法走得比别的国家远。美国公司法要求董事在公司经营中要承担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同时为董事提供了经营判断规则,以保障其在尽了必要义务时不因经营失误受到股东攻击和法律非难。我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在公司立法方面有必要引入经营判断规则。  相似文献   

6.
浅析董事责任及责任保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公司法》中对负责公司经营的董事会以及董事的义务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对极其重要的董事善管义务,《公司法》中却缺乏相应的规范。尽管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9年对《公司法》做了修订,但主要是针对国有独资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的修改,而对董事善管义务却未涉及。因此,为维护投资者权益,实现资产增值,有必要对这一义务进行探讨分析。一、善管义务的概念及内涵善管义务是指董事必须以合理的技能水准、合理的谨慎和注重程度去处理公司事务。董事的善管义务实际上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董事对于公司的事务的关注和处理是…  相似文献   

7.
路卫军  张宝光 《经济论坛》2001,(9):39-39,45
我国《公司法》中对负责公司的董事会以及董事的义务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对极其重要的董事善管义务,《公司法》中却缺乏相应的规范。尽管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9年对《公司法》做了修订,但主要是针对国有独资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的修改,而对董事善管义务却未涉及。因此,为维护投资者权益,实现资产增值,有必要对这一义务进行探讨分析。  相似文献   

8.
李静 《经济师》2004,(9):73-74
文章以中外董事义务的法理研究为切入点 ,从主客体、内容及价值追求等多角度对董事义务进行了初步的综合分析 ,借鉴国外立法经验 ,结合我国公司法在董事义务方面的相关规定 ,提出了从强化董事义务基础、完善董事忠实义务、增加董事注意义务的规定等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司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公司的营利性与其社会责任实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员晓明 《经济师》2003,(2):68-69
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是为从根本上解决公司绝对追求营利造成的诸多从外部难以预防的社会问题。对于我国公司法如何落实公司社会责任 ,文章不赞成非股东社会利益代表参与公司管理 ;可授权董事在经营决策时考虑非股东相关利害关系人利益 ,同时在一些特定场合要求董事负有考虑非股东相关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义务。  相似文献   

10.
本文阐述了董事忠实义务的根据、忠实义务的体现,针对公司制度存在的问题,在评价国外相关立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立法中董事忠实义务规定的建议以及新公司法下的董事竞业禁止义务及其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1.
任俊琳  胡旭皓 《经济问题》2015,(3):18-20,40
商业判断规则是美国法院对董事注意义务审查的一项重要准则,其内容是任何人要质疑董事的决策需推翻这样一个假定:董事在知悉的基础上,基于善意并相信是为公司的最大利益而做出的决策,否则法官会尊重董事的决策。商业判断规则的产生为公司的董事和他们的行为提供了在商业决策中回避风险的安全港。与之相比,我国公司法中关于董事勤勉义务的规定过于抽象,操作性不强,可以借鉴商业判断规则对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2.
董事离任义务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光顺  贺少伟 《经济论坛》2004,(11):114-115
目前,各国公司法对“董事义务始于任职”的观点是一致的,公司法中所规定的也大多是董事在任职期间所应当担负的义务。但是董事离任后,他们在公司任职时的影响并不会因其离职而自动终止,因而他们还有机会利用先前在公司掌握的商业秘密、商业机会同公司进行不正当竞争,利用先前在公司为自己创造的交易条件同公司进行交易而牟取私利,以及实施其他一些  相似文献   

13.
普通法关于董事在公司正常营运时与公司破产时所承担的义务迥然不同。在公司破产情况出现时,公司风险的承担者由股东转为债权人,后者成为公司的剩余索取者而继之为公司的所有者。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对英美两国董事在破产前及破产时责任的比较分析来探究其经验教训,可以看到我国《公司法》和《破产法》对董事责任预防性不足之处,也可以为我国破产法后期发展和修订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4.
论上市公司治理中董事的勤勉与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提出了董事的诚信和勤勉义务,但对违反义务应承担的责任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可操作性的规定。因此有必须借鉴美国法律有关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之勤逸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以进一步完善我国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水平,保护投资的利益。  相似文献   

15.
公司社会责任与营利目的的平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邵军永 《经济论坛》2002,(19):56-56
早期公司的惟一目的就是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股东投资于公司的惟一目的也就是希望从公司获得收益,因此早期公司法理论主要关注公司的营利目的,探讨如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怎样加强股东对公司的监督,如何强化董事的相关义务等,而很少关注公司的社会责任。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增大,公司对社会的影响逐渐加强,公司法理论开始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探讨公司如何在社会中发挥自己的更大作用。关于公司营利目的与公司社会责任的关系,学术界有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种主张认为,现代公司已不再是单纯的经济性组织,而是具有一定的社会使命的组…  相似文献   

16.
一、公司董事义务产生的理论基础对董事义务的立法设计,首先应明确董事与公司关系的性质,这是董事义务产生的基础。英美法和大陆法立于各自的立法背景和法律传统,对公司董事义务的基础有着不同的理论解释。英美法基于信托原理与代理理论,认为董事对公司负有“信义义务”,具体包括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而大陆法多以委任说作为董事义务的理论基点。如日本《商法》第二编第254条关于“董事的选任与公司的关系”第3项规定:“公司与董事之间的关系,依照有关委任的规定。”依照委托关系的法理,作为受托人的董事对公司负有作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相似文献   

17.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权力来源于《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除了专属于董事会的管理公司的权力外,在某些情形下,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将《公司法》中本属股东会的权力转让给董事会.但是,有些权力即使股东会已经授予董事会,也应当视为二者共享此项权力,且股东会决议具有优先性.利润分配方案的决定权在我国《公司法》中规定为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但其性质上应属于管理公司的权力,故此可以授予董事会行使.  相似文献   

18.
公司必须承担社会责任是我国新公司法的要求,在实践中如何理解这一责任,甚为重要,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发展和新公司法的实施.立足于现阶段的社会实践,公司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是要求公司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得有损于社会和谐及社会发展并因此而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这一义务以保障劳工权益、保护环境、珍惜资源为核心.这种对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解极具现实意义.同时,探讨如何将新公司法这一倡导性规范的要求合理地付诸实践也是我们不可回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周建 《经济研究导刊》2010,(20):142-143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起诉请求违反出资义务的发起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它将应当分属公司内外的两个法律关系进行了杂糅,其后果是该条规定不符合公司法的基本法理。在责任层面上,尚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发起人由于其行为导致公司资本不实,因此应当与公司共同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已经履行了出资责任的其他发起人而言,不应当使其承担连带责任,而应当根据公司的有限责任的基本原则,使其在出资范围之内承担相应责任。  相似文献   

20.
<正> ●《公司法》总则对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作了哪些规定? 《公司法》第一章总则,主要是规定本法的一些重要的、原则性的内容,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公司的法律地位等。因此,有关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主要不是在《公司法》总则中进行规定的,而是后面的具体条文中加以规定。但是,由于总则是《公司法》的总纲性规定,所以也对公司的一些权利和义务作了规定。《公司法》总则对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主要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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