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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56 毫秒
1.
随着城市住房体制改革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很多单位住房的产权也都收入个人名下。还有相当一部分人自主购买了完全产权的商品房,这些人(包括一些未实行住房改革的产权单位)就是小区物业的业主。物业是指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很多小区的业主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也为了与物业管理企业交涉方便,纷纷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简称业主会)或业主代表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业主会(业主代表会)是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业主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推选代表组成业主代表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性质上,居委会是  相似文献   

2.
1、什么是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相似文献   

3.
如何明确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服务中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如何区分房屋建设单位的房屋建设、交付义务和物业管理义务的边界;如何保证区分所有权建筑物的共同管理(即物业管理)权利的平稳过渡交接,是解决新建商品房社区中业主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冲突的理论保障和制度设计理念的基础.  相似文献   

4.
今年4月6日由北京市人大通过并将于10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中,"物业管理"出现了新的解释.原来<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年颁布、2007年8月26日修订)中的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相似文献   

5.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与秩序的活动."  相似文献   

6.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  相似文献   

7.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与秩序的活动。”这实际上是明确了我国目前的物业管理基本的,也是唯一的模式——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  相似文献   

8.
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的住房制度实行的是计划分配体制,单位分房是拥有房子的基本途径。那时,房屋一般都由单位的后勤部门负责管理,不存在物业管理问题。改革开放后,中国住房制度改革与经济改革同步启动。物业管理伴随住房制度改革而生。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之  相似文献   

9.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员会与按法定程序及要求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由利害关系人对物业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2003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因此,前期物业管理是物业管理过程中的重要阶段。  相似文献   

10.
通常情况下,区分所有权物业(以住宅小区为主)竣工销售前期,业主大会尚未成立,不可能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但又需要对物业进行管理。这时,要求建设单位(以下统称"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来实施物业管理服务。这时的物业管理被称为"前期物业管理"。而一般意义上的物业管理是指从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公司后开始的物业管理。  相似文献   

11.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形成交易关系,双方交易的标的物是物业管理服务.与一对一的交易关系不同的是,物业服务合同的标的是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共用性物业服务,物业服务的对象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而不是一对一的单个业主.  相似文献   

12.
对物业进行管理的权利基础为物业管理权,物业管理权为业主所有.物业公司获得业主的委托,获得这种专有的物业管理权,履行合同内容.对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具体义务,由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本文就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3.
商品住宅物业纠纷问题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货币化的住房制度带来了房地产物业管理服务的市场化,而欣欣向荣的房地产业则推动着物业管理服务业的蓬勃发展。但是,与这种发展局面极不协调的是,物业公司、业主及业主委员会之间因物业服务和物业收费问题却矛盾重重、纠纷不断,扰乱了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笔者认为,业主与物业公司应通过转变观念、换位思考、建立物业收费公示制度、实现分户计量、依法维权等措施来遏制物业纠纷的发生。  相似文献   

14.
王占强 《现代经济》2007,(12S):20-22
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的住房制度实行的是计划分配体制.单位分房是拥有房子的基本途径。那时.房屋一般都由单位的后勤部门负责管理.不存在物业管理问题。改革开放后.中国住房制度改革与经济改革同步启动。物业管理伴随住房制度改革而生。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第一段]  相似文献   

15.
业主咨询     
提问(北京某小区业主):什么是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具有哪些权利?答: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解释,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第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第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  相似文献   

16.
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物业承接查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1年1月旧起施行.因物业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无人验收或验收不全,业主入住后发现问题,经常遭遇物业服务公司与开发商之间"踢皮球",互相推诿责任.因此,物业承接查验至关重要,是厘清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法律责任的重要一环.本文试图从民事代理法律视角对该办法作一些法理探析.  相似文献   

17.
《现代经济》2006,(4):51-51
各区县建委、各业主大会、各业主委员会、各物业管理企业;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持社区和社会稳定,减少和避免物业管理项目交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现就我市住宅物业管理项目交接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本意见适用于住宅物业项目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选聘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的交接,以及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交接。二.交接事项参照以下意见进行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即将届满,已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委员会应  相似文献   

18.
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物业承接查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因物业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无人验收或验收不全,业主入住后发现问题,经常遭遇物业服务公司与开发商之间"踢皮球",互相推诱责任.因此,物业承接查验至关重要,是厘清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法律责任的重要一环.本文试图从民事代理法律视角对该办法作一些法理探析.  相似文献   

19.
庄晓裕 《现代经济》2007,(8S):16-17
物业管理企业作为一种专业化机构,能为业主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大幅提高了业主的生活质量,同时也提高了整个社会的服务水平。然而,物业管理企业的快速发展也凸现出目前的物管畸形模式——完全依靠物业企业的单一模式。普通商品房早已经是物业企业的地盘;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这类福利性住房,也相继引入了物业企业管理。目前公布的物业管理政策,  相似文献   

20.
随着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住宅市场化和住房自有化程度的提高,物业管理已在我国悄然兴起。近年来,物业管理行业更是得到了迅猛发展。物业管理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无论是在运作还是在管理服务的对象上都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这些特点不仅决定了其管理服务和运作上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也给物业管理企业的会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使物业管理企业的会计工作能更好地为企业的管理工作服务,笔者针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特殊性,提出了以业务流程再造观念为导向的适合物业管理企业实际的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工作的思考。一、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的特殊性及其与传统会计工作思路的不适应性1.物业管理作为现代服务行业的一个门类,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经营人受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以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房屋建筑及附属配套设备、设施及场地以经营的方式进行管理,对房屋周围的环境保护、公共绿化、清洁卫生、道路养护等统一实行专业化管理,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物业管理工作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首先,物业管理工作是通过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实现的一项专业性比较强的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权的行使与实现并不是完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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