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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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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处罚中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实际上是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的权力,便于行政机关灵活地运用自己的权力。《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了四种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当然,根据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具有限制行政责任能力的人,也应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在检验检疫执法实践中,检验检疫人员有时会遇到需要认定当事人违法行为是否属于"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情形,以便决定是否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何谓"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情形,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统一的界定。笔者试图从检验  相似文献   

2.
今年以来,胶南工商局推行“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即列出26种违法行为,实行“先教育规范、再责令整改、最后实施处罚”执法机制。执法人员对适用该模式的违法行为,通过口头方式或书面形式当场予以纠正,如果当事人自觉改正,依法不予处罚;如当事人不改正违法行为,向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再进行立案查处。  相似文献   

3.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其他当事人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违反有关税收法规,税务机关将依照有关违法性质和程度轻重给予不同的行政处罚,在多种处罚形式中,应用最广的是罚款,笔者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将应受罚款处罚的违法行为介绍如下:一、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相似文献   

4.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其中行政拘留只由公安机关实施。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相似文献   

5.
工商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中几乎都有责令改正的规定,现实中对责令改正的后续监管问题却往往被作出责令改正的行政机关所忽视。笔者建议,工商部门应把责令改正的后续监管纳入日常监管的范畴,即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能一罚了事,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的改正活动实行跟踪监督。一要建立责令改正档案。责令改正档案主要记载违法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当事人的改正情况,鉴于责令改正情况有时可能成为后续行政处理和处罚决定的重要依据,因此从促进工商职能到位,防范执法风险的角度说建立责令改正档案是任何执法单位都必须重…  相似文献   

6.
依法取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依法取缔一般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的规定取消非法设立或者有行政违法行为的社会组织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如《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汽车行为迅速取缔报废汽车拆解拼装市场的通知》(工商公字犤2001犦第105号)对取缔报废拆解拼装市场作了规定。一般地讲,依法取缔包括没收非法财物、吊销营业执照、行政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依法取缔只能通过其他行政处罚措施表现出来,并得以实现。我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  相似文献   

7.
责令改正的性质及其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责令改正在日常执法活动中被大量运用,《行政处罚法》第23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这是对责令改正的一般规定。其他法律法规中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也设有责令改正的规定,如《公司法》第224条、225条、226条,《产品质量法》第53条、54条等。从原则上说,在工商行政管理活动中,责令改正可以适用于对所有违法行为的处理。然而,实际工作中,由于认识的偏差,它的应用又往往发生误差。下面,笔者就责令改正的含义及其应用略抒管见。一、责令改正的性质在对责令改正的认识上,学术界也有争议:有的认…  相似文献   

8.
(五)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是一种间接强制,目的是对不按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施加经济制裁,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加处罚款适用于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情形。从实践看,加处罚款主要是针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情形,加处滞纳金主要适用于欠税、欠费的情形。理解和把握加处罚款和滞纳金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9.
对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办理登记时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使用的企业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伪造营业执照的,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相似文献   

10.
1-属地(行为发生地)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级别管辖县(区)、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本辖区发生的案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国家工商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管辖应当由自己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和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3-特别管辖(1)对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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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证的适用范围我国《行政处罚法》在听证范围的规定上,以列举方式将听证范围限于个别严厉的行政处罚行为,即"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c"一般的理解,听证程序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罚款这三种行政处罚行为,但对于该规定中的"等行政处罚决定",究竟是仅包括上述三种行政处罚种类还是尚有其他行政处罚种类没有列人,各地理解不一致。体现于为贯彻听证程序制定的实施办法中,如《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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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佳豪 《光彩》2021,(2):30-31
重庆市民协副会长、聚融集团董事长梁华国:一是行政执法要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中应当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二是科学制定全口径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目录。三是设置轻微违法行为"不罚清单",一般违法行为"轻罚清单"。四是建立"一案三书",即责令当事人改正,签署书面守法诚信承诺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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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年龄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法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行政处罚法》规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不予行政处罚 ,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责任能力是指一个人具有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 ,并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能力。简而言之 ,就是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行政处罚法》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 ,不予行政处罚 ,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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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程序若干问题浅探王德干一、听证程序的主要特征(行政处罚法》中的听证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对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因当事人的要求而举行的,在非本案调查人员的主持下,由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报和行政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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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1.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实施限制竞争行为的,由省级或设区的市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在实际执法中,有行政处罚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授权公用企业所在行政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涉嫌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调查,由有行政处罚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认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2.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提供的商品时,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实施限制竞争行为的公用企业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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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公司股东抽逃注册资本拒不改正能否对所设公司予以吊销执照的请示》(苏工商犤2001犦14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公司法》第209条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1条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但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后仍不能补足被抽逃出资的,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公司被抽逃出资后已不符合《公司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通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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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的规定 ,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行政责任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4.违反《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5.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6.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的或者财政部门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 ;7.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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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7月8日,房山区工商局对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北京某包装袋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4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原来,北京某包装袋有限责任公司是在房山区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98年2月,房山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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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登记保存是指对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进行登记并保存证据,是相对于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措施而言在先采用的一种证据保全措施。先行登记保存最先规定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行政机关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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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法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依法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构成合同违法行为,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要件:(一)合同违法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在与合同当事人共同实施合同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共同违法主体,但第三人不能单独成为合同违法行为主体。(二)合同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行为人的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为牟取非法利益,行为人往往希望并积极追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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